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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國企改革必須大刀闊斧

2014-12-23
来源:證券時報網

  昨日,國務院國資委[微博]召開央企及地方國資委[微博]負責人會議。對備受關注的國企改革問題,國資委主任張毅表示,今年央企并購重組和資源整合力度加大,企業重組穩步推進,明年要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包括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穩妥、規范、有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加快推進“四項改革”試點等。

  關于今年的國企改革工作,張毅表示,國資委抓頂層設計,重大改革方案制訂取得重要進展;抓重點突破,“四項改革”試點取得積極進展;抓難題破解,各項改革任務扎實推進。推進中央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總數達到74家。

  對于今后的國企改革工作,張毅提出了具體措施。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對不同類別國有企業,明確主要特點、發展目標、改革方向,分類推進改革調整,加強分類監管、分類考核。穩妥、規范、有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堅持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防止大轟大嗡,防止“一混了之”。

  張毅強調,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問題上,需規范國有資產評估,完善國有資產定價機制,保公開透明,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規范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選擇部分企業進行試點,在總結經驗基礎上穩妥有序開展。

  “加快推進‘四項改革’試點。各試點企業要在體制機制創新上狠下功夫,并及時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和有效做法,以點帶面加快推進改革。”張毅指出,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即不斷規范董事會建設、著眼建立市場化經營機制、提高企業運營透明度,努力打造“陽光國企”。

  在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張毅強調,在組織實施中要注意把握工作的重點對象。他特別指出,本次薪酬制度改革重點對象是中央和國資委管理的領導班子成員。中央企業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國有企業內部職工的薪酬分配,要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由企業自主決定。

  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張毅稱,要注重把該企業行使的權力都放給企業,“把不該企業負擔的包袱都卸下來”,國資監管部門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國資委監管工作的改革不應是動其皮毛的修修補補,而必須是動其筋骨的大刀闊斧,有些方面甚至要脫胎換骨。”

  據介紹,今年1至11月,全國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實現營業收入39.8萬億元,同比增長4.5%;實現利潤1.95萬億元,同比增長5.2%。其中,中央企業實現營業收入22.5萬億元,同比增長3.3%;實現利潤1.28萬億元,同比增長5.2%。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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