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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顯神威 證券市場“捕鼠”行動再升級

2015-01-08
来源:證券日報

  利用掌握的未公開信息悄悄建倉,提前埋伏,總能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獲取高額利潤,這就是“老鼠倉”交易。從剛剛過去的2014年來看,一系列“老鼠倉”現象接連浮出水面,最賺錢“老鼠倉”、活雷鋒式“老鼠倉”、非典型“老鼠倉”、“老鼠倉窩案”輪番上演。

  令人感到震驚的是,這些“碩鼠”大多來自知名金融機構,有的甚至還是業界明星。但是,不管是誰,只要違法違規了,就必須接受相應的處罰。

  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嚴重擾亂金融管理秩序,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破壞資本市場誠信基礎,是《證券法》、《基金法》和《刑法》明確禁止、規制的違法犯罪行為,是證監會及相關執法部門歷年來嚴厲打擊、關注的重點。

  但是,為何“老鼠倉”行為屢禁不止?難道這些金融機構人員不知道“老鼠倉”帶來的嚴重后果嗎?筆者認為,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這些從業人員在金錢、利益面前迷失了自我。這一點從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證監會2014年的最后一場發布會上的通報中可見一斑:2014年以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件出現一些新變化、新特征,其中一項就是部分涉案金額、非法獲利特別巨大。在近期已查辦的案件中,涉案交易金額累計10億元以上的有7件,非法獲利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有13件。

  破壞市場的公平、公正,損害投資者的信心,以達到為自己謀私利的目的,這樣的行為必然會受到監管層的嚴厲打擊。以前是這樣,現在也是這樣,未來還會是這樣。

  同時,我們看到,監管層對這些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越來越嚴厲,手段也越來越先進。

  從近年來查處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件的執法實踐來看,證監會構建的以市場監控系統、舉報分析系統、輿情監測系統的線索篩查為基礎,以自律監管機構、日常監管部門和其他執法單位的線索移交為補充的“六位一體”的線索渠道體系,與公安機關針對打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探索建立的行政與刑事“同步研究、聯合調查”新模式,已經取得初步成效。

  理清投資管理人員和“老鼠倉”賬戶之間的關系,是一件比較繁瑣和長期的過程。這就不得不提到“大數據”在案件查辦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從證監會最新通報的案件來看,“大數據”也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了解,2013年中國證監會已經建立了大數據分析中心,同時交易所也同步建立了實時監測中心,所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信息都會被實時監測,如果達到某個設定值就會觸發專門軟件的預警,隨后監控人員就會針對這些報警做出具體分析,經過初步分析如果懷疑某個基金賬戶有“老鼠倉”的嫌疑,稽查人員就會通過專門的信息分析系統對交易信息進行運算篩選。

  這是打擊“老鼠倉”行為的升級,為“ 捕鼠”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手段。同時,也再一次警告那些心存僥幸的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因為在“捕鼠”行動不斷升級的今天,任何一點違法行為都難逃監管人員的“法眼”。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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