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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衛澤求“自保”為何只能徒勞

2015-01-09
来源:华商报 作者:时言平

  核心提示:楊衛澤涉嫌違紀違法,即便是有再多的功勞,也無法彌補其貪腐的罪過。而所有的求“自保”,最終只能是一場徒勞——法治的社會裡,是非不再與功過混淆

  被反腐重拳擊中的“新年第一虎”、原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在最近持續成為輿論焦點:比如所謂神奇的“楊氏定律”,比如與“大老虎”的瓜葛,比如80後“紅顏知己”倩影閃爍……歸集所有情節,或編纂一部生動的貪官傳記。

  也許,楊衛澤與其他“蒼蠅”、“老虎”相比,並未有特別之處。其所深陷的腐敗泥潭,也無非是權力、金錢、女色等構築而成。不過,楊衛澤在落馬前的一系列“求自保”動作,卻別有意味。

  《新京報》梳理了楊衛澤主政南京最後300天裡的各種“努力”:比如以“超常規”的方式擁護反腐,比如批評落馬市長季建業主導的雨汙分流工程是“民怨工程”,比如全力投入南京青奧會……而這些所有的勤政表現,最終都印證了,它不過是遲到的補救,是在掙扎“自保”。

  很顯然,黨紀國法只論是非。楊衛澤涉嫌違紀違法,即便是有再多的功勞,也無法彌補其貪腐的罪過。而所有的求“自保”,最終只能是一場徒勞——法治的社會裡,是非不再與功過混淆。勞苦功高,並不是官員們貪腐享樂的資本,也無法成為與黨紀國法討價議價的砝碼。因此,楊衛澤最後的拯救之路,顯然是找錯了方向。

  在不少落馬貪官的懺悔錄中,我們都能看見自我表功的痕跡。此舉的目的,無非是想向公眾宣示:他們雖然是貪官,但同時也是能吏,試圖稀釋自己的罪過,以博得輿論的同情。很顯然,這樣的懺悔,最終都無法獲得法律的寬恕以及民眾的諒解。

  此前,“甯要有為的貪官,不要無為的清官”的觀點曾引發爭議。而楊衛澤努力建功立業求“自保”徒勞的結果,最終證實了這種觀點是偽命題。貪官清官,由法紀來評判;而能吏庸官,則由民眾和考核機制來評定。兩種評價機制,應該並行不悖,更不能混亂交錯。

  無論庸官還是能吏,首先應該是守法公民。官員違反了法紀,就必須接受法紀的公平處理。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確保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就是為了防止權力被功勞、高位遮住了眼,忘記了守法的基礎和前提。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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