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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學苑》的幾個論調

2015-02-09
来源:香港商報

  李哲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不能不警惕《學苑》等有關「港獨」的錯誤主張;可惜,最新一期《學苑》不但未有反省,還繼續發表多篇「港獨」文章,變本加厲。這正好印證了特首的話,社會各界實在不能不對此警惕、更須義正辭嚴地以正視聽。

  港獨主張 不容否認

  先要回應的是《學苑》「苑論」。

  「苑論」提出幾個主要論點,包括:梁振英的點名批評「是展開全面的政治打壓及意識形態鉗制」;《學苑》只是「談『港獨』」而非「搞『港獨』」;認為「泛民」之流(這是文章用詞)明哲保身與「港獨」割席;推論年輕人「產生本土意識、獨立意識」;最後並以「時間站在年輕人這邊……命運自決,要做一個人,一個香港人,在中國來說是極難的、禁止的,可是,這就是雨傘世代的宿命,也非如此不可了」作結。

  必須不厭其煩地引述「苑論」,才可讓大家清楚明白《學苑》究竟提出什麼主張。事實上,「苑論」的上半部分,提出了一個大前提,就是強調自己不是「搞『港獨』」,並多番澄清無此主張,即是《學苑》本身也跟「搞『港獨』」割席了。這是一件好事,畢竟基本法第1條列明了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即使第23條尚未立法,相信《學苑》亦不敢造次。然而,「苑論」的下半部分,卻借用了「年輕人」的第三身視角--《學苑》本身其實也是「年輕人」一分子,甚至是「年輕人」的代表--如上文所引述般,來反覆推論年輕人產生了所謂「本土」、「獨立」等意識,縱然這非第一身立場,亦不論寫法多麼委婉,包括積極避用「港獨」二字,但其用意明顯,不容辯駁。

  其實,「苑論」一方面批評梁振英呼籲警惕「港獨」,另方面自己又馬上以「苑論」回應自己沒有「搞『港獨』」;一方面自己跟「港獨」割席,另方面又批評「泛民」跟「港獨」割席;一方面辯說自己沒有「搞『港獨』」,另方面又藉年輕人之口推論「本土」、「獨立」等「非如此不可」……究竟這是自我矛盾、口是心非,還是故意混淆視聽、強辭詭辯?文章批評梁振英說:「這些語言偽術其實十分拙劣,稍有邏輯分析能力就一攻即破,如此看來,部分香港人仍民智未啟」;類似說法其實適用於《學苑》之上,惟相信絕大多數香港市民並非「民智未啟」,絕對能夠看出《學苑》的真心本意。

  進一步言,《學苑》早前刊載的多篇文章,究竟是單純地「談『港獨』」,還是深入地涉及到「搞『港獨』」?《學苑》過去曾經提出的所謂三種「港獨」方式,包括「武裝獨立」、「境外勢力扶植獨立」、「政治協商式獨立」,以至在港「建軍」等等,這是抱有既定立場具體探討如何落實的執行計劃,還是普通不過的所謂學術研究?相信諸如犯罪心理學等學術研究,不會鉅細無遺一步一步地探討如何打劫、如何謀殺。當然,「談」與「搞」有分別,但箇中分別卻恐一線或一步之差,畢竟有了方案就易付諸實行,這相信就是對此不能不警惕的一大原因。

  最新一期《學苑》的時政專題,除有文章談及「雨傘革命」(即「佔領行動」),亦繼續刊載了多篇涉及「港獨」的文章,當中尤以兩篇以「革命」為題的最值得關注。

  民族民主 混為一談

  《民族、民主、雨傘革命》文章的核心內容,乃提出「民族與國家(或政權)的邊界多數重疊並脗合」的大前提,並在「中共是外來政權」和反問「為何香港人不能擁有自己的民族身份」的小前提下,一方面「首先假設香港人大抵期望,香港應保持以自治或獨立方式與大陸作出區隔」,繼而藉用其他評論員之口推測「香港民主運動將會出現『四個現代化』」……(三)抗命行動常態化;(四)自治獨立正當化」。總的而言,就是縱未直接明言,但卻作出間接引導,好使讀者自行得出「港獨」結論。無論民智啟蒙與否,有關用意豈不昭然若揭?回應以上推論,不單大前提有問題,小前提亦有問題,所以推論並不適切。

  先談前者,「民族」和「國家(或政權)」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根本無必要混為一談,更不應該劃上等號。所謂兩者「多數重疊並脗合」,當中的「多數」二字便可圈可點,說明了兩個概念沒有必然關係;而事實上,古今中外,一個國家包含多個民族,或者一個民族分別獨立成多個國家,兩者例子同樣多如繁星,「多數」之說絕對不盡不實。再者,要達到良好管治,百姓安居樂業,關鍵從來不是民族與國家(或政權)重疊與否、脗合與否,而是當地的政權及政體是否適切。舉例言之:東南亞和中東、北非的民主政制帶來社會穩定?歐洲多國尚有君主未有共和、議會亦多兩院制而非全面普選,難道對這些政體又應嗤之以鼻?

  「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既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亦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便很好釐清主權和治權的關係;當然,如何好好落實「一國兩制」,包括按照香港實際情況實現普選目標,仍然考驗我們的智慧。但可以肯定,民族和國家(或政權)是否重疊與脗合,是一個無關痛癢的命題--主權和治權的一致與否,跟該地的管治水平毫不相干。

  至於後者,文章反覆論證香港人是個民族,這充其量只是廣義和狹義的定義問題--大中華民族倘嫌過於廣義,則地球村全人類的廣義定義,作者又是否強烈否定?反過來說,小至港九新界、每家每戶,甚而極端地每一個體,統統都可狹義定義--如此這般的民族定義爭拗,其實甚為多餘。香港人是什麼?法律上早有定義,就是但凡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都是香港人,而這當然包括很多不同性別、膚色、種族、以至語言、價值、生活方式等人士;香港人本來就有自己獨特的身份,這是現時「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已經賦予的。

  再講所謂「外來政權」。歐盟成員國當然各有主權獨立成國,但在歐元幣策之下治權卻統一過來,那麼巴塞爾又是否外來政權?美國是個聯邦制國家,主權統一,雖然各州都有相當程度的自治權,可是聯邦政府及法律的命令各州均須遵守,例如共和黨掌控的州份也須接受奧巴馬醫改(Obamacare)等措施,那麼華盛頓對各州來說又是否外來政權?凡此種種的討論,同樣都是無關宏旨的;真正重點所在,乃希臘應否留在歐元區、美國50個州份應否服膺聯邦、以至香港是否中國的不可分離部分--相信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對此問題毫無懸念。

  民族、民主,以至主權、治權等等概念,希望年輕人能夠好好釐清,不要混淆不清--相信這是「後佔中」必須加強的重大工作。

  以武抗暴 露骨狂亂

  另一篇《本土革命,誓守族群》的文章,其主張及辭風則更露骨兼狂亂,明確提出「『一國兩制』已是無力回天,港人如今無路可退,要不就負隅一戰,奮起革命,要不就屈從統一,淪為奴才」,再「正名」說「雨傘革命之所以為革命,在於完全變革香港目前的政、經、社模式,擺脫匪賊操縱,抵抗赤化,成就香港本位,徹底解殖」,並將「佔中」定性為「示威人士與警方街頭激戰,這已不是公民抗命,而是公民抗暴」,繼而指「當和平抗爭走到絕路,以武抗暴就是唯一選擇」。

  也別論究竟違法使用暴力的是示威者還是警方,亦即所發生的是「公民抗暴」抑或「警方抗暴」,亦無意義回應重複出現的「匪賊」和「解殖」;要高度關注的,在所謂「『一國兩制』無力回天」的前提下,文章不諱言高呼「以武抗暴」「革命」,骨子裏已經不僅是「港獨」,且已達到「武裝革命」的層次!其實,通篇文章都充滿了「戰爭」味道,例如:「與匪賊談判,必須無所畏懼,衝鋒陷陣,手握籌碼,斯文即成敗類」;「是守護港人族群,捍衛家園,背水一戰」;「當另類抗爭成為常態,常態成為群眾習慣,港人的抗爭思維也就得以昇華,對武力的接納也會相對提高」;「前人開路,後人固地,群眾永遠是立於義軍之後,只有在義軍成功奪下城池之時,方有人民吶喊助威」;最後總結說「捍衛自治,就是向中共宣戰……如今官逼民反,孰貶孰譽,歷史是會還香港人一個公道的」。相信無須一一解釋,全港市民均能看出文章所云何事。《學苑》的「港獨」種子,已經萌芽到如斯階段,試問社會各界又豈能不警惕?

  只要看過以上種種,肯定任何一位香港市民都能清楚明白《學苑》的「港獨」立場。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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