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然)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優質護理、改善護理服務的通知,要求持續改善護理服務態度,杜絕態度不熱情、解釋沒耐心、服務不到位等現象。
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國三級醫院的各個病房都要開展優質護理服務;二級醫院中,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占60%病房的地市級醫院的比例不低於80%,縣級醫院不低於40%。同時,有條件的醫院要積極在門(急)診、手術室等非住院部門開展優質護理服務。
通知還要求創新服務形式。醫院要建立門(急)診護理崗位責任制,明確並落實護理服務職責。責任護士應當按照要求為患者提供入、出院護理服務,不得交由進修護士和實習護生代替完成。有條件的醫院,應當明確專(兼)職人員為出院患者提供有針對性的延續性護理服務,保證護理服務連續性,滿足患者需求。通知要求對患者實施個性化的健康教育,注重用藥、檢查、手術前後注意事項及疾病相關知識等指導,並能體現專科特色。
另據衛計委官網,公布了醫院患者入、出院護理工作制度及服務流程。
一、醫院患者入院護理工作制度及服務流程
(一)醫院病房應當建立並落實責任護士對新入院患者全面負責的工作責任制。
(二)病房接到入院患者通知後,應當明確專人及時接待入院患者,主動熱情、態度和藹、認真耐心。要盡快通知負責醫師和責任護士等,妥善合理安排患者,避免等待時間過長。
(三)責任護士要向患者主動自我介紹,並認真核查新入院患者的住院信息,做好入院介紹。包括:病房環境、設施,責任醫師及護士,作息時間、膳食服務、探視陪伴、安全管理等規章制度。同時,了解患者住院期間的需求,積極解答患者疑問,並給予幫助。
(四)責任護士負責測量新入院患者的生命體征,對新入院患者進行入院護理評估,並及時記錄。評估內容包括患者生命體征、意識狀態、自理能力、皮膚、飲食、睡眠、清潔情況、潛在護理風險及心理、社會狀況等。
(五)要根據評估情況為患者提供必要的清潔、照護和心理支持等護理措施。同時,及時與醫師溝通患者有關情況。
(六)要遵照醫囑有計劃地及時完成入院患者的標本采集工作,幫助患者預約檢查,並協助醫師為入院患者實施及時、有效的治療性措施。
(七)新生兒、急危重症及特殊患者的入院護理服務在遵循上述工作制度的基礎上,根據患者病情和實際情況,予以細化。
二、醫院患者出院護理工作制度及服務流程
(一)醫院病房應當建立並落實責任護士對出院患者全面負責的工作責任制。
(二)應當根據出院醫囑,提前通知患者及家屬,並詳細指導其做好出院准備工作,告知出院流程及注意事項。
(三)要結合出院患者的健康情況和個體化需求,做好出院指導和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主要內容包括:飲食、用藥指導,運動和康複鍛煉,複診時間及流程,居家自我護理及注意事項等,必要時提供書面健康教育材料。
(四)要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確保患者安全離院。
(五)有條件的醫院應當為出院患者提供延續性護理服務,通過電話、短信、上門服務等多種形式提供隨訪服務。
(六)完成出院患者床單位的清潔消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