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令所有女性防不勝防的「迷奸粉」再現,警方日前根據線報掩至元朗山下村守株待兔,成功截獲一對年僅17歲的小情侶,在其身上及住所起出大批毒品,包括俗稱「K仔」的氯胺酮、「冰」毒及數百包迷奸粉,市值約30萬元。
無色無味服後失知覺7小時
元朗警區特別職務隊,早前接獲線報並經過調查後采取行動,前日早上10時,在元朗山下村一個小巴站附近埋伏,稍後一對目標男女出現,遂上前表明身份把2人截停搜查,當場起出450包俗稱「迷奸粉」的羥丁酸、以及約300克「K仔」。
其後,警員再搜查該對被捕男女的居所,再發現屋內藏有6.2公斤「K仔」及50克「冰」毒,檢獲的毒品市值約30萬元。被捕兩人據稱是情侶關系,分別姓張及姓黃(均17歲),現被通宵扣查,案件已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跟進。
俗稱「迷奸粉」或「迷奸水」的主要成分為羥丁酸,由於無色無味,又可制成液態、粉狀,可溶於水或飲料中,服用後可造成短暫昏迷或喪失行動能力,因而被不法分子當作「杜女聖藥」,用來迷奸女性以飽嘗獸慾。
一般情況下,大多數服用者在7小時後會恢復知覺,也有人要數十小時後,若與搖頭丸、安非他命、酒、海洛英等合並使用,其藥力更強,過度服用隨時致死。美國多年前有女子因飲下「迷奸水」暴斃,故當地早於1990年已把迷奸水列為非法藥物,其他國家亦紛紛效法。
管有可囚7年制造或監終身
根據香港禁毒處資料,本港於2001年將「迷奸水」列為受管制危險藥物,非法管有或服用,一經定罪可被判監7年及罰款100萬元;而制造「迷奸水」,最高更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