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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費宜撤

2015-04-08
来源:香港商報

  107動力召集人 何民杰

  近年廉價航空興起,市民出外旅游理應可以省下一筆機票費用,清貧學生亦可增加出外見識的機會。但是,當消費者滿心歡喜上網搶購一百幾十元一張的平價機票后,結帳一刻才發現總價要比機票本身貴一倍或以上,多出的金額,是燃油附加費。

  收費不合理

  燃油附加費的出現要追溯到2003年,當時美伊局勢緊張,國際原油升至40美元一桶,創歷史新高。十多間航空公司向民航處申請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費,每程40至100元,視乎航程長短而定。民航處要求航空公司每月申請,進行審批,高峰時長途航班的燃油附加費超過1000元,市民無奈照付。

  12年過去了,現時國際油價已差不多回復2003年水平,但航空公司燃油費一直多加少減。上月油價新低,但多間航空公司只將燃油附加費下調約五成,長途和短途航班的燃油附加費,減后仍分別要187元和42元,而且只維持短短約3星期,日前又宣布再次加價,反彈一成半。諷刺的是,今年2月5日,內地各家航空公司已停止徵收燃油附加費,內地旅客坐飛機離境,只須支付機票費用以及民航發展基金50元。那麼為何本港市民現時乘飛機離境,仍然要繳燃油附加費?航空公司明顯厚此薄彼,做法極不合理。

  根據香港與民航夥伴所簽訂的雙邊《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協定》),航空公司就定期航班服務所收取的運費,須經雙方的航空當局批准,以及在考慮各有關因素后,按合理的水平訂定。

  國際機場協會上月底剛公布了2014年全球機場客貨運量排名,香港機場貨運量比前一年增加5.9%,繼續成為全球之冠。而客運量亦位列全球十大,全球旅客數量正在持續增加,航空公司年年大賺,為何民航處仍批准徵燃油附加費?油價已回落至十多年前水平,政府為何仍不采取任何措施?民航處以什麼準則批准徵費?事實上燃油附加費調整欠缺透明度。

  外游成本增各業受影響

  未來機場建三跑,計劃明年起向每名離境旅客收取180元建設費,屆時市民每次乘搭飛機離境,除機票費用外,還須繳付離境稅、建造費及燃油附加費,拉高外游成本。

  預料直接受影響的包括需要經常出差的中小企業,增加了經營成本;還有在海外留學的學生及他們的家長、在外地經商的港人,一般家庭亦可能減少旅行次數,旅行社生意將會受挫。

  政府應該盡快研究撤銷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民航處亦應即時停止批准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的申請,并公開過去十多年的審批資料。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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