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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腐後繼”怪圈該如何破

2015-04-14
来源:解放日報

  自左起,高勁松、仇和、張田欣(資料圖)

  高勁松、張田欣、仇和,短短幾年間,昆明市連續三任市委書記落馬,讓人驚呼又見“前腐後繼”。如此塌方式腐敗,並非首例。山西太原曾“先後有三任市委書記,連續三任市公安局長出問題”;廣東茂名十餘年間4任書記3個落馬。不只是在一個地方,“接力腐敗”現象還會集中在一個系統內,例如被稱為“高危崗位”的交通廳長、國土局長,也是貪腐行為的易發區。

  所以,把政治比喻為“生態”非常形象。一個池塘裏,一兩條魚死了,是魚有問題,如果一片魚、一群魚死了,可能就是水出了問題,水環境被汙染了。政治生態也是這個道理。近年來發生的群體式腐敗、塌方式腐敗、家族式腐敗等問題,都在說明治理從政環境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治汙”不能打無准備之仗。隨著作風建設和反腐的深入,挖出了很多老虎、蒼蠅,絕大多數黨員和群眾拍手稱快。不過,面對觸目驚心的腐敗案例,在心理上的確給人帶來很大沖擊。有些人感覺社會上腐敗叢生,對改革前景失去信心。還有些人決心動搖,認為反腐不能再反下去,否則會搞亂團結穩定。這些觀點對政治生態治理的認識並不准確。

  生態治理,常常碰到一滴水與一潭水的關系。些許汙水,看似影響不了池塘的大局,但是汙染一旦突破臨界點,再要恢複就需要花費成倍的努力。不只是要控制新的汙染產生,更要清除前期積累的汙濁。不少市民也許還記得,上海治理蘇州河水質問題,前後十餘年時間,從河底清出的淤泥曆史甚至可追溯到百年前。要“治汙”,怎么能沒有一點“拔出蘿卜帶出泥”的心理准備呢?我們要客觀看待當前被抓出來的那些“前腐後繼”。這固然是腐敗的結果,又何嘗不是反腐的成果?如果沒有“有腐必反、除惡務盡”的決心,生態恢複也就無從談起。所以,淨化政治生態的主線,就是堅持反腐鬥爭,只有把腐敗分子徹底從幹部隊伍中清理出去,才能遏制汙染繼續蔓延。

  清汙必先找出汙染源頭。為什么政治生態會受到汙染?從表面上看,“前腐後繼”與選人用人不當脫不了幹系,塌方式腐敗更是受制於潛規則、關系網,使得一些便於權錢勾兌的要害成了“大醬缸”,一些幹部變成了“雙面人”。然而,這些問題的背後,千絲萬縷還是歸結到一根線,就是治黨不嚴。如果充分貫徹黨要管黨、黨要治黨的原則;如果黨內各項政治紀律、政治規矩都是認認真真、實實在在地執行下去;如果黨的領導幹部都做到以身作則、帶頭示范,那么還會有腐敗汙染藏身的空間嗎?

  盡管治汙是一項系統工程,但也有事半功倍的突破口。從嚴治黨的重點,就是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形成一級帶一級、一級抓一級的示范效應,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從政環境。針對腐敗現象的頑固性、複發性、長期性,根本上,還是要完善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制度“籠子”,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普遍認知。也許接下來,反腐還會揪出更多病樹、毒瘤,然而,這終究是政治生態治理的必經過程。猛藥去屙、重典治亂,唯有如此,從政環境才能逐漸改善,政治生態的山清水秀才能可期。(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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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三書記落馬 且看官員如何跳出“前腐後繼”的怪圈

  平心而論,在中央高壓反腐的節奏下,高位打“虎”、低位除“蠅”的全方位治腐格局已經成型。在此背景下,昆明三任書記無一幸免地落馬既說明反腐“殺回馬槍”不是虛言,也反映出,紀委監察部門對這些關鍵崗位確實“盯”得很緊。“前腐後繼”現象頻出的同時,人們仍免不了要追問:為何一市三書記接連倒下,是什么土壤所致?如何才能跳出“前腐後繼”的怪圈?

  一地多官員落馬

  雲南昆明接連3任市委書記被查

  仇和(2007年12月—2011年12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免職;

  張田欣(2011年12月—2014年07月):被開除黨籍、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高勁松(2014年08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山西太原三任市委書記落馬

  侯伍傑(2000年1月—2001年9月)擔任太原市委書記,2004年12月落馬,2006年9月以受賄罪被判刑11年。

  申維辰(2006年1月—2010年9月)間擔任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2010年9月起離晉進京工作,先後擔任過中宣部副部長,中國科協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等職,於2014年4月12日被宣布落馬。

  陳川平(2010年9月—2014年8月)在2010年9月接替申維辰出任山西太原市委書記。陳川平則在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任上落馬。2014年8月23日,陳川平在太原市委書記任上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

  山西太原連續3任公安局長落馬

  蘇浩(2008年4月—2011年11月)任太原市公安局長,曾曝有“私生子”,於今年3月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

  李亞力(2011年11月—2012年12月)任太原市公安局長,因兒子打人,於2012年12月被停職處分。

  柳遂記2(012年12月—2014年8月)任太原市公安局長,因非法轉讓土地等問題被舉報,於2014年8月被雙規。

  廣東茂名十餘年4任書記3人落馬

  2011年2月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

  羅蔭國被查後,茂名官場的買官窩案也隨之爆發。據廣東省紀委披露,此案一共涉及縣處級及以上官員242人,包括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倪俊雄,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長陳亞春等人。立案查處61人,其中省管幹部19人、縣處級以下幹部42人,有20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據報道,羅蔭國的前任,後來被擢升為廣東省委常委、省委統戰部部長的周鎮宏也在2012年年初落馬。在進入司法程序後,羅蔭國和周鎮宏,這兩位前後任茂名市委書記都被指控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涉案金額分別超過6000萬和8000萬,均被判死緩。

  2013年2月,梁毅民任茂名市委書記,2014年10月接受組織調查。

  江西德興5任書記4人落馬

  程愛平(1997年10月—2000年12月)由上饒地區行署秘書長、行署辦公室主任調任德興市委書記,直至2000年12月卸任。2009年底,程愛平因受賄83萬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吳祖國(2000年12月—2003年)繼任德興市委書記。2004年4月,吳祖國因受賄28萬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徐躍進(2003年6月—2009年)任德興市委書記。2011年7月,徐躍進因受賄720餘萬和挪用公款100餘萬被判處無期徒刑。

  何金(2011年5月— 2014年9月)任德興市委書記。2014年9月15日何金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奸等罪名被查。

  “前腐後繼”現象透視

  為何一地多官員接連倒下?

  這似乎證明了此前一直流傳很廣的判斷:做官是一種高風險職業,有些崗位風險尤其高。這顯然只是人們的直觀判斷。但如此重要的崗位為何會有三任主官連續倒掉,人們自然要追問,這究竟是什么原因?正全力整頓山西官場、力爭弊絕風清的王儒林給出的答案是:“根本原因還是在於沒有從嚴治黨,沒有從嚴治吏,沒有履行主體責任”。

  “前腐後繼”怪環境?

  這種論調的可怕之處,在於給大規模的集體貪腐找了個台階來下,並且有一種受害者的委屈狀。不可回避的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引起“前腐後繼”。在一種“你撈我也撈,不撈白不撈”的心理支配下效仿。誠然,腐敗環境和風氣培養不出清官,但絕非只能隨波逐流。要堅守住了底線,破解所謂的生活環境論。關鍵是要做到“對上不依附,對下不團夥”。

  主政官員“前腐後繼”警示了什么?

  第一個警示就:千萬別有僥幸心,腐敗沒有“安全區”,伸手只能被抓。有些人以為,某地、某單位在查處多個落馬官員後,就會緩一緩、松口氣,最危險的地方反而會安全一點,這種預期顯然已經失靈。誰敢腐敗,誰就會成為反腐目標。

  第二個警示:身處關鍵崗位,必須時刻自律。在打落99虎後,反腐仍然勢頭不減,高勁松雖然算不上第100虎,但他的落馬同樣警示人們:身處一把手職位,必須潔身自好,否則,結果“你懂的”。

  第三個警示:別迷信圈子,“朋友圈會變成腐敗圈”。有人總以為,入了圈子才有出頭之日,但“圈子文化”只會害人害己。山西官場的“圈子文化”也曾大行其道,結果直接帶來塌方式腐敗,對政治生態的破壞極其巨大。至於政商朋友圈,更是仕途陷阱。

  如何跳出“前腐後繼”的怪圈?

  第一,要換人,更要動機制。應繼續嚴密相關制度規定,不斷完善、改進、細化相關程序,並嚴格落實,特別是要限定行政一把手的權力。打破貪腐惡性循環的根本之道還在於,做到關口前移,從具體的環節、具體的領域、具體的制度上來觀察和思考,落到具體的制度建立上,沒有制度的要建立制度,有了制度的要增強制度的執行力。

  第二,則要繼續加大懲處力度,當司法懲處跟進到位,做到不能腐敗、不敢腐敗,諸如水利領域中的“前腐後繼”,才可能大大減少,也才能根治貪腐官員的僥幸心理。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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