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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水十條":為何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

2015-04-23
来源:中國環境報

  《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日前在社會各界的期盼中亮相了,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是一大亮點,引人關注。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這樣評價:“水十條”不再停留在減排量、排放標准等舊手段上,而直接將河流等水體的改善程度作為考核標准,標志著以環境質量和環境效果為核心的環保時代已經到來。

  “水十條”為何強調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

  這與國家下決心要以看得見的成效回應群眾對水環境質量的關切有關,也是我國當前環保工作新思路的體現:目標導向從以管控汙染物總量為主,向以改善環境質量為主轉變。

  今年2月,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就有記者質疑,總量減排數據往下走但環境質量為什么沒有好起來?

  “無論是水、還是大氣的主要汙染物排放都在2000萬噸以上,遠超出環境容量。‘十一五’以來總量下降的幾個百分點,難以帶動環境質量的全面改善。”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當場解釋說。如果要求環境質量有明顯變化,根據專家測算,大體上要在現有的基礎上,汙染物排放量再降30%~50%。

  他還指出,汙染物總量控制范圍也不夠,現在只控制了化學需氧量、氨氮指標,總磷、總氮等相關汙染物並沒有納入。

  這些原因導致公眾感受不到減排與環境質量改善呈正相關效應。

  近年來,我國水汙染嚴重的狀況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中,仍有近1/10(9.2%)喪失水體使用功能(劣於Ⅴ類),24.6%的重點湖泊(水庫)呈富營養狀態;不少流經城鎮的河流溝渠黑臭。飲用水汙染事件時有發生。全國4778個地下水水質監測點中,較差的監測點比例為43.9%,極差的比例為15.7%。全國9個重要海灣中,6個水質為差或極差。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曾指出,我國工業廢水排放標准達不到地表水質量標准,所有排放標准的COD濃度都高於質量標准Ⅴ類水的要求,也就是說,工業達標排放的廢水都是劣Ⅴ類水。

  專家分析認為,廢水排放標准與地表水質量標准脫節,是造成企業宣稱水質達標、百姓卻認為其造成汙染的重要原因。

  這迫切要求,水環境管理盡快完成由總量控制向質量目標管理的轉型,將改善環境質量作為判斷各項工作成效的終極標准。

  為讓群眾看得見、享受到水環境改善的成果,“水十條”提出,到2020年,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高於93%等要求。

  事實上,以群眾關切的水環境質量改善為切入口,優化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在一些地方初見成效。

  浙江省以“五水共治”為突破口,倒逼轉型升級,成效顯著。據浙江省統計局調查,2014年有83.9%的社會公眾滿意本地生態環境,比上年提高了1.66個百分點。

  山東省近年來將行業排放標准與環境質量標准掛鉤,在嚴格的環保標准倒逼下,實現了水生態環境質量曆史性轉折,省控59條重點汙染河流恢複魚類生長。

  同樣,以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在水資源管理中也早已體現。

  2012年,《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發布,提出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要求,實際上是劃出了我國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底線。

  在今年3月底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水利部水資源司司長陳明忠介紹說,去年近20個省進行了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今年的考核將比去年更廣、更嚴。

  水資源管理考核逐年加嚴,顯示出國家著力改變當前水資源過度開發、用水浪費、水汙染嚴重等突出問題,從源頭上扭轉水環境惡化趨勢的決心在加大、力度在加大,推動水環境質量改善的要求更加迫切。

  這也顯示出我國水環境管理正在發生變化,今後必須把水環境管理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要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系統推進水資源管理、水汙染治理和水生態保護。

  這是一種趨勢。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今年上任伊始就表示,環境質量改善是環境保護的核心,必須下大氣力,做到持之以恒、久久為功,每年都抓出一批人民群眾看得見、摸得著、能受益的治理成果,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環境可以變好、汙染可以治理,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環境保護的新期待。

  以改善環境質量和環境治理效果為核心的環保時代已經到來。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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