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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稱廣州有出租司機用Uber攬客 交委回應

2015-05-08
来源: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李慧燕 羅陽輝

  4月29日,廣州有出租車司機在Uber營業點門口抗議,稱Uber搶了他們的客源,是非法運營的黑車。次日,Uber(優步)廣州總部被查。令人意外的是,5月6日晚有網友曝出,有的士加入Uber攬客。涉事出租車公司稱,網上曝出的出租車和司機確實屬於他們公司,但對事情的真實性仍需核實。

  出租車用Uber攬客運營是否合法?對此,昨日,廣州市交委回應,鼓勵合法的運營車輛接入打車軟件方便市民乘車,但不得違反營運規定,包括運營價格等。

  網友爆料:

  出租車變身Uber專車

  5月6日晚23時9分,新浪微博網友“@Markka哥哥”發帖稱,“的士,的士,你是牆頭草嗎?滴滴你又要搶著做,一號專車又搶,連優步你也搶著做,這樣有意思嗎?你是套牌車還是無間道啊。”,還貼出了兩張圖,一張是車牌為“粵AX4P21”的天藍色的士,車停在馬路邊上;另一張是Uber專車使用頁面,上面注明專車司機名稱為“漢華”,車牌號也是“粵AX4P21”,圖片的地圖上還標注了“南田路、內環路”等字樣。

  7日淩晨1時許,網友“@Ether-生少088”也發帖稱,“連的士司機都加入優步了嗎?”,貼出的兩張圖片和 “@Markka哥哥”所發圖片完全一樣。網友 “@大言生”說,“哈哈,是不是現行的士體制有問題啊,一邊話優步黑車,一邊就過檔做優步。”

  記者發現網友“@Markka哥哥”微博備注是“廣東某教學儀器設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記者私信“@Markka哥哥”,試圖咨詢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等細節、以及此事是否親身經曆等問題,該網友未作回應。而網友@Ether-生少088回應記者稱,“你自己看著辦,反正有圖有真相”,也未做其他未回應。

  出租車公司:

  車輛與司機確是該公司的

  涉事出租車屬於廣州白雲出租車公司,昨日下午4時30分許,記者致電該公司工作人員何先生,他回應說,根據圖片資料核查,該車和司機的確屬於該公司。但是司機尚未上班,手機處於關機狀態,目前還未聯系上司機本人,還沒法認清事情的真實性。

  “我們是不允許公司的司機用優步的,如果這件事屬實,我們會強制要求司機解除使用相關專車平台。”何先生說,車輛屬於公司,司機也與公司簽訂了合約,代表公司和營運,按照規定,司機只能用公司自己的電召平台,不可以用其他平台去電招攬客。“我很疑惑,以我們公司的車的檔次,怎么可以入優步?”何先生表示,他也想知道真實情況。

  廣州Uber:

  出租車不可以加入Uber

  記者從廣州優步官網上看到,對加入Uber的車輛要求是8萬元以上車型,有30萬元以上第三方保險,且必須為粵牌,並未對出租車做限制。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Uber廣州分公司總經理沈翹欣,她在電話中表示,出租車是不可以加入Uber的,她表示,將會用郵件書面回複。不過,截止記者截稿,優步方面仍未有郵件回複。

  交委:

  能用打車軟件但收費不能變

  廣州市交委對於私家車使用“專車”軟件從事攬客行為,明確表態不合法,並表示將依法嚴厲打擊。而早前,對於出租車使用打車軟件攬客的行為,廣州市交委回應稱,對使用打車軟件可能會導致的不規范行為,如經核實,將對違章司機進行嚴肅處理。

  如今,網上曝出的出租車使用優步攬客的行為,到底合不合法?昨日,廣州市交委回應稱,打車軟件為乘客和司機之間搭建起了一種新型的溝通平台,方便了部分市民打車。市交通部門鼓勵合法的營運車輛接入打車軟件,為市民提供更便捷,優質的出行服務。但無論何種約車方式,均應按照出租車的運營規范,維護乘客、司機等各方合法權益,不能改變或違反有關營運服務規定,包括運營價格等,也就是說,應該按照出租車的收費規定來收費。如有違反的,市交通部門將依規處理。

  律師:

  出租車用Uber攬客不違法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剛認為,出租車是有合法的運營資質的車輛,如果把Uber軟件作為一個信息平台去攬客,並未違反交通運輸相關法規,出租車用Uber攬客運營,不能算非法營運。

  交通專家:

  不能無視出租車基本倫理

  交通專家徐康明指出,機打車軟件的出現確實解決了出租車業長期存在的一些問題。對打車者來說,真正實現了門到門服務。不過,手機打車同樣也存在弊端,這涉及出租車的基本倫理——安全和公平服務。

  徐康明談到,首先是公平服務問題。出租車是城市的重要公共服務,是城市公共交通在時間和空間的補充,對一些特殊區域和人群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服務。而當下打車軟件允許乘客向司機告知目的地的做法,打破了出租車業界通行的傳統規則,使得司機在乘客上車前就知道了目的地,從而可以無視部分不如其理想需求(如距離太近或去的地方太偏等),形成事實上的非明示拒載。而路邊揚招與傳統電招人群仍在遵循傳統規則,規則不平等使得不同打車方式的打車機會不平等,也使不同人群打車機會不平等(如老年人等不使用智能手機者),更重要的是無歧視服務義務是出租車的基本倫理,不該通過技術去打破。

  其次是安全問題。現有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過程中不得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但是目前相當一部分出租車司機在運營過程中,使用手機軟件接單搶活兒,既嚴重影響行車安全,也影響在座乘客服務體驗和質量。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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