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潘旭
網速慢、收費貴,這樣的抱怨在高校尤為明顯。記者調查發現,很多高校一個四人宿舍一年網費動輒2000元,網速卻遠低于家庭寬帶。此外還有不允許用wifi、寒暑假停機照常扣費等一系列不合理規定。究竟是什么讓校園寬帶“卡”住學生?
宿舍2兆寬帶網費竟比家庭100兆還貴
上海某高校的大四學生小白每天早起第一件事是去圖書館占座寫論文,因為在那可以免費上網。從大四開學至今,小白不再使用宿舍里的校園付費寬帶。理由是:又貴又慢。
向記者有類似抱怨的不在少數。翻看他們當年入校(2011年)簽訂的上海電信寬帶上網協議發現,帶寬2兆的月租費原價為50元,如果使用綁定的手機卡每月打一次電話就能便宜11元,即每月39元。
“但我們不會用它來打電話,因為一般的手機用不了這張SIM卡,還要花錢再額外買個定制機。”學生小李說,“基本享受不到那11元的優惠。”
根據規定,學生上網必須“一人一號”,即每人辦理一個上網賬號,進行預付充值,每月扣費。宿舍四人每月共花費200元,一年為2400元。“這還僅僅是寬帶費,算上手機上網和打電話開銷則更大。”小李說。
據了解,該校寬帶資費每年都在調整。盡管最新的資費有所下調,10兆網的月租費為49元/月,包年優惠價為480元,宿舍4人一年花費1920元。
對比家庭寬帶,校園寬帶價格明顯偏高。在中國電信上海分公司的官網上,10兆家庭寬帶的年上網費用為1200元,30兆的為1400元;哪怕100兆的寬帶,兩年費用為3600元。
學生們反映,曾多次想換成最新的10兆網套餐,但因為簽訂了2年或3年的協議,或是余額未使用完又不能轉移,最終不了了之。
獵豹軟件去年發布的一份《全國高校校園網使用限制報告》顯示,所調查的全國170所高校都要求學生統一使用校園寬帶,平均每位學生每年的花費為525元,若以4人宿舍為單位,平均每個宿舍花費為2100元。獵豹工程師楊軍說,高花費主要來自運營商所謂“一人一號”的限制。
“一人一號”“停機扣費”——是精細管理還是霸王規定?
在上海另一所高校的宿舍里,大一學生小張告訴記者,去年入校辦理寬帶時,工作人員明確提出說不允許使用路由器,被查到會停網。“但每人480元一年太貴了,所以很多宿舍都只辦一兩個賬號,偷偷用wifi上網。”
此外,學校還規定一個賬號還不能在不同的設備上同時登錄,比如,手機和電腦不能同時登錄。學生們不解的是,為何家庭寬帶沒有使用者人數和設備的限制,校園寬帶卻必須“一人一號”,按人收費。
一位上海電信駐某高校辦理校園寬帶的工作人員解釋說,“一人一號”的規定主要來自兩方面的考慮,一是防止惡意蹭網,導致網速得不到保證;二是出于對學生上網活動的管理需要。
2004年,教育部、共青團中央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校園網絡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中:“切實抓好校園網站的登記、備案工作,落實用戶實名登記制度,加強校內網站與網絡用戶的統一歸口管理,要按照IP地址管理辦法,建立IP地址使用信息數據庫和IP地址分配使用逐級責任制。”但文件并未提到“一人一號”。
楊軍說,“一人一號”確實有助于落實用戶實名制登記,但隨著技術的發展,也可以采取其他手段,不一定非得“限號”“限人”“限終端”;而盜號蹭網幾乎是所有上網者都會面臨的問題,不應成為特殊管理、限號限用的理由。
除了“一人一號”外,“停機扣費”“停機不返還話費”等規定也令學生無可奈何。在一些學生扣費記錄里,暑期后開學動輒扣百元的不在少數。根據協議:“若客戶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寬帶套餐使用期內全額的套餐費用,中國電信上海公司將暫停提供服務(停機)。停機期間,仍將收取套餐‘月基本費’。”同樣,對于參加“0元購機返話費”活動的學生,停機期間的話費也不予返還。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冬說,“停機扣費”是比較典型的霸王條款。停機就意味著沒有提供服務,就不應該收取相關費用。這種條款排除了交易他方消費者的權利,同時免除了自己相應的責任,應被認為是無效的。
數字化校園助長壟斷經營?
上述學生均反映,曾詢問過各自所在學校能否更換其他運營商的寬帶業務,但均被告知只能辦理指定運營商的寬帶。在倡導市場競爭的今天,校園寬帶為何獨此一家?
近年來,隨著數字化校園建設,全校覆蓋校園網甚至覆蓋wifi已是常事。一位高校領導告訴記者,學校一般都是委托運營商進行數字化校園建設,運營商前期投入設備,再從后期的運營收入中獲取一定比例的回報,用于設備更新維護。而運營收入則涵蓋學生宿舍的上網費用。“這也就意味著,從學校和運營商簽訂建設協議起,學生已經沒有選擇地成為了這家運營商的客戶。”
記者采訪發現,校園網承建和宿舍付費寬帶同屬一家運營商的學校不在少數。
中國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秘書長李易說,這屬于典型的排他性協議,確保運營商大量投入基礎性建設后在運營中占壟斷地位。
2011年工信部印發《關于規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校園電信業務市場經營行為的意見》,要求電信企業應當公平競爭,守法經營,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保障用戶知情權、選擇權,不得與學校等各級教育機構或下屬部門簽訂排他性合作協議(含口頭協議),禁止或限制競爭對手進入校園開展電信業務營銷活動。
而事實上,某運營商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此類排他性協議一般一簽就是15年,如今很多高校仍然處于協議期內,除非相關部門要求廢止協議,否則壟斷將長期存在。
上述高校的信息辦公室負責人坦言,受協議所限很難引入多元化競爭,因此校方只能盡量聽取學生意見,再跟運營商協商資費、網速等問題,并要求其改進。
記者采訪發現,即便是協議期滿解禁,一些“隱性手段”還是會繼續助推壟斷。例如,在一些高校里,宣稱有全校免費wifi,但前提是辦理宿舍付費寬帶賬號后,用該賬號登錄才能使用。“就算有了多家運營商,為了上校園wifi,也只能選這一家。”一位學生說。
飛象網總裁項立剛認為,要改變校園寬帶這一“怪象”,就應要求運營商公益性運作,不能對學生談利潤最大化,或者干脆市場化,通過競爭解決問題。
李易認為,運營商必須考慮到學生群體的特殊性,不能用不合理資費讓學生為校園網建設投入買單,而學校也不能盲目貪功于數字化校園建設而忽視學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