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59

警惕融資平臺貸款再次膨脹

2015-05-19
来源:上海金融報

  莫開偉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關于妥善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的意見》(簡稱《意見》),要求各銀行機構依法合規積極支持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后續融資,確保在建項目有序推進,切實滿足實體經濟合理融資需求,有效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

  筆者認為,該《意見》具有一定的社會合理性,畢竟一些在建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事關國計民生,具有較強社會保障和經濟支撐功能。如果這些在建項目因國務院此前發布的控制融資平臺貸款增長的禁令,而被不分青紅皂白停止或人為抽貸、壓貸甚至斷貸,則不僅會造成在建項目無法產生效益,還會形成巨大損失。同時,此次《意見》出臺也是無奈之舉,因為這些在建項目建設周期長、回報低,對民間投資難以形成較強吸引力,在經濟放緩的背景下,政府財政收入增速大幅下滑,無法拿出足夠資金來加大在建項目的后續資金投入,必須靠銀行對符合《意見》的項目進行后續信貸支持,才能讓在建項目擺脫資金斷鏈危機。

  當然,《意見》為防止銀行借此擴大融資平臺貸款范圍和規模,對在建項目后續融資作了明確規定,主要限于兩類情形:

  一是對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并已放款、但合同尚未到期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貸款,銀行要在全面把控風險、落實信貸條件的前提下,繼續按照合同約定發放貸款,不得盲目抽貸、壓貸、停貸。

  二是對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且合同到期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貸款,如果項目自身運營收入不足以還本付息,銀行機構可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協商,在后續借款與前期借款合同約定責任一致,確保借款合同金額不增加的前提下,重新修訂借款合同,合理確定貸款期限,補充合格有效抵質押品。顯然,這兩種情形的貸款,是此次銀行對在建項目后續信貸支持的兩條紅線,銀行應不折不扣地執行。

  然而,令人擔憂的是,有些銀行可能會借此“契機”,違背《意見》規定,或為了信貸投放安全、或迫于政府壓力,通過各種變相手段,再次大規模向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造成融資平臺貸款規模再次膨脹,進一步加劇政府債務負擔和壓力,給金融經濟安全埋下新的風險隱患。從目前來看,這種擔憂不是空穴來風,有兩種誘發因素:

  一是當前經濟增速持續下滑,實體經濟不景氣,銀行缺乏可供放貸的優質信貸客戶資源,可能會通過各種暗箱操作,向政府融資平臺投放大量信貸資金。畢竟,就目前而言,向政府融資平臺注入資金,有政府做風險背書后盾,銀行短期內無風險之虞。且銀行出于業績考核的壓力,或有可能倒逼管理層做出鋌而走險的舉動。

  二是政府在各種資金來源短缺的情況下,有可能利用在建項目后續融資機會,利用政府行政權力,或向銀行施壓,或游說銀行管理層并允諾按期歸還、控制風險、給予貸款高利率等條件,誘使銀行或串通銀行共同作弊,通過暗地擴大項目融資范圍和規模等手段,再次讓銀行大量信貸資金流入政府融資平臺。

  為避免在建項目后續融資成為政府融資平臺膨脹的“避風港”,銀行除樹立大局意識、勇擔社會責任之外,更應嚴格按《意見》要求,規范約束在建項目后續信貸行為,忠實履行職責。同時,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密切監測債務變化,加大檢查力度,防止弄虛作假行為。此外,各級財政部門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銀行身上,要完善配套措施,在依法合規、規范管理的前提下,統籌財政資金和社會資本等各類資金,保障在建項目的續建和收尾;引入民間投資,完成PPP投融模式,減輕政府和銀行的投入壓力,使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始終運行在健康軌道上。

[责任编辑:李曉尚]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