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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告《苹果日报》侵犯私隐

2015-05-2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苹果日报》前年4月未经华置前主席刘銮雄(大刘)同意,刊登一张疑似大刘的医疗报告影像,早前遭大刘循民事途径入禀控告侵犯私隐、要求法庭颁令禁止相关报道。《苹果日报》再就此惹上官非,律政司正式票控《苹果日报》及时任总编辑张剑虹违反私隐条例昨提堂,苹果一方由张代表否认控罪,由於控方需时向澳门执法部门取证,案件押后至8月再讯。

  未经同意刊刘銮雄病历

  现为《苹果日报》副社长的张剑虹,昨於律师陪同下到观塘法院应讯,他离开法庭时并没有回答记者提问。

  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张剑虹,共面对4张传票,指他们作为《苹果日报》东主、出版人、承印人及编辑,在前年4月30日未经刘銮雄同意,刊登一份日期为2008年4月10日的医疗报告,内容涉及刘的个人资料,从而意图获取金钱得益。

  代表律政司的关百安检控官指,高等法院日前已就此案批出一份请求书,希望澳门当局协助取证;他另透露控方将与澳门廉政公署及检察院沟通,安排证人於澳门法庭作供,再将相关誊本等资料转交本港法庭,现正等候对方安排审讯日期。

  涉案报道於前年4月30日刊登后,大刘翌月曾在本港多份报章刊登声明,指相关医疗报告属交予澳门调查单位的保密文件,从未同意公开,批评有关披露无视他维护个人私隐的法律权利,希望澳门当局彻查事件。

  大刘入禀告侵私隐9月审

  大刘其后亦於前年5月入高等法院,控告《苹果日报》督印人、总编辑及承印公司侵犯私隐,要求法庭禁制该报道,及要求对方交出有关文件、赔偿损失,案件已排定於本年9月24日进行案件管理会议。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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