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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效益下降,高管應先降工資

2015-06-05
来源:北京青年報

  一直端著“金飯碗”的央企,工資也不能旱澇保收了。國資委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增收節支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中央企業深入做好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各項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生產經營目標。通知強調,效益下降的中央企業工資總額必須下降。

  雖然輿論場存在著普遍的工資焦慮,但對於“央企效益下降,工資總額必須下降”,多數人還是選擇了理解和支持。央企也是企業,必須按照市場規律運行。企業效益下降了,乃至虧損了,還拿著旱澇保收甚至只升不降的工資,市場上沒有這樣的道理,這樣的企業也沒有前途。

  推動工資和效益掛鉤,最終目的絕不是為了降低央企員工的工資。對於一個企業來說,憂患意識和進取意識,一個都不能少,一步都不能少。不管效益怎樣,收入旱澇保收,憂患意識和進取意識又從哪裏來?而且,這樣的工資收入是企業難以承受的,也是難以持續的,最終發展下去,很有可能出現“斷崖”。反之,居安思危才能有安無危,只有讓大家感受到沉甸甸的壓力,才能從壓力走向動力。因此,工資和效益掛鉤“似降實增”,也是倒逼企業健康發展、促進收入持續增長的保證。

  把問題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前面,這是一個好習慣。按照通知,央企效益下降,工資總額必須下降,這裏強調的只是工資總額,並沒有具體化細則化的約束。鑒於央企的複雜性,特別是話語權的不同,有沒有可能出現這么一個情況:效益下降了,工資總額也降了,可最終是員工降高管不降,或者員工大降高管少降?

  現在單位內部的工資不平等,是十分驚人的。5月27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4年全國平均工資主要數據顯示,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的平均工資,是全部就業人員平均水平的2.20倍。在一些單位,真實的工資差距遠不止此,最高層和最底層的收入差可能十倍都不止。懸殊的收入級差,到底是高管的技能和生產率與其他人相比明顯“不在一個台階上”,還是因為高管擁有制定自己薪酬的權力?更大的可能,恐怕還是後者。由著這樣的權力線條出發,高管很有可能利用自定薪酬的權力,在迫不得已降薪的情況下,先降或者大降員工的薪水,後降、少降甚至不降自己的薪水。

  即便執行同樣比率,降薪後果也是截然不同。假設高管薪水30萬,基層員工只有5萬,同樣降20%,看起來高管薪水降得更高,可他們的薪水對應的是“奢侈生活”,加之原始積累較多,對生活質量的影響並不很大;但基層員工不同,他們的薪水對應的是基本生活,平時基本沒有節餘,一旦收入下降了,對生活質量的影響較大,有些人甚至會出現嚴重的生活困難。這一背景下,即便大家降薪,有些高管也不會有很大的壓力;而基層員工看到這樣的情況,“既患寡更患不公”,不利於形成同舟共濟、共赴時艱的正能量。

  降薪不是目的,發展才是目的。面對“央企效益下降,工資總額必須下降”,還應該明確一些細則,要對高管降薪提出更高要求。很有必要明確,央企效益下降,高管工資先降——高管不降,員工不降。而且,在企業效益出現嚴重下降時,應該拉平收入級差,不能員工生活都難以為繼了,而高管降薪後依然拿著高薪,過著高高在上的生活。這樣的集體降薪,才能讓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最終形成合力、產生效力,推動企業“爬坡過坎”。(作者:喬杉)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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