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顏色革命”為何行不通
《 人民日報》( 2015年06月14日05 版)
“顏色革命”是指21世紀初期,在前蘇聯和中東北非地區發生的以顏色命名,以和平的非暴力方式進行的政權更迭運動。“顏色革命”給相關國家乃至國際地緣戰略格局帶來了一系列影響。“顏色革命”發生的根源是什么?帶來了哪些消極後果?又給我們什么啟示?本版文章圍繞這些問題進行探討。
民主制度不能強制移植(大勢所趨)
徐崇溫(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哲學所研究員)
21世紀初期,在前蘇聯和中東北非地區,如格魯吉亞、烏克蘭、吉爾吉斯斯坦等國家,相繼發生了以和平的、非暴力方式進行的政權更迭事件。由於在這類事件中往往以顏色為標志,因而被稱作“顏色革命”。
發生“顏色革命”的國家,有的經濟發展緩慢,失業率高,人民生活長期得不到改善;有的國內民主生活不充分,官員貪汙腐敗嚴重,內部矛盾比較尖銳;有的放松警惕,執政者與反對派溝通不足,給反對派利用經濟社會問題發動遊行示威等提供了可乘之機。但這些國家發生“顏色革命”都有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的外部因素,就是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的輸出民主戰略。
自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美國曆屆政府都把自由民主當作其重要的輸出品。特別是小布什任總統以來,以“民主和平論”為理論支柱,以強大的經濟、科技和軍事實力為基礎,幹涉別國內政,強制推行西方民主制度。“民主和平論”鼓吹國家政治結構同國與國之間的和平存在因果關系,認為同屬民主制度的國家之間通常不會打仗,因而美國就把輸出和推廣西方民主制度當作維護世界和平的前提和保證。小布什卸任後,繼任的奧巴馬又承續了這項推廣和輸出民主的事業。
美國首先利用媒體為發動“顏色革命”制造輿論氛圍,搜集現政權的錯誤、弊端,盡量誇大,以激起群眾的不滿和反抗情緒;同時,向民眾灌輸美國價值觀,使人們認同美國的經濟政治制度;培植大量非政府組織,全方位培訓反對派領導人,抓住政府換屆選舉或突發事件的時機,通過各種街頭政治活動, 達到推翻現政權的目標。美國通過輸出民主策動“顏色革命”的這一套理論和實踐,就是在西方國家也遭致廣泛批評。
一是美國的國家安全戰略應建立在保衛國家核心利益上,而不應追求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給其他國家。美國前國務卿奧爾布賴特指出,布什的“民主化”戰略強制輸出民主,將會帶來複雜局面,引發地區動蕩,使美國維護地區穩定的成本不斷增加。
二是民主能解決一切問題只是神話,民主國家之間不打仗是因為有共同利益,而不是因為有類似政治體制。美國《國家利益》網絡周刊曾發表文章說,共同的民主制度並不足以成為集體行動的基礎,認為民主能解決一切問題只會導致災難。
三是西方民主也有不光彩的一面,美國不應把促進民主作為其外交政策的重點。美國《國際先驅論壇報》曾發表文章指出,西方民主通常也會引發許多問題,甚至可能導致專制。
四是強行輸出民主改造世界,是一種具有野蠻性的行為。英國曆史學家霍布斯鮑姆發表文章說,20世紀的發展曆程證明,一個國家是無法改造世界或簡化曆史進程的,也不可能通過越境向國外輸出制度和文化,輕而易舉地實現他國的社會變革。
而從輸出民主的實施情況來看,由於任何國家的民主體制都在本土上成長和發展,具有自己獨特的曆史條件和民族特性,因此雖可借鑒經驗,卻不可照抄照搬。而且,強制移植民主所帶來的只能是政黨林立、政局動蕩、社會分裂和經濟倒退。例如,烏克蘭在爆發“橙色革命”之後,國內通貨膨脹嚴重,主要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揚,經濟面臨困境。
從政治法律的角度來看,輸出民主、顛覆別國政權的“顏色革命”更違反了《聯合國憲章》和現行國際法關於國家主權和不幹涉別國內政的一系列明確規定,與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時代潮流背道而馳。事實說明,在經濟全球化、政治格局多極化的條件下,只有尊重世界的多樣性,才能保證各國相互尊重、和睦相處、共同發展。一個國家的經濟、政治制度,歸根到底要由各國人民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選擇和變革,而不能照搬照抄他國,更不允許別國越俎代庖。一個和平相處、共同發展的世界,只能是各種文明相互交彙、相互借鑒,所有國家平等相待、彼此尊重的世界。
“顏色革命”的深層原因與教訓(審時度勢)
張志洲(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
21世紀以來,以前蘇聯和中東北非地區為核心地帶,“顏色革命”跨越歐亞非三大洲,形成了浪潮式運動或連綿不絕的國際政治事件。各國的“顏色革命”大多以美麗的花朵命名,但幾乎都結出了令人難以下咽的苦果。
“顏色革命”作為國際政治的邏輯結果,其發生有深層次的原因。
首先,“顏色革命”是冷戰以西方“勝利”方式終結的後續事件。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采取“民主擴展”戰略,不僅威逼“非民主國家”或加以和平演變,也伺機推進“民主欠發達國家”的“民主化升級”,以達到西方標准。如果把冷戰終結與蘇聯解體比喻為一次國際政治大地震,那么,連續發生的“顏色革命”,就是不斷的餘震。
其次,“顏色革命”是以西方制度為圭臬的單一化政治思維的結果。各國國情不同,政治制度、價值觀念、文化傳統、發展條件與國際處境甚至矛盾的症結都不同,不存在適用於所有國家的單一的政治制度、發展模式與解決矛盾的方案。然而,各國“顏色革命”的發動者都有一個共同的觀念基礎,就是奉西方制度為圭臬,加以效仿。然而,用西方制度這一張藥方,豈能治好各國不同的病症!烏克蘭和埃及是其中的典型。兩國都是政治長期動蕩,腐敗不治,經濟乏力,民眾關切的問題卻沒有得到解決。
再次,發生“顏色革命”的許多國家確實在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積累了許多矛盾,呼喚改革;但另一方面,這些矛盾不是短期之內才形成的,何以突然以“顏色革命”的方式爆發呢?有些被視為“專制獨裁”的領導人甚至統治國家幾十年了,又何以一夜之間被街頭政治所推翻呢?另一方面,何以“顏色革命”的發生呈現為浪潮式運動的“集體現象”?思考這些問題,不可忽視“顏色革命”發生的一個基本背景,就是冷戰後加速到來的經濟全球化。經濟全球化改變了信息的傳播方式,信息傳播的即時性使得一國爆發的“顏色革命”具有的“示范效應”被強化,從而容易出現集體聯動性。同時,經濟全球化使國家間競爭加劇,深化了一國之內原有的矛盾,互聯網與新媒體進一步將這種矛盾誇大並進行密集傳播,對變革的呼喚往往在極短時間裏即可形成較大聲勢。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幾點教訓:其一,西方將“非民主國家”和“民主欠發達國家”納入其定義的民主化軌道的意圖,不會輕易放棄。所以,不能只是就事論事看待“顏色革命”,而要從國際政治的體系性變遷來看。其二,各國國情、政情、民情等不同,照搬西方的發展道路與政治制度模式,不僅不能達到社會變革的目的和民主的期望,反而會導致國家的亂局,必須在觀念上“去西方化”,破除“西方制度迷信”,而要因地制宜,探索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與制度模式。其三,要順應時代潮流,積極主動實行變革,與時俱進,創新治國理政方略。
不能掉入“顏色革命”陷阱(適勢求是)
寒竹(春秋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盡管西方國家對“顏色革命”含義的表述並不完全一致,但以下幾點通常被認為是“顏色革命”的主要特征:
以西方政治制度為理想目標。西方國家常把“顏色革命”與“第三波民主化浪潮”聯系在一起,看作是全球民主化運動的一種表現形式。根據這個標准,只有發生以西方政治制度為理想目標的街頭抗爭運動才被稱為“顏色革命”。而發生在西方國家的街頭抗爭運動,無論有多激烈,如美國2011年發生的“占領華爾街”運動、法國2012年發生的街頭動亂、英國2014年的“占領民主”運動,都不會被西方國家認定為“顏色革命”。
以非暴力為主要形式。“顏色革命”通常采取大規模的街頭遊行或廣場集會抗爭給現政權施加巨大壓力,並最終促使現政權崩潰。這種街頭政治形式與過去以軍事鬥爭方式推翻政權不同。所以,“顏色革命”也被稱為“非暴力革命”。
以顛覆政權為行動訴求。雖然自稱為“非暴力革命”,但“顏色革命”並非是一個和平變革,而是通過“非暴力”手段顛覆國家政權和根本制度。所以,即使是最溫和的“顏色革命”也不同於最激進的社會改革。“顏色革命”顛覆的是一個國家的政權和根本制度,而改革則是在既有政權的領導下修正和完善國家的基本制度。
根據這三個特征,“顏色革命”這個概念顯然不是對社會現實的一種客觀描述,而是一個帶有明顯政治進攻性的概念。也正因如此,外部勢力的滲透常常成為“顏色革命”的一個重要推動力量。一個國家發生街頭抗爭和動亂固然有內部的矛盾和根源,但這種街頭抗爭不是為了爭取民眾利益,而是為了推翻現政權並實現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戰略利益。
宣稱非暴力的“顏色革命”在實施過程中一般堅持兩個原則。一是違法原則,即大規模違法抗爭。因為不違法,就不足以威脅政府。抗爭者通常是走上街頭,強力占領公共場所。二是“非暴力”原則,即抗爭者強力占領公共場所,但並不直接采取攻擊政府機關和警察的方式。“顏色革命”的支持者認為這兩個原則的結合使用可以形成所謂的“公民抗命”,從而給政府施加巨大壓力。如果政府軟弱無能而一再忍讓,抗爭者就步步緊逼,不斷擴大違法行動的范圍,直到政府崩潰。
稍加分析就能看出,“顏色革命”的非暴力抗爭其實是用一種似是而非的理論蒙蔽社會大眾,其要害是有意曲解暴力的含義。“顏色革命”有意把暴力狹義地界定為用武裝力量攻擊政府,而把用暴力強行占領街頭和公共場所的行動說成是非暴力的。從法律的角度看,違法強力占領公共場所本身就意味著對整個社會施行暴力、對普通大眾施行暴力。因為占領者不使用暴力手段根本就無法封鎖街道,無法占領廣場。這是對普通公民的施暴,帶有蠻橫的街頭暴力色彩。
盡管西方國家把“顏色革命”界定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一種形式,但西方國家的政治利益決定了“顏色革命”往往與民主理念相沖突。在“顏色革命”中,民主化被簡化和歪曲為“親西方”,民主原則本身卻被拋棄。一些國家發生抗爭的起因是,親西方的反對派在選舉失利後拒不接受選舉結果,走上街頭,以街頭抗爭來推翻選舉結果。從這點看,“顏色革命”跟它所打的民主旗號並不一致。
“顏色革命”這一概念本身充滿內在矛盾和似是而非的說辭,是美國等國家實現其全球戰略的一個工具性概念,並不是要解決某個國家具體存在的問題與矛盾。如果發展中國家不小心掉入“顏色革命”的陷阱,整個社會將會為此付出巨大代價。
“顏色革命”危害深重
金燦榮(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副院長、教授)
當前,我們需要准確把握國家安全形勢變化的新特點新趨勢,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必須看到,在一些敵對勢力的眼中,始終抱有堡壘從內部攻破的信條,而煽動“顏色革命”則是其一大利器。因此,防范“顏色革命”、確保國家安全必須時刻警惕、警鍾長鳴。
“顏色革命”是西方勢力推行幹涉、大搞顛覆的工具。西方所竭力鼓吹、大加贊揚的“顏色革命”其實並不是什么革命,而是西方幹涉內政、顛覆政權的工具。究其實質,就是美國等西方國家通過培植親己勢力,假借他人之手,搞垮那些自己不喜歡、不聽自己話的政權,實現其目的。“顏色革命”有一些共有症候,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欺騙性。表面上,是西方國家為了踐行自由、民主、人權,實際上是為赤裸裸地幹涉內政披上華麗外衣,包裹成爭取民主、維護人權、捍衛正義的民主抗爭,帶有相當的迷惑性。二是隱蔽性。西方躲在幕後,借助基金會、非政府組織以及互聯網等新媒體,通過無形之手資助、拉攏和培養親西方的反政府人士,對目標國進行長期政治滲透,待機會來臨,直接幫助策劃、起事。三是對抗性。往往導致激烈的沖突和流血事件發生,社會認同和凝聚力被撕裂,國家幾近分崩離析。
“顏色革命”是國家安全之敵、動亂之源、人民之禍。“顏色革命”的代價是十分沉重的。對於那些曾激憤上街、憧憬民主的民眾來說,革命激情退去之後,留給他們的盡是難以吞咽之苦果、難以承受之痛苦:政局陷入動蕩沖突。幾乎所有爆發“顏色革命”的國家,不僅政治混亂,社會失序,國家主權更是嚴重割裂,政局呈現碎片化趨勢。這場所謂的革命非但沒有帶來穩定,反而加劇了政治鬥爭。事實證明,“顏色革命”不僅不是解決國內問題的良藥,反而是加重問題的毒藥,毒害的是廣大民眾,留下的是更迭—動蕩—再更迭的惡性循環。經濟面臨滑坡坍塌。綜覽那些爆發過“顏色革命”的國家,經濟持續凋敝,市場一片狼藉,整個經濟系統運行紊亂,財政赤字不堪重負,腐敗等問題也並沒有因革命而解決。人道主義危機加劇。“顏色革命”帶來的不是民主,而是民不聊生、生靈塗炭。在亂局中,大量無辜平民死亡,人道主義危機嚴重。此時,西方所宣稱的人權早已沒了蹤影。事實證明,對比人權狀況,革命後比革命前更糟糕。
必須警惕“顏色革命”對我國的滲透和傳染。當前,國際局勢深刻變化,國內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社會矛盾多發疊加,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面臨嚴峻考驗。特別是西方敵對勢力長期以來始終沒有放棄對我國進行和平演變,始終沒有放棄顛覆我們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政權的圖謀。對此,我們必須時刻警惕,防范、應對、抵制“顏色革命”,堅決、果斷、果敢地捍衛國家安全不受威脅、不受侵蝕、不受損害。為此,必須堅定理想信念,捍衛主陣地。要堅定正確信仰,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聚戮力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共識,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保持清醒頭腦、強化底線思維,有效防范、管理、處理國家安全風險,有效應對、處置、化解社會安定挑戰。始終繃緊國家安全這根弦,依法防范、制止、打擊危害我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遏制境內外敵對勢力對我策動“顏色革命”的圖謀。
選擇適合國情的政治體制
邵峰(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顏色革命”在一個國家發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地緣、曆史、政治、經濟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總體來看,可分為國內和國外兩方面原因。
從國內環境來看,發生“顏色革命”的國家具有一些共同特征。名義上和法律上已經建立了民主制度,但實際上仍然處於某一黨派或個人長期的權威主義政權統治之下。在經濟發展緩慢、人民生活沒有得到改善的同時,系統性腐敗盛行,造成嚴重兩極分化,使政權喪失民心。當權派長期執政,反對派往往指責選舉不公,對“顏色革命”爆發起了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此外,地區和族群對立也是不能忽視的曆史和文化背景。
從外部背景來看,主要是西方意識形態戰略推廣以及西方尤其是美國地緣戰略爭奪的結果。在前蘇聯和中東北非地區國家內部出現嚴重經濟政治危機的關鍵時刻,美國及西方國家總是不失時機地大力推動“顏色革命”。在“顏色革命”准備和進行的過程中,西方國家非常注重政府支持和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的雙管齊下,非政府組織發揮了特殊作用。
無論從理論還是從現實來看,“顏色革命”發生和最後結果主要取決於各國內部的政治經濟條件以及執政者處理問題的戰略是否得當。把發生“顏色革命”的原因完全歸因於外部幹涉而不思改革進取,是不切實際的。
“顏色革命”給相關國家、國際地緣戰略格局和廣大發展中國家都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首先,爆發“顏色革命”的多數國家長期政局動蕩、經濟停滯、人民生活貧困、外交進退失據,有的國家恐怖主義泛濫,有的國家甚至處於戰爭狀態。其次,西方國家通過支持某些特定國家的“顏色革命”,企圖達成扶植親西方政治勢力的戰略目標,使本已失衡的國際格局進一步向西方傾斜。再次,“顏色革命”給其他發展中國家帶來惡劣的示范效應,國家發展所需要的政治穩定受到嚴重破壞。這對“顏色革命”最初的民主制度訴求而言,實質上是一種否定和背離。
事實已經證明,一個國家選擇什么樣的意識形態和政治體制,是這個國家的人民經過長期鬥爭和摸索形成的,是一個曆史的和理性的選擇結果。世界文明的多樣性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特征,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動力。各種文化和社會制度應在競爭比較中取長補短,在求同存異中共同發展。如果不考慮各國的不同國情和發展階段,強制要求所有國家都實行同一種意識形態和政治制度,既不尊重曆史傳統,也不考慮現實國情,到頭來只會給相關國家帶來災難性後果。今天烏克蘭的分裂和中東很多國家的亂象,就是例證。
對待西方所謂“顏色革命”的企圖,最好的應對策略就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集中精力發展自己。打鐵還須自身硬。我們必須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真正放在經濟建設上,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讓最廣大人民享受到改革發展帶來的實實在在的成果,感受到國家的富強和希望、社會的公正與和諧。當然,更要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與任何妄圖顛覆社會主義制度、破壞改革發展的言行進行堅決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