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发生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黑人教堂的恶性枪击案,已致9人死亡。事件再次把枪枝泛滥后果的严重性摆到美国人面前。美国总统奥巴马呼吁美国社会认识和解决枪枝暴力问题。奥巴马一针见血地指出,无辜的人被杀是因为有人能轻易得到枪枝,如此大规模的暴力犯罪没有发生在其他发达国家,其他地方的暴力也没有美国这麽频繁,美国应就枪枝暴力采取行动。
根子还在民众那里
奥巴马说的确实是实情。目前全美约9000万人持有枪枝,总共持枪约2亿支。如此惊人数量的枪枝当然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普通人自不必说,就连贵为总统者,都难以幸免。史上,林肯、甘乃迪都死於枪击,列根则被一名精神病患者枪击致伤,与死神擦身而过。有鉴於此,限枪甚至禁枪的呼声一直不绝如缕。遗憾的是,相关提案在国会却一直无法通过。2010年,芝加哥市政府因为实施了禁购手枪的行政法令,被当地一名美国人告上法庭。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最终,大法官们以5比4裁定:芝加哥政府违宪。
美国社会为何如此执着於保护公民的拥枪权呢?这是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政治考虑的。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早期殖民者为了在陌生险恶的环境中保全身家,几乎人手一枪。建国之初,国父们把拥枪权写进宪法的考虑主要有两点,其中一点就是公民不愿把自己的人身安全完全交付给政府,或者说不相信政府有能力给国民提供可供信赖的安全保障。其二,也是更深层的考虑,则是防范政府自己对公民的侵害。第一代美国人大都来自於尚处於国王专制统治下的英国,这些人对政府侵害公民权利有着切肤之痛。为了防范暴行在新国度重演,建国之父们在制订宪法时设置了一道又一道的机关,其中之一就是赋予公民拥枪权。
当然,历史发生到今天,美国人已经不用担心会被政府欺凌。事实上,现在美国公民如果真的和政府打起官司来,不仅不用担心会「吃亏」,而且会占些「便宜」,因为基於同情弱者的司法理念,陪审团和法官在做裁决时,一般都会对个体公民有所倾斜。尽管如此,防范政府侵害公民权利的理念,已经深深积淀到美国人的心底,并且成为一种政治与社会文化。在此情况下,要想废除宪法第二条修正案,根本就没有可能。现在美国社会在枪管问题上的争论并非是否废除拥枪权,而是是否需要调整枪管的松紧度以及如何调整的问题。至於枪枝暴力,在他们看来,那只是拥枪应付出的代价。
枪不杀人,人才杀人?
现在的问题是,即便是收紧枪枝管理的努力也很难如愿。其中的原因,除了上面说的普通公民的反对外,利益集团的干扰也是个重要因素。美国步枪协会拥有400万名会员,是一支谁都不敢小视的「游说」力量。该组织曾声称,它的会员可以在3天内向国会发出50万封信件。每到关键时刻,这个协会都会游说国会和政客,阻挠枪械管制立法,并发动选民抵制有不同意见的议员。目前的情形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敢轻视步枪协会的影响力。否则,就会付出代价。比如,传统上民主党是主张收紧枪枝管理的。1993年,由民主党控制的国会通过了对手枪购买者实施背景调查的法案;1994年又通过了禁止私人持有攻击性枪枝的法案。结果,在1994年的国会中期选举中,民主党失去了参、众两院的多数席位。时任总统的克林顿认为,这两个法案可能是民主党选举失利的原因之一。而在1996年的总统大选中,步枪协会对民主党竞选人克林顿持敌视态度,导致克林顿虽然侥幸赢得了大选,却也因此流失了不少选票。而在2000年的大选中,小布殊支持步枪协会的立场,该协会为小布殊胜出起到了相当作用。
事实上,深知枪管问题敏感的民主党人,近年来也开始在此问题上调整立场。2004年大选期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特意身着猎装去狩猎,以此表明对民众持枪权利的支持。而在2008年的大选期间,两党竞选人几乎都声明自己支持「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的持枪权。
那麽,支持拥枪者如何解释枪枝暴力事件的频繁发生呢?这一点,步枪协会的立场最具代表性,它给自己设计的广告词就是:「步枪不会杀人,人才会杀人」。这个说法当然不是没有一点道理,问题是,防范枪枝暴力需要从各个环节入手,这其中既包括从源头上消除社会矛盾,也包括在终端环节收紧枪枝管理。如果抓住一点,不计其余,显然是剑走偏锋了。
香港商报评论员余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