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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反垄断指南破冰 新一轮调查展开

2015-06-23
来源:华夏时报
  6月12日,國家反壟斷執法部門在其組織召開的相關籌備會議上正式宣布,針對汽車業的首個反壟斷指南正式啟動草案制定工作。
 
  “《汽車業反壟斷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是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受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委托起草,現在工作剛剛啟動。”6月16日,國務 院反壟斷委員會成員、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澄清,此前媒體報道中關于汽車業反壟斷指南初稿已完成并上交國務院的傳聞并不 屬實,“草案制定工作才剛剛開始。”
 
  新政加身后,與僅依照此前面向所有行業領域的《反壟斷法》相比,汽車業將有更明確適用性的補充和引導細則。與此同時,據本報記者了解,國家發改委反 壟斷執法部門對汽車業的反壟斷調查工作仍在繼續,在此前一系列反壟斷處罰過后,目前亦有多家零配件及整車企業正處于新一輪調查之中。
 
  縱向壟斷將無處藏身
 
  6月12日下午3時,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正式宣布《指南》啟動草案制定工作。可以期待的是,正式啟動草案制定工作的《指南》,將為汽車業反壟斷領域帶來新的變化。
 
  “預計會經過調研、起草、論證等諸多階段,時間服從質量,希望越早越好。”對于出臺時間,時建中對本報記者坦承尚無明確的時間表,“《指南》對汽車領域現有的營銷模式和競爭格局等方面的影響會非常大,所以更會慎重再慎重。”
 
  “一直以來,汽車業的反壟斷調查過程都是非常艱難的。”此前,曾有發改委反壟斷局內部人士對本報記者坦言,汽車作為大宗商品以及汽車行業整體的特殊性都讓汽車業反壟斷步履艱難。
 
  在《指南》出臺前,不僅國家反壟斷執法部門針對汽車業執法的過程十分艱難,汽車業中的兩大主要構成部分——整車制造商和經銷商也同樣困惑。“由于缺 少反壟斷指南,汽車企業和經銷商搞不清楚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反壟斷法》,因為沒有細則指導,專家的意見也不一致。”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汽車產業政策研 究室主任黃永和亦坦承。
 
  在參與《指南》起草工作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蘇華看來,此前反壟斷領域的相關法規仍有進一步優化的余地。“可以說《反壟斷法》壟斷協議的豁免規 定是具有高度彈性和原則性的,并且主要針對橫向協議。針對縱向協議的實體規則和豁免規則有待分別在《反壟斷法》第14條和第15條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和發 展。”蘇華認為。
 
  蘇華同時表示,“盡管此前工商總局和發改委反壟斷局頒布了有關壟斷協議的法規,如發改委《反價格壟斷規定》以及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止壟斷協議行為的規定》,然而上述規定只是簡單重復了《反壟斷法》第14條的規定,并沒有對縱向協議規則作出任何細化。”
 
  時建中亦坦言,“現行反壟斷法律體系在縱向限制方面只規定了價格有關的行為,但實際上在汽車銷售過程中,還有許多非價格類壟斷行為,如數量、地域和 市場劃分上做一些約束,都需要通過《指南》做一些細化規定。”這也意味著,《指南》將承擔在縱向壟斷方面進一步具體細化和明確的重要任務。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建議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國家發改委以及工商總局考慮以歐盟競爭法為模板,結合我國市場條件和經濟發展狀況,以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的形式引入縱向協議集體豁免制度并發布相應指南。”一位參與起草《指南》的反壟斷領域專家在2012年曾提出如是建議。
 
  在時建中看來,在正在起草中的《指南》中,借鑒歐盟等較早投身汽車業反壟斷領域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十分必要。
 
  據本報記者了解,自1983年以來,歐盟先后發布了一系列集體豁免條例。而也正由于考慮到汽車產品和服務的技術含量高、安全性要求高、對環境影響大 等特點,歐盟自1985年實施專門針對新車銷售和售后市場的縱向協議集體豁免條例,如1985年的《2002年汽車業縱向協議集體豁免條例》。
 
  “后來,隨著汽車業競爭態勢的變化,歐盟認為新車銷售由于競爭日趨激烈已沒有必要繼續適用專屬豁免條例,但汽車維修及配件供應商仍存在許多限制、扭 曲競爭的行為。”上述專家告訴本報記者,2010年5月,歐委會頒布了適用于汽車售后服務的《2010年汽車業縱向協議集體豁免條例》后,新車銷售領域則 統一適用《2010年縱向協議集體豁免條例》。
 
  “歐盟競爭法對新車銷售和汽車售后的進一步區分,及時反映了歐盟市場的競爭動態。對汽車售后市場適用更為嚴格的集體豁免制度,旨在保障獨立維修商和獲取配件及技術信息的渠道,進一步促進歐盟汽車維修和配件供應市場的有效競爭,增進消費者福利。”蘇華認為。
 
  今年1月31日,在北京召 開的《反壟斷法》與汽車流通國際研討會上,歐盟委員會競爭總司基礎工業、制造業司司長保羅·奇薩說:“歐盟競爭法原則禁止所有壟斷行為,但歐盟委員會在執 法中需要甄別哪些行為是允許的,哪些是禁止的。我們也需要謹記,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法規,市場永遠處在變化中,每隔10~15年,我們也會進行規則調 整。”
 
  “中國汽車業的反壟斷指南也不會是一成不變的,根據市場的變化和成熟程度,未來反壟斷指南及整個汽車反壟斷法規體系都會不斷改良和完善。”時建中說。
 
  汽車反壟斷進入新常態
 
  “《指南》中會體現執法機構對汽車行業的執法思路和執法程序,對行業經營者的自我合規的審查及自我約束有很大的引導作用。”在時建中看來,《指南》的更大意義在于,針對汽車行業的特殊性做出更加具體的規定。
 
  這意味著,與此前多年來僅能依照面向所有行業領域且內容較為寬泛的《反壟斷法》的狀況相比,有了針對汽車業反壟斷指南之后,汽車領域將有更細化且更明確的補充引導細則。
 
  在汽車業反壟斷領域法規體系不斷完善的過程中,汽車業反壟斷調查還將進一步加大力度。
 
  據本報記者了解,在汽車業反壟斷領域中,國家反壟斷執法部門又醞釀著新動作。“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執法部門對汽車業的反壟斷調查工作仍在繼續,在此前一系列反壟斷處罰過后,目前亦有多家汽車領域企業正處于新一輪調查之中。”6月16日,有消息人士對本報記者透露。
 
  “配件企業和整車企業都有,有些已經開始立案調查了。”上述消息人士告訴本報記者。盡管涉案企業名稱仍在保密階段內,但可以預見的是,又一場“風暴”正在來臨。
 
  今年5月底,本報曾報道,汽車業反壟斷處罰的下一張罰單或將落在東風日產。“去年9月,國家發改委執法部門對東風日產展開立案調查,目前處罰已接近尾聲,處罰結果很可能將于近期公布。”彼時,有消息人士對本報記者透露。
 
  而在此之前,從2014年8月到2015年5月的9個月時間中,國家反壟斷執法部門已先后對寶馬、奧迪、克萊斯勒、奔馳四家整車汽車企業以及旗下品牌經銷商做出反壟斷處罰。此外,日本住友、電裝等12家日系汽車零部件企業也同樣被反壟斷執法部門實施處罰。據本報記者統計,上述汽車業反壟斷罰單處罰總金額高達16.58億元。
 

  “反壟斷不僅僅是一場風暴,而且是一種新的常態。”新任發改委反壟斷局局長張漢東如是表態。而接下來,在東風日產之后,將有更多汽車企業被卷入這場“持久戰”。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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