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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駕駛汽車的倫理困境:生死誰定

2015-06-26
来源:网易科技

  網易科技訊 6月26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底特律、東京以及斯圖加特的汽車廠商基本弄明白了要如何打造無人駕駛汽車。就連穀歌的工作人員似乎也解決了這個難題。現在整個行業要解決一個更棘手的問題:決定這類機器是否應當在事故發生時掌握生殺大權。

  這個行業承諾了一個美好的未來,無人駕駛汽車會像魚群那樣行駛,有序且和諧。但是,就像阿西莫夫的科幻小說一樣,除非汽車制造商能解答那些痛苦的哲學問題——例如,無人駕駛汽車是否應該犧牲乘客的性命,挽救一校車的孩子——否則這一切都是空談。

  汽車行業高管發現自己來到了一個陌生的領域,他們向倫理學家和哲學家尋求幫助,以求擺脫這種尷尬的困境。福特、通用汽車、奧迪、雷諾以及豐田等公司紛紛前往斯坦福大學的汽車研究中心,那裏正在給汽車寫入有關道德決定的程序,看事態會如何發展。

  該實驗室的負責人克裏斯·格迪斯(Chris Gerdes)說:“這是個人人關注的事情。廠商們非常清楚這裏面的問題與挑戰,他們的程序員正主動嘗試做這樣的決定。”

  車廠與穀歌公司在無人駕駛汽車的研發上花費了數十億美元。福特公司本周宣布,將無人駕駛汽車的開發工作從實驗室搬到公司的高級工程部門。穀歌則計劃在今年夏天讓一些無人駕駛汽車上路,告別此前的測試車道。

  社會型機器人

  在沒有司機的介入下,汽車已經能夠做到自動刹車與轉向。按照波士頓咨詢集團的看法,在未來10年裏,全自動汽車將能夠判斷路況。汽車將成為首批可以測試即時推理與反應的無人操作機器。

  在加州州立理工大學負責道德與新興科學研究項目的帕特裏克·林(Patrick Lin)表示:“這將為所有社會型機器人定調。汽車將成為社會中真正意義上的社會型機器人。”

  廠商的承諾是無人駕駛汽車可以預見並避免碰撞,極大地降低每年3.3萬的美國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數。但是事故總會發生。這時候機器人汽車可能就不得不選擇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做法——要么避免追尾卡車而沖向擁擠的人行道,要么保持路線將司機置於危險之中。

  “在自動駕駛技術實用之前,這類問題必須得到回答,”福特人機界面研究團隊的高級技術負責人傑夫·格林伯格(Jeff Greenberg)表示。

  阿西莫夫定律

  就目前來說,倫理學家面臨的問題多過手中的答案。無人駕駛汽車行駛的原則是否要強調成全大我,也就是按照能挽救的人數決策,而不考慮涉事個人的安危。阿西莫夫的機器人第一定律稱,自動機器不可以傷害人類,也不能坐視人類遭受傷害全然不顧。無人駕駛汽車是否應有所借鑒呢?

  帕特裏克·林表示:“我不會想讓自己的機器人汽車拿我的命來換一兩條別人的性命。但如果說,不管有多少人喪命,我們個人最為重要,這樣似乎也不合理。”

  《危險的主人:如何避免技術不受人類掌控》一書的作者文德爾·華萊士(Wendell Wallach)指出,這就是我們為什么不應讓機器人做這類決定的原因。

  “未來的辦法是建立一套根本原則,即機器不能參與有關生死的決定,”華萊士說。“決定時必須有人的參與。如果人們認為自己可以不為行為負責,那么社會就變得無法無天了。”

  違反規則

  就在華萊士、林等倫理學家絞盡腦汁思考哲學問題時,格迪斯正在現實中進行試驗。今年夏天在加利福尼亞北部,他會在賽車賽道上測試遵守道德規范的無人駕駛汽車,這些汽車能在瞬間做出決定,例如是否要違反交通規則,越過雙黃線為並排前進的汽車或自行車留出空間。

  格迪斯還與豐田合作,尋找讓無人駕駛汽車將控制權快速交給人類司機的方法。他指出,即便是這種切換也存在危險,尤其是在駕駛技術不佳的時候。

  是否要給予無人駕駛汽車權力,讓它們做這種重要決定。這個問題的關鍵到頭來還是和科幻小說中提到的一樣:無人駕駛汽車還是缺乏同情心,不具備變通能力。

  “目前還沒有一種傳感器,能像人眼和大腦一樣好用,”格迪斯說。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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