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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狀告三星等企業 公益訴訟首度被法院受理

2015-07-03
来源:新华网

  新華網上海7月2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周蕊)1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就手機預裝應用軟件引發侵權責任糾紛問題,分別向三星[微博]和歐珀發起消費公益訴訟,並被法院受理。中消協對此表示,支持上海消保委履行法定職責,並為一切依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點贊”。

  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手機預裝應用軟件引發侵權責任糾紛問題,分別將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起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並獲得受理,上海市消保委明確表示此次公益訴訟“就是要打破行業潛規則,保護消費者利益”。

  19款受試手機每款至少預裝了27個軟件,除了必要的系統軟件外,還有與手機正常運行並無關聯的應用軟件,且大量預裝軟件不能卸載;抽樣測試還表明,手機預裝應用軟件在消費者無操作的情況下,仍然會發生流量消耗,其中一款手機在受試的120小時(5天)消耗了近80MB流量……這是上海市消保委今年6月發布的手機比較試驗結果。

  比較試驗結果還顯示,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所售的X9007型號智能手機,和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所售的SM-N9008S型號智能手機不可卸載軟件數量位列前兩位。其中,歐珀手機總共預裝了71個軟件,不可卸載軟件數量達47個;三星手機為44個,所有預裝軟件均不可卸載。

  上海市消保委認為,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兩家廠商所售手機的外包裝以及說明書,均未對其預裝軟件的名稱、類型、功能、所占內存,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消費者,系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害。兩家廠商不告知每個預裝應用軟件的功能,並將所有應用軟件捆綁銷售又不告知卸載途徑,系侵犯消費者的選擇權。

  為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害,上海市消保委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七條、《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分別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所銷售智能手機外包裝或說明書中明示手機內預裝軟件的名稱、類型、功能、所占內存,同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為其所銷售智能手機內所有預裝軟件提供可直接卸載的途徑。

  公益訴訟制度能更有效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建立消費維權公益訴訟制度對維護消費者整體利益,依法加強社會治理有重大意義,國內首次被受理的消費公益訴訟被法院受理無疑是個好的開端。

  在消費維權公益訴訟出現之前,消費者個人維權面臨諸多困境:包括短則數月、長至數年時間的精力投入;動輒過萬的律師費等費用;檢測單一樣品難以證明產品存在普遍問題等等。

  此次公益訴訟之所以受到眾多關注,因為在此之前,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提起公益訴訟並獲得受理也不是“一帆風順”。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曾經針對“強制實名制購票乘車後遺失車票的消費者另行購票”行為,向上海鐵路局提起的公益訴訟,被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上海市消保委秘書長陶愛蓮說,此次就手機預裝應用軟件提起公益訴訟,是基於這一做法已經成為智能手機行業的潛規則,消費者無法自主選擇,只有用公益訴訟的手段來徹底破除。“希望此次公益訴訟能夠起到示范效應,推動手機應用軟件公平競爭,促進智能手機行業健康發展,消費維權沒有休止符,只有進行時。”

  中消協指出,公益訴訟針對的是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維護,訴訟對象大多涉及壟斷行業和強勢企業,可能遇到各種壓力、困擾。下一步,中消協和各地消費者組織將繼續強化履行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各項職責,促進消費維權公益訴訟制度的落實,堅定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克服困難、阻力,堅定不移地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進步。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6月15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緊制定《關於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力爭在年內出台。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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