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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對華“反傾銷”有增無減 中國鋼企發起反擊

2015-07-24
来源:界面

  國外針對中國企業的反傾銷調查已經屢見不鮮,中國卻很少對國外發起此類調查。這一次,中國鋼企發起反擊。

  商務部7月23日發布2015年第23號公告,對原產于日本、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取向電工鋼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這次調查源自5月27日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寶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的取向電工鋼企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

  取向電工鋼,又稱為取向硅鋼,是一種合金鋼平板軋材,是電力工業不可缺少的一種軟磁材料,廣泛應用于變壓器、大型發電機及其它設備。

  “取向硅鋼屬于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是中國發展的重點產品。”蘭格鋼鐵信息研究中心主任王國清告訴界面新聞記者,中國生產的取向電工鋼基本上都是國內鋼鐵企業自主研發的產品。

  2015年1-5月,中國出口取向電工鋼4.9萬噸,進口取向電工鋼4.8萬噸。“出口略大于進口,國外產品對我國取向電工鋼的市場份額有所侵占。”王國清說。

  申請書主張,原產于日本、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取向電工鋼,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向中國出口銷售。

  此次涉及調查產品的生產商、出口商及進口商,包括歐盟的安賽樂米塔爾公司、蒂森·克虜伯鋼鐵歐洲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日本的新日鐵住金等兩家公司和韓國的浦項鋼鐵公司,以及國內的十余家進口商。

  根據申請人的初步估算,原產于日本、韓國、歐盟的申請調查產品的傾銷幅度分別為45.72%、29.50%和46.36%。

  傾銷幅度是指進口產品的出口價格低于其正常價值的幅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九條規定,傾銷幅度大于2%,便可以就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的影響進行調查。

  在申請人看來,2011-2014年間,由于申請調查產品的低價傾銷,申請人被迫降低銷售價格,企業在取向電工鋼上的利潤率大幅下降。

  數據顯示,申請人同類產品2014年的稅前利潤,較2011年下降了69%;單位利潤由2011年的100元/噸下降到2014年的19元/噸,降幅達81%。

  本次調查自今年7月23日起開始,通常在一年內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再延長半年。

  王國清告訴記者,這是中國鋼企在取向電工鋼領域發起的第二次對外反傾銷。

  上一次是2009年,武鋼和寶鋼向商務部申請對原產于美國和俄羅斯的進口取向電工鋼進行反傾銷調查、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取向電工鋼進行反補貼調查請。2010年4月10日,商務部發布肯定性終裁。

  在其他鋼種領域,中國鋼企也曾發起過數起對外反傾銷。1999年,中國對原產于俄羅斯的進口冷軋硅鋼片進行反傾銷調查。2002年,中國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烏克蘭、哈薩克斯坦等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冷軋板卷進行反傾銷調查。

  即便如此,中國鋼企發起的反傾銷調查遠不及國外頻繁。

  蘭格鋼鐵信息研究中心向界面新聞記者提供的跟蹤數據顯示,2014年,14個國家和地區對中國鋼材產品發起21起貿易救濟調查,其中保障措施5起,反補貼1起,反規避1起,反傾銷12起,雙反(反傾銷、反補貼)兩起。

  今年的勢頭有增無減。截至目前,已有11個國家和地區對中國鋼材產品發起18起貿易救濟調查,較去年同期增加4起。其中反補貼1起,反規避3起,反傾銷12起,雙反(反傾銷、反補貼)兩起。

  “每個國家都會在自己重點發展的產業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王國清說,中國對日韓歐盟取向硅鋼反傾銷,為國內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企業產品提供保護,反傾銷調查程序本身也會明顯提高外國出口企業的成本,進而抑制其對中國市場的出口,起到保護作用。

  “運用反傾銷措施可以制裁國際貿易中不公平的貿易行為。”王國清說,中國對某些進口鋼材產品進行對外反傾銷,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國際貿易對手濫用反傾銷。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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