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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升官就撈錢是自掘墳墓

2015-08-04
来源:中國青年報

  河北省大名縣原縣委書記邊飛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一案日前宣判。據檢方統計,邊飛及其家庭成員實際擁有的財產包括大量現金、存款、房產、汽車、黃金、玉器、手表等,總價值超過1億元。邊飛曾任三個縣的縣委書記,干出過不俗的政績。邊飛在被查后懺悔,自己在縣委書記的位子上坐久了,感覺工作干得不錯,但一直沒有得到提拔,心態開始失衡,從第二任縣委書記開始,就只想著怎么多掙錢了。(新華網8月3日)

  所謂“為官發財,應當兩道”,如果覺得當官不合算,完全可以辭職去經商,但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這原本是再清楚不過的道理,但在現實中,某些官員卻有另外的解讀:要么升官,要么撈錢,既然不能升官那就只好撈錢。新聞中的邊飛曾在三個縣任縣委書記,自認自己的政績不錯,卻一直得不到提拔,始終不能“當市領導”,于是退而求其次,開始大肆撈錢。

  我注意到,很多網友對邊飛的選擇表示了理解。“邊飛在第一任上干得那么好,為什么不能得到提拔?考核機制是什么?到底誰得到了提拔,為什么?是不是因為邊飛那時基本沒收錢,所以沒錢往上送?”類似言論的核心意思,是提拔機制的不健全,讓干得好的不如送得多的,讓政績好的不如關系硬的。這種現象是否存在?當然存在。事實上,用人機制的“人治化”從來就是一個大問題,權力說了算的用人機制必須受到約束和規范。但具體到個案,未受重用,真的可以被解釋成為貪腐的理由嗎?

  人的欲求是不會輕易得到滿足的。就像有網友說的:“當了縣長又想當市長,當了市長又想當省長,有十萬元想一百萬元,有一百萬元想一千萬元。這樣的官你永遠都無法滿足他,成為貪官也是必然的。”

  在“不能升官就撈錢”的狡辯邏輯里,還有一個無法自圓其說的關鍵點:如果不能升官可以作為撈錢的理由,那么,假若如愿“當了市領導”,目的又能是為了什么?難道是為了當省領導,而不是為了更多更好地撈錢?這就涉及那個根本性的問題,也就是:當官為了什么?能否正確面對權力?首先必須回答好這個問題。

  誠然,選擇考公務員,對很多人而言,首先是一個謀生的手段,與其他職業并無本質不同。但是,既然選擇了這個道路,就應該比別的職業更多一點理想基礎和責任意識。用民間俗語說,“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用現時的話說,當官要做“為人民服務的公仆”。無論如何,“要么升官,要么撈錢”的為官哲學絕對不能縱容。凡是“以錢為念”的人,最好是選擇離開,到商業社會中去滿足欲求;同樣,凡是并非“立志做大事”而是“立志做大官”的,也最好選擇離開,否則難免走火入魔。

  “不能升官就撈錢”的官員自述,之所以能被很多網友理解甚至肯定,充分說明這樣的為官哲學在基層仍然有生存土壤,邊飛的個案因此絕非只是個案。當那些自覺仕途升遷無望的官員,開始“只想著怎么多掙錢”,令人感到可怕的,不只是一個縣委書記也動輒貪腐上億的數字,而是一個地方因此失去的發展機遇,以及那里的人民因此受損的生活。

  時評作者 盛翔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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