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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需要清晰的行政主導

2015-09-1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政府总部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關於本港政制的講話一石激起千層浪,反對派刻意曲解為特首是享有法外特權的「土皇帝」。特首梁振英和法律專家、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昨日指出,這是斷章取義的惡意曲解。各界有識之士紛紛表示,張曉明只是澄清一個法律概念,即「行政主導」才是本港憲制原意的政治體制,而非西方國家形式的「三權分立」。正是因為行政主導制度近年被弱化,偏離基本法立法原意,引致施政效率下降、整體發展降速、政治內訌加劇等種種弊端。促使政制回歸基本法法軌,是張曉明講話的深義所在。
 
早在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4.26決定」(文件19)中列明﹕「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任何改變,都應遵循與香港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相協調,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均衡參與,有利於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行,有利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等原則。」且指出﹕「香港回歸祖國以來,立法會中分區直選議員的數量已有相當幅度的增加,在達致分區直選議員和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各佔一半的格局後,對香港社會整體運作的影響,尤其是對行政主導體制的影響尚有待實踐檢驗」,明確指出本港政制須符合行政主導這一原則。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政制專題小組召集人肖蔚雲教授,專文論證香港法定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指出基本法關於政治體制的規定貫穿行政為主導的原則,還專門列舉了香港基本法中20多處體現行政主導的規定。
 
本港實施行政主導政制而非三權分立,體現在行政長官依據基本法,在實施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的政府機構中均具有領導地位。饒戈平昨日即指出,特首並非只有行政權力,他有權發還立法會的法案重新制訂,有條件下下令解散議會,特首充分尊重司法獨立之餘,亦有任免法官的權力。
 
張曉明發表重要講話,澄清本港依據基本法實施行政主導政制而非三權分立政制,饒有深意。正因在一些市民中存在本港法定政制「三權分立」的重大誤區,被反對派用以竭力削弱行政主導體制原則,產生諸多深遠負面影響。首先「三權分立」是西方國家形式的政治體制,在三權之上沒有別的權力才能稱為「三權分立」,這明顯違背香港作為中國地方政府的憲制地位。中央對香港擁有無可置疑的國家層面管治權力,香港政府機構擁有的是行政區治理的地方政府權利。違憲違法必然生亂。一些偏激政團屢屢否定中央政府權力損及國家利益,正是利用了市民對本港政制的誤解。又如立法會被反對派議員以長年大肆「拉布」和暴力政治手段長期把持,罔顧行政主導政制下立法會首要責任是襄助、督導施政的正職,令立法會淪為阻政的「陣地」,亦為顯例。
 
政制偏離法軌,付出沉重代價的是全體港人。如經濟、民生等重大政策因此受到嚴重阻撓,天文數字的公帑白白耗費,整體發展陷於停滯,深層矛盾持續累積得不到及時緩解等。張曉明指香港政制大方向不能出現偏差,這道出了本港亟需解決的重大課題。
 
香港商報評論員 殷翔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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