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副會長 文滿林
自激進派多次發起「鳩嗚」行為沖擊旅客之後,嚴重影響香港旅遊零售業連續多日生意額下降,旅客(自由行)大減,令兩大密集勞工行業走入「寒冬」季節。此種名為「光復」行為實際是趕客行動,令許多商舖被迫拉閘關門、損失不菲。從香港有關法例來說,受影響商戶有大條理由入稟法院向那個掛住所謂「本土民主前線」招牌註冊人追索賠償損失。激進派以各種藉口進行粗暴趕客,足以構成一種違法行為,嚴重沖擊香港旅遊業零售業及相關的多個行業。對於此種違法行為,執法部門應是即時執行拘捕行動進行檢控,法院及法官按有關法例加以量刑判罪。必須指出,這種粗暴趕客行為,擺明是有組織有計劃進行破壞香港法治表現,不同一般個別人士當街打架損害公物的行為。況且個別人士當街打架及損壞公物都要受到檢控及判罪。難道那班有組織蓄意進行違法沖擊客人和商戶營業的人就可豁免刑責嗎?不能即時拘捕進行檢控嗎?!
趕客罪行嚴重
因為激進派粗暴趕客行為沒有及時制止,令到香港零售業旅遊業及相關行業受到重創,連累勞工就業機會也受到沖擊。正所謂「打爛人家飯碗猶如殺人父母」。零售業旅遊業飲食業有近一百萬勞工從業人數。一旦有所閃失,足以推高本港整體勞工失業率十數個百分點。故有關當局以及社會各界和執法部門司法部門應當關注正視有關的違法趕客行為,和研究做好(恢復)吸引更多旅客來港購物消費相關措施(工作)。
一、首先要處理的就是如何面對那班邀進分子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趕客違法行為,包括拘捕、檢控及判罪。對他們進行的所謂「光復」行動,是否事前需要申請,申請時應要有多項事項要承諾條件,一旦違背,就要受到拘控和檢控,包括罰款和判罪。遵守條件與社團申請遊行一樣。現在的問題是,究竟這班激進派事前有沒有進行有關申請手續,而可以隨時隨刻進行「光復」行動。有關部門理應向公眾作出回應。
二、面對激進派在「光復」行動時發生粗暴的違法行為的準則和尺度問題。和平的遊行及叫口號相信是可以容許的。然一旦有參加者對旅客及商舖進行不禮貌,阻礙商戶門口及辱罵時,或者直接影響商戶做生意時,執法人員就必須即時進行拘捕行動,因為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有關部門不能得過且過。在「光復」行動前,執法部門應向有關申請者直言相告,莫謂「秋後算帳」予人口實。
奸商亦要重懲
三、對於被執法人員所拘捕的違法分子,一旦解上法庭檢控,證實有證有據,法官必須依法判刑,有罪必判,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這些激進分子的各種藉口而對其罪行有所輕判或不判,改為服務令守行為之類的「刑罪」,因為這些違法行為,不同一些街頭打斗及偷竊個案,街頭打斗及偷竊個案只影響個別人士的損失,而趕客違法行為和沖擊商舖粗暴行為則影響和損害整個香港的聲譽和多個行業的就業職位及營商環境,法官理應懂得孰輕孰重,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制止這些激進分子進行的違法行為的升級,正所謂治亂世用重典也。
要恢復和重振香港早年的旅遊業及零售業飲食業的黃金歲月,除了要制止激進分子那種「光復」行動嚇怕旅客來港購物消費之外,政府方面還要做好一些吸引外來旅客的配套措施工作,以及開發多一些旅遊景點。必須一提的是,要檢視和做好眾多商舖的價格監管工作,宣傳工作。不應因為面前的顧客看似是內地人士就懷有歪心,要嚴懲那些奸商行為,做到童叟無欺,香港才受歡迎,才能吸引更多外來遊客來港旅遊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