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聯副會長、荃灣區議員 陶桂英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近日在紀念基本法頒布25周年的研討會上發表題為《正確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特點》的講話,一句「行政長官超然於三權之上」,在香港引起種種議論。
如果只靠單單一句「行政長官超然於三權之上」去理解張曉明主任的講話,很容易斷章取義。只要看看張曉明講話的原文,就可以明白到他所說的是今天香港社會的客觀現實,絕對沒有任何收緊香港高度自治的意思。
在講話中,張曉明主任談到今天香港的政治體制是沿襲港英時代的制度而來,當中有一些優化。只要我們細想,就知道港英時期,即使是後過渡期中,香港的政制也不是絕對意義上的三權分立。論憲政地位,港督要比行政局、立法局及本地法院高,因為港督是由英皇指派的,用以連接英國政府及香港殖民地。由於香港一直是以港督為權力核心,只在回歸前幾年才取消港督任立法局主席的規定,因此港督地位比立法局高是毋庸置疑的。至於法院,雖然港督在憲制上比本地法院地位高,但司法完全獨立,終審權在倫敦樞密院手上。因此,在港英時期的政治體制從來都沒有三權分立,那現在香港沒有,也屬於正常。
港督在香港政府與倫敦間起著樞杻作用,凸顯了港督的地位。如今行政長官也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政府間起著樞杻作用,情況相似。這是因為香港從來都不是國家,以往是英國殖民地,現在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這跟主權獨立的國家是有根本區別的。
回歸後,行政長官的產生方法要比港督民主,這是回歸後的進步。而立法會也要比回歸前的立法局有更大權力,產生方法更為民主。然而,香港的政治體制依然是行政主導,行政長官享有特區之首的核心和樞紐地位。同時,行政和立法之間是制衡中有配合的關系。
明乎此,就知道張曉明主任所說的只是香港的政治現實,並不是要改變香港現行制度。不過,雖然行政長官的地位最高,但他也不能控制立法會及司法機關,更不等於淩駕於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