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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受損住宅將由房企先代償房貸

2015-10-13
来源:京華時報

  據新華社電 自9月25日開展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嚴重受損住宅正式協議簽約以來,部分業主對正式簽約后依然要還房貸問題較為關注。12日天津濱海新區財政部門進一步明確表示,選擇收購業主正式簽約后,房貸將由房企先行代償。

  房屋受損業主在簽訂正式協議后,相關資料會轉到濱海新區房管部門,對業主房屋是否存在抵押貸款問題進行核實。對于有貸款的房屋,房管部門會將這部分資料轉交給財政部門。

  為方便辦理提前還貸手續,減少業主負擔的利息,目前財政部門與房地產企業、銀行、公積金中心、擔保公司已經建立了相應的工作機制,由銀行提供被收購房產的貸款余額信息,房地產企業先行代償這部分貸款。待業主驗房后,再將代償資金從應支付業主的住宅收購價款及附加款項中扣除,并將余款支付到業主指定銀行賬戶。

  一般情況下,從正式協議簽訂到還清銀行貸款需要5個工作日,如果被收購住宅以往存在還款逾期、擔保公司代償等問題,所需時間還要相應延長。如果業主房貸還款日正好處在該時間段內,銀行還是需要作房貸扣款處理的。

  濱海新區政府還表示,各銀行機構對因事故影響暫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暫不催收、罰息、作不良記錄,允許貸款合理展期,但需業主到相關部門開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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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退電費約16萬元

  據新華社電12日,天津濱海供電公司透露,該公司已經啟動了針對天津港“8·12”爆炸事故部分受損小區政府回購用戶的電費退費工作。

  據悉,濱海供電公司轄區內負責受損嚴重的啟航嘉園、海港城、帝景公寓3個小區選擇回購用戶的電費退費業務。截至10月10日,共受理回購退費業務379戶,退費金額約16萬元。

  辦理退費用戶在與政府簽訂房屋收購協議后,可持《簽訂受損住宅收購協議證明》、身份證、房產證、《收購房屋交驗確認書》、購電證等證件,到濱海供電營業廳辦理電費退費手續,結算后剩余電費金額以轉賬方式退還到用戶銀行卡中,約10個工作日完成辦理。

  據統計,啟航嘉園、海港城、帝景公寓3個小區涉及用戶4391戶,其中萬科海港城2719戶,啟航嘉園943戶,帝景公寓729戶。為順利完成回購用戶電費退費,及時解決用戶相關問題,濱海供電制定了回購用戶電費退費工作保障實施方案。

  “我們在營業廳加設了專柜,接受爆炸事故受影響用戶業務的咨詢受理。”濱海供電相關人士表示,目前退費業務已經全面啟動,預計將持續至11月中旬結束。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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