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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溺亡」該如何解讀?

2015-11-07
来源:香港商報

   謎團重重的「柳州市長溺亡案」昨傳來最新消息,陪同市長一起的秘書現在正在上班。於是該案再多了一個謎團,為何官方最初發布不實消息,市長秘書也落水且生死不明?

  自殺,他殺,還是意外,只有這三種「非正常死亡」的可能,根據已經公開的新聞事實看,有現場目擊者,有秘書陪同,該案的定性應該不太復雜。但為何官方消息稱,肖文蓀死亡原因還在調查中,網友推測這跟坊間傳聞的肖文蓀被查有關。

  耐人尋味的慣例是,不少官員在死亡之后,都傳出了正在被調查的消息。而這些官員死亡的官方通報里,卻無一例外都對用詞拿捏巧妙:如墜樓、落水、溺亡、抑鬱等,這就是做官的學問所在。如正在調查屬實,那麼官員自殺,不就相當於告訴人們這是畏罪嗎?如果他殺,不就有陰謀論的最大嫌疑嗎?如果明確定性是意外,卻又有故意隱瞞事實欺騙公眾知情權的后患。所以難得糊涂,中性用詞是最優選擇,真相總是像霧像雨又像風。

  「三公」不能成為陪葬品

  公眾關心官員的非正常死亡,并非好奇心重,可以說這早已不是新鮮話題,公眾的關注其實是對公權力透明化的一份感性的求知。

  國人對待逝者的傳統觀念,基本包括「死者為大」和「為逝者諱」。這都體現了人道主義的價值觀。而且,出於對逝者的尊重,幾乎所有人都會說出「逝者安息」之類的安慰語。我們也常說以「人都已經死了」為開頭的一句話。而之后,關於死者非正常死亡背后的真相,往往不去認真計較,所以這樣的風俗,很容易被別有用心者利用來掩蓋真相,這其實才是對死者的最大不敬。

  官員自殺和普通人的自殺,完全是兩個概念。官員具有公共屬性,因此,官員的非正常死亡,也便不只是純個體的的事,而是公共的事。尤其是當官員所曾經掌管的權力涉及社會公共事件,里面又有掰扯不清的公共責任、公共利益和甚或貪腐問題時,權力公開、社會公平、權力公正等公共利益很可能就會受到傷害和踐踏,從而成為陪葬品。

       作者:路人甲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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