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禮物:港加投資協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
我在農历新年期間出訪加拿大多倫多和溫哥華,其中一項活動是在大年初三與加拿大國際貿易部部長會面及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這份新年禮物象徵雙方經貿關系在新一年揭開新的一頁。
港與多國簽投資協定
與加拿大簽署的投資協定是香港第十八份簽署的投資協定,亦是香港與美洲國家的首份投資協定。該協定進一步鞏固港加兩地的經貿和投資聯繫。協定會在雙方完成有關內部程序后生效。
除了與加拿大簽署投資協定,特區政府近日在擴展香港投資協定網絡的工作上亦取得進展。其中,行政長官於本月初在新德里與印度總理莫迪會面后,宣布香港與印度將啟動投資協定談判。眾所周知,印度是深具發展潜力的新興市場,亦是「一帶一路」上極為重要的經濟體。與印度締結投資協定對加強兩地投資者信心及促進兩地投資流動有莫大裨益,特區政府非常重視有關工作。
另外,香港已與歐盟28個成員國中的11個締結了雙邊投資協定。為了加強香港與歐盟的投資聯繫,我們一直致力探討與歐盟締結一份涵蓋所有歐盟成員國的投資協定。這方面的努力近日取得一些成果。去年10月,主管歐盟日常事務的歐盟委員會發布了策略文件,其中一項計劃是與香港探討啟動投資協定談判。歐盟是香港極為重要的直接投資來源地及目的地。特區政府將繼續努力,務求早日與歐盟開展正式談判。
此外,我在去年8月訪問墨西哥期間與其經濟部部長共同宣布兩地將啟動投資協定談判。首輪談判暫定於5月在香港舉行。我期望香港與這個拉丁美洲第二大經濟體的投資協定談判早日完成,為兩地經貿關系譜出新的篇章。
除了上述與加拿大、印度、歐盟及墨西哥有關投資協定的新發展,我們亦正積極與俄羅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智利繼續談判。另外,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個成員國(即汶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正致力在本年內完成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當中,自由貿易協定亦包含一份投資協定。此外,香港繼續探討與其他經濟體開展投資協定談判,特別是新興經濟體及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沿線國家。
強化國際投資樞紐角色
投資協定是一份政府與政府之間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其目的是促進和保護締約一方投資者在締約另一方地區內的投資。投資協定通常訂明締約雙方須公平對待彼此的投資者、投資者在其投資被徵收時可獲賠償、投資者因戰爭或其他武裝冲突蒙受損失時可獲公平對待、投資和收益可自由轉移、以及投資爭端須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處理。香港與外地經濟體締結投資協定,一方面可以加強海外投資者在香港投資的信心,確保其在香港的投資得到充分保護;另一方面亦為香港投資者在海外的投資取得相應保護。故此,投資協定不但可保障港商的海外投資,同時亦能吸引外資流入香港,帶動相關行業的發展,促進本地經濟及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我期望香港的投資協定網絡繼續穩步擴展,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國際投資樞紐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