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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案】推动金融科技鼓励创业

2016-02-25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邝伟轩报道:面对金融科技(Fin-tech)越趋普及,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於财政预算案提到,将透过数码港推出专属计划支援初创企业,并设立「金融科技专用平台」,以及探讨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在金融行业的应用,务求在技术、监管及基建等层面,提升金融科技在香港的应用程度。

  继去年成立「金融科技督导小组」后,曾俊华提出,「创新及科技基金」旗下的「企业支援计划」,将为金融科技初创企业(StartUp)提供资助。其中数码港将推出专属计划,在未来5年为150家金融科技初创企业提供支援。同时,数码港旗下的Smart-Space共用工作空间(Co-working Space),将划出3000平方米专用空间,予金融科技企业使用。

  青年创业军创办人温学文对预算案建议感到鼓舞,认为扩阔了香港创业者的生存空间,又认为政府提出发展金融科技之余,应加强年轻人对金融知识的教育,从而促使资讯科技及金融知识互相结合,促进行业发展。浸会大学财务及决策学系副教授麦萃才认为,金融科技瞬息万变,须尽快研究修改法例,否则或会错失时机。

  设立「金融科技专用平台」

  为了确保市场推出创新金融产品时,能够平衡市场对金融科技的需求、投资者对金融科技的认知,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曾俊华表示,金管局、证监会及保险业监理处将会设立「金融科技专用平台」。麦萃才称,现有规管乃发展金融科技的最大障碍,建议若涉及修改法例,可参考美国及英国的经验。

  麦萃才又指,金融科技涉及众筹(Crowdfunding)领域,但香港至今未容许集体投资计划,未有配合互联网发展的需要,香港发展金融科技之际,应考虑放宽相关规定。中文大学商学院助理院长李兆波亦认为,香港以往对金融活动的规管过於严苛,可在众筹及个人对个人贷款(P2P Lending)的规管予以放松。

  成立20亿元「创科创投基金」

  金管局发言人回应预算案建议时指,正筹备成立「金融科技促进办公室」,并与业界共同探讨如何利用金融科技,推出创新产品及服务。金管局又指,将扮演积极角色,并按照「科技中立」的原则,支持香港金融科技发展。

  技术方面,曾俊华於财政预算案提出,鼓励业界与相关机构,探讨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从而减少可疑交易,以及降低交易成本的潜力。曾俊华又指,数码港会透过培育计划,推广有关技术,发展更多相关产品。

  冀简化创业资助申请程序

  除了发展金融科技,为促进初创企业融资,曾俊华表示,将成立总值20亿元的「创科创投基金」,以配对形式,协助私人风险投资基金,共同投资香港本地科技初创企业;又建议分阶段扩建科学园,预计於2020年,额外提供7万平方米办公室空间,予初创企业及其他科技公司使用,预算工程费用达44亿元。

  对於促进风险投资,温学文表示欢迎。但他期望,可简化创业资助的申请程序,从而减少创业人撰写计划书的时间,又建议日后在资助创业者的政策,可包括科技领域以外的公司,务求让更多创业者受惠。为鼓励各界应用创新科技,曾俊华提出,政府已预留5亿元,成立「创新科技基金」,改善市民生活;又建议继续推行「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协助推动研究成果商品化。

  另外,在推动创新方面,曾俊华提到,香港科技园公司正研究在将军澳工业邨,进行与智能生产及研发,汇聚机械人技术和资讯科技的先进制造业,推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测试、市场推广及品牌管理等产业链发展,预算项目成本为82亿元,2021至2022年期间完成。

  香港距离金融科技枢纽有多远

  在全球「新经济秩序」下,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2016/17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要早着先机,做好准备,为香港寻找发展机遇,争取关键的角色。在推动创新方面,曾俊华推出一系列措施,当中更提到要发展金融科技。环顾全球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在金融科技的发展远远落后於人,更较内地逊色,实宜急起直追,推动香港成为亚太区的金融科技枢纽。

  根据毕马威(KPMG)会计师事务所和H2风投公司(H2 Ventures)去年12月发布的《全球金融科技100强》报告显示,金融科技正在成为全球产业,上榜公司中有40间来自美洲公司、20间欧非公司、18间英国公司、22家亚太公司。国际金融中心纽约和伦敦分别有7及15间上榜公司,香港则「吃零蛋」,没有一间金融科技公司上榜。毕马威另一份调查更指出,纽约和伦敦都擅於利用本身的优势发展成领先的金融科技中心,在金融科技投资及企业盈利方面高达全球的90%,香港则仅有5%。港可成测试新技术理想地方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的金融基建健全,金融业发展完善,资金和信息流通自由。作为最大的人民币离岸中心,人民币债券及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潜力可为创新金融交易科技发展提供适合的实验场,例如「区块链」技术,令金融交易或签订合同的过程更开放透明,既降低成本又快捷。而且,香港拥有背靠内地的优势,可成为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及测试新技术的理想地方。

  不过,香港在金融科技方面亦存在劣势,最明显的就是在法例和监管方面的问题。团结香港基金的科创研究报告指出,对银行业过分的严控规管被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及行内人士视为发展点对点借贷、电子商务、众筹、风险管理及资料加密等创新行业的障碍。

  金融基建健全惟科技步伐落后

  目前,英、美等国家已有相关众筹的法例或规则,邻近香港的新加坡在2015年2月发出股权众筹监管谘询文件,中国证监会在2014年12月起草《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香港并没有针对众筹的相关法例,证监会也禁止众筹平台营运者进行条例定义之下的「受监管活动」。除少数个别例子之外,若未经批准邀请公众参与众筹行为,即属违反规例。又如点对点借贷,根据《放债人条例》,连结借贷人及贷款人的点对点借贷平台必须要由持牌放债人营运。尽管香港的金融基建健全,但在金融科技的步伐已然落后,尤其是在监管规例方面,可参考或效法瑞士和新加坡推行的弹性分级监管机制。要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为国际金融科技中心,香港的监管机构实有必要研究如何在创新与监管之间取得平衡。香港商报记者 庄海源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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