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12歲女孩用“炸彈”表情惹官司
美國一名12歲女孩在社交媒體上使用“手槍”、“小刀”等表情符號,被解讀為意圖威脅他人,可能面臨刑事指控。這樁案件給美國法院判案帶來新的難題:在判斷是否存在威脅時,如何看待含有暴力信息的表情包?
闖禍:意圖威脅?
隨著智能手機和電子設備普及,人們在網絡聊天、電子郵件以及帖子里日益使用各類表情包,例如笑臉、玫瑰、太陽,甚至菜刀、炸彈、閃電等。
然而,美國一名12歲女孩卻因使用暴力表情符號,涉嫌威脅學校,可能面臨刑事指控。
美國《華盛頓郵報》27日報道,事情起因于2015年12月14日,美國弗吉尼亞州費爾法克斯悉尼·拉尼爾中學一名行政人員發現有人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了含有威脅信息的帖子,于是對校內學生展開調查。
最終,IP地址指向一名12歲女學生,該學生隨即承認冒用他人賬號發帖。由于涉及未成年人,美國媒體沒有公開她的姓名。
據了解,這名女學生在帖子里寫道,“星期二在圖書館見我”,并在后面附了手槍、小刀、炸彈三個表情符號。
這個女孩涉嫌威脅學校、計算機騷擾,2015年12月下旬首次在未成年人法庭出席聽證會。由于聽證會未向公眾開放,眼下尚不清楚這樁案件的具體進展。
女孩的母親聲稱,女孩在學校遭其他學生霸凌,才會發帖作出回應,“她是個好孩子,以前從沒惹過麻煩。我覺得她不應該受到指控”。
挑戰:解讀各異
不少人質疑,女孩使用“手槍”、“小刀”等表情包,是否等同于做出威脅?隨著表情包日益普及,大多數人是以開玩笑的輕松態度使用表情包,但如何判斷發帖者的真實意圖,給警方辦案和法庭審理帶來新的挑戰。
美國近年來涌現多起與表情包有關的案件,司法部門尚未就表情包是否可作為證據達成一致看法。
去年,紐約市17歲少年奧西里斯·阿里斯蒂被指控為發布恐怖威脅。阿里斯蒂先前在臉書社交網站發帖時提到“他要被打倒”等字樣,后面附了一個“警官”和3個“手槍”的表情符號。檢方認為這組表情顯示此人威脅襲警,但一個大陪審團最終裁定不起訴阿里斯蒂。
一些專家分析,表情符號并未設定明確含義,每個人的用法都可能不同,在不同情境下的含義也可能不同。例如,阿里斯蒂所發出的4個表情符號,被警方解讀為意欲襲警,但律師弗雷德·普拉特稱,“這些孩子只是想表達,‘我不是好欺負的!’”
在另一樁案件中,賓夕法尼亞州男子安東尼·埃洛尼在臉書網站發布了含有殺妻字樣的歌詞,去年被控威脅妻子罪名成立。埃洛尼不服上訴,辯稱他在歌詞里插入了“:P”表情符號,足可證明他純屬開玩笑。法院最終認可了埃洛尼的辯詞,推翻了先前判決。
專攻網絡案件的馬里蘭州律師布拉德利·S·希爾預測,這類案件今后還會日益增多。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