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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違法成本才能真正約束“李一男”們

2016-03-18
来源:新京報

  作者:皮海洲

  在淡出公眾視野近9個月后,曾經的科技界傳奇人物、百度前CTO、牛電科技CEO李一男日前再次受到人們的關注。不過,這一次李一男受到關注不是因為其事業上的成功,而是因為其涉及股市內幕交易案而受審。據《新京報》報道,該案3月15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在目前A股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盛行,且監管部門又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的情況下,李一男所涉及的股票內幕交易案受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理這并不令人奇怪。不過,由于該案的當事人是李一男這位科技才俊,盡管目前法院并沒有給出定論,但作為天才勵志的典范,他涉嫌參與內幕交易的行為,仍然會讓人替其惋惜。就業內的評價來說,李一男絕對是一個“能人”,是一位曾深受任正非、李彥宏欣賞的“天才少年”。資料顯示,李一男15歲考入原華中理工大學(現為華中科技大學)少年班,26歲成為華為公司副總裁。2000年北上創建港灣網絡,公司迅速發展后成為華為的對手。

  但就是這樣一位“能人”,卻沒能逃過股市大染缸的污染,這難免令人匪夷所思。正如外界所疑惑:“他應該早就財務自由了,完全沒有必要參與這個事情。”

  當人們糾結于李一男為何沒有躲過相對來說是蠅頭小利的誘惑,除了對其個人指責,我們不能不反思A股市場的制度設計。目前的資本市場較為嚴格的IPO審查制度,較好的做到了事前基礎性監管。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事中事后監管仍然缺位。事中事后監管主要是稽查執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懲戒和制裁,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維護市場秩序,清除不合格的市場參與者,或在極端情況下進行風險處置。

  雖然自從肖鋼出任證監會主席以來,證監會在不斷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但遺憾的是,由于《證券法》修訂的滯后性,對包括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通常都是皮鞭高高舉起輕輕落下,對違法違規行為很難起到震懾作用。比如,內幕交易行為,很多都沒有受到查處,而即便是受到查處的,查處力度也非常有限,其中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就更少,而被重判的案例幾乎沒有。

  正是由于在許多案例中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從輕發落甚至是不了了之,以至A股市場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長期處于高發狀態。一些人對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心存僥幸,有的則根本就無懼被查處,因為相比于所得,付出的違規成本不值一提,而這正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的關鍵所在。如果股市真的從一開始就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對等的重罰,那么聰慧如李一男,相信也不敢以身試法了。

  當然,對于李一男的涉嫌內幕交易行為,我們不能完全歸結到制度的漏洞身上,畢竟在同樣的制度面前還有很多遵紀守法的投資者。但人非圣賢,為了使得李一男這樣的“天才”、“能人”不至于遭遇違法違規的“禁果”的誘惑,提高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成本、加緊《證券法》修訂的步伐至關重要。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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