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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不良中介 放債人監管條件將收緊

2016-04-1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劉佳玲報道:「超低息貸款,不成功不收費」,相信不少市民曾經接到中介公司的貸款宣傳,但有些不良中介卻以種種方法誘騙借款人,從而牟取高昂利益。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加強對不良中介的打擊,計劃收緊發債人發牌條件,強制放債人公開財務中介的資料,確保中介不收費。

  去年第三季度至今年年初,警方共接到逾500宗涉及中介公司的投訴。過去兩年,警方針對不良中介拘捕約400人。但在不少個案中,不良中介與放債人都設法隱瞞彼此關係,增添警方搜證難度。

  放債人須呈報中介資料

  為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計劃實施更嚴格的發債人牌照條件,包括若貸款涉及中介公司,放債人須向當局呈報中介公司資料,並登記在冊以供公眾查詢;在貸款合約列明財務中介身份,向借款人提供中介協議副本,確保中介不向借款人收費;以及向借款人解釋還款條件及拖欠還款後果,並保留書面紀錄等。

  港目前有逾1000家财务公司

  有議員在昨日會議上建議,應完全禁止中介公司運營,由放債人直接經營業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何宗基表示,尊重商業活動,而且不是所有中介公司都以不良方式經營。有議員詢問為何不直接規管中介,何宗基表示,若中介公司需要持牌經營,政府很難要求公司在開展業務時不收費。目前,香港有逾1000家財務公司,其中約有100至200家公司的業務涉及與中介公司的合作。

  擬第四季落實新監管條件

  何宗基表示,希望加強公眾教育,讓市民明白若日後有任何中介提出收費,中介公司即屬違法。在新的監管模式下,若中介公司違法,最高罰款10萬元,監禁兩年。當局將在本月諮詢業界,若獲得法庭批準,將在今年第四季度落實有關新牌照條件,並會在此後的6個月檢討其成效及決定是否作出修改。

  另外,當局亦計劃規管相關放債廣告,要求放債人在廣告中加入「忠告:有借就要還,切勿過度借貸」的提示,提醒公眾過度借貸可能導致的財政負擔。

  另外。香港明愛及東華三院將由4月25日起,設立24小時專用熱線,為有財政困難的人士提供協助。

  財庫局:不降低對金融科技監管要求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了有關發展金融科技的策略與措施,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黃灝玄表示,金融科技主要為網上平臺服務,但不會因此降低監管要求,因監管應與風險相適應,目前相關的金融科技主要涉及企業對企業的業務服務(B2B),但若日後涉及到大眾,政府有責任保護投資者權益。

  有議員質疑,香港的金融科技發展較內地落後,是否因為監管思維較保守?黃灝玄表示,香港的消費者對金融科技的接受程度較內地低,但相信隨相關監管的策劃及檢討,消費者對金融科技的信心將逐漸提高。他稱,期望用開放的態度處理涉及金融科技的問題,去年政府已通過《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預計業界將推出更多新產品和新服務。

  優先鼓勵專業投資者參與服務

  對於個人對個人借貸(P2P)、眾籌(Crowd Funding)等新興業務模式,黃灝玄表示,此類業務的運作模式繁多,例如通過平臺進行借貸雙方配對,或公司吸納客戶資金進行投資等方式,監管當局將視乎具體案例,決定是否容許有關做法。他續稱,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將優先鼓勵專業投資者參與有關服務。

  至於金融科技的崛起是否會取代部分人工崗位,黃灝玄認為,金融科技的發展將產生新的職位,但部分傳統金融業工種或將消失,政府一直鼓勵加強從業員培訓,以增強業界對金融發展的應變能力,金融從業人員也應有危機意識,提高自身技能。

  香港商報記者 劉佳玲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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