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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劣质民主道路堪忧

2016-05-09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郑赤琰

  自1990年李登辉当选第一届民选「总统」以来,台湾有过六次「大选」,国民党先後在2000年与2016年被民进党击败,其政权也被两次取代。因着「总统」由民选产生与政权由政党轮替的两个条件,有舆论据此炒作台湾选举制度是华人民主政治的「突破」。可是竞选制度的有无不是民主有无的必需条件。选举本身只是民主的工具,不是民主的目的,要达到民主的目的,要靠许多条件,单靠选举的条件不能成事。就台湾的案例来论,哪怕它因为选举而出现政权在政党之间轮替了两次,可是政党上台执政後,却连串发生破坏民主游戏规则的劣行,所体现出来的却非「民主是好东西」,而是恰恰是相反的:「民主是坏东西」。究其原因,有下列几项有悖民主发展的劣行,兹试一一加以揭示。

  劣行一:破坏「多数决」

  选举的政治程序是通过选举去裁断哪个参选政党能够取得最多的选民支持,取得最高选票与议席的政党便被推举为「多数党」(MajorityParty)而上台执政。而执政党能否有效执政,还得靠落败政党在议会能否奉行「君子原则」(GentlemanPrinciple)。在议会讨论政府提出来的立法与重大政策时,在野党议员可提出质疑,甚至表示反对议案。但是有两大议事「君子原则」必须遵守,一是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後,不能再想尽办法「死缠烂打」,让讨论无限期阻延下去,直到提案被拖死为止,让执政党无法有效将其执政计划施展出来;二是在表决提案时,要遵守「多数决」(MajorityRule),即在表决时以计人头的办法去决定提案是否得到多数议员支持。若是的话,提案便通过,由政府去落实提案。这两大「君子原则」是民主政治的根本,否则少数人便会闹得让多数人无法决定所有提案,政府也会因此瘫痪,选举也就完全失去意义。由此可见,由选民去选举政府的制度,不能因此而保证有了民主,要使选举完成其功能,还得靠议会里的议员奉行「多数决」的行为。

  可是,台湾的立法院,无论在陈水扁时期(民进党席位没有占到多数),还是在马英九时期(国民党席位占四分之三多数),从2000年到2016年的16年间,民进党的立法委员都在破坏「多数决」的政治游戏规则,「小人」的劣行在立法院层出不穷,荒唐到会把主持立法院会议的院长劫持到休息室关起来,藉此叫会议不得不中止,从而让政府提案无法通过。马英九在2008年以占选票七成六的多数当选「总统」,国民党在立法院也以七成五的多数席位成为多数党,可是民进党却以不到四分之一的少数,采用各种「非君子」的劣行,打闹得让足有六成多的重大提案无法在立法院通过。

  这种不遵守「多数决」的劣行,对政府极具破坏力,不但谈不上民主,连基本的政治操行也失格之至。这种情况,在(陈水)扁和马(英九)时期都出现过。在扁时期,民进党立委处於少数,与国民党立委在立法院打闹纠缠;在马时期,国民党虽然在其8年任内都拥有行政与立法的「多数」,可是也因为立法院「少数」人的劣行而无法有效执政,行政与立法无法协调,更遑论行政主导立法,马也因此碌碌无为,落得个「亲者痛,仇者快」的印象。国民党在2014年「九合一」选举与2016年初的两场选举中溃不成军,正是因为无法有效执政惹来的民怨。一旦执政党与反对党无法奉行「多数决」的政治游戏规则,选举也就没意义,可见选举不是民主的保证。

  劣行二:没有国家认同

  国家认同问题是台湾民主政治发展的要害。民进党自建党以来便主张「台独」党纲。反之,国民党则仍坚持「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大陆方面也不放弃台湾是中国领土主权的一部分。这样民进党的国家认同也就与国民党及共产党形成对立。民进党要求台湾「主权独立」,也就把自己变成革命党。即使通过选举办法,国民党被淘汰甚至存在消失於台湾政坛的可能,民进党也要面对大陆势必维护其主权完整的诉求。随之而来的一个严肃问题就是:两岸关系能否维持和平而不陷入战争?

  为什麽说没有国家认同,便没有民主认同呢?因为国家认同是国民认同的根本,没有国家认同也就不会有国民认同,没有国民认同也就出现人人心中有不同的「国家」,也就没有一个共同的效忠对象,也不会有共同的最大公约数的利益共同体,甚至连全民核心利益也无法凝聚。在此情形下,全民各怀「鬼胎」,冲突不断,没有政治安定,连性命也难保。人们缺失互信,没有安全感,也就没有民主可言。民主要建立,首要条件必须有共同的国民身份,才能有共同的效忠对象,才谈得上有共同利益关系,也才有可能建立互相信任和互相尊重。总之,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无国家认同的民主认同。因此,只要民进党坚持「台独」,台湾有的是革命党,不会有民主政党。

  劣行三:政府不是最高权力中心

  台湾政府不是最高权力中心,民主变成无主之魂。这也是台湾民主没法建立起来的要害之一。一个政府,既然是由选民一人一票选举出来,就有执政的权力,就意味着握有全民共有的资源。要如何分配资源,也只是由政府说了算。反对党或民间团体不满当局的作为,也只能在下一届的选举时说服选民不要投票给这个执政党,而不能在执政党在任时作出任何重大政治运动,或作出不依照法律程序否定当局的行为,甚至干扰以致瘫痪当局的运作。这些做法可谓无法无天,一旦发生,政府也就失去其应有的该被尊重的最高权力中心地位。严重的话会导致不论哪个政党被选为执政党,其政府也会被反对党或群众运动否定,最终谁也不可能拥有政府所应有的最高权柄。政府无法有效管治,民主也没法实现。因为由选民通过民主程序选出来的政府没有最後的话事权,选民的民主生命也就断送了。不要忘记,政府是由选民选举上台执政,代表选民当政,否定政府的权柄,也就否定了民主。

  台湾面对的困境正是如此。所谓「太阳花学运」,就是典型的例子。何为「太阳花学运」?区区几百个学生冲进正在议事的立法院,把立法委员赶出议会,占领议会後竟然还能提出否定当局过往已签订的协议,甚至还制订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来迫使当局行使该条例,否则「永不退场」。立法院也竟然变成「无政府」状态。当局居然也接受要求,撤回未曾通过的「两岸服贸协议」,并答应依「学运」要求订立「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类似这样的事件,在台湾的立法院不断发生。立法委员往往因反对某些提案而大闹议会,如殴打提案官员、抢占主席台等等。瘫痪立法院已变成常态,而不是意外。当局权柄已受到严重破坏,民主早已荡然无存。

  劣行四:立委动手多过动口

  台湾立法院在议事的过程中,经常出现打架伤人的情况,这也是败坏民主的劣行。议会的作用就是要将各种不同政党的不同意见,拿去立法院讨论,就算有争论,也只能动口,不能动手。一旦有打架、骂架、行为不检点,一般的议会都有详细而全面的条例去规管。如果不听规劝,议会主席可以将其逐出会场。可是台湾的立法院却有法不用,任由立委无法无天,把神圣而理性讨论的议会变成语言甚至行动暴力的场所。这样的闹场既把主席废了,也把议会法规废了。

  议会是和平议事的示范殿堂,在这神圣的殿堂里,议员竟也变成野蛮一族,民主又何从谈起?议员要互相尊重对方自由发言的权利,更何况议员是代表选民到议会去自由讨论的,不是代表选民去打架的。打架的後果只能是不欢而散,也完全破坏了代议士的信托身份。台湾立法院院长对於自己没对议员执法,有一个惯常的说法:议员是由选民选出来的,他的民主身份不能被阻止,否则便是破坏民主。这说法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应该说的是:选民选议员不是选他去议会打架,不是选他去破坏议会规则,更不是选他去破坏议会的立法与阻挠重大政策的裁决。

  台湾的「民主」除了以上所举四大劣行外,还有其他各种破坏民主的败风陋习,如政党行为与政见两极化、抹黑文化、群众运动掩盖制度化等等,限於篇幅,不再赘述。但上述四大劣行涉及核心价值矛盾,尤其是国家认同问题,不是短期所能根本解决。因此,台湾的民主政治发展,不容乐观。若将其现在的表现视为民主的「典范」,更是无稽之谈!

  (转自<紫荆>杂志2016年5月号)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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