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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尊嚴如何體現?

2016-06-09
来源:香港商报

   健元

 
  2014年「9.28違法占中」爆發期間,涉嫌「襲警、潑液、拒捕、妨礙警員公正執法」等多項罪名指控的曾某人,日前被法院二審裁定判監五周,該名罪犯表示將提起上訴。筆者對此判決結果感到異常震驚!如此嚴重的罪行,在整個「違法占領」過程中,參與「違法行動,蓄謀故意襲警、妨礙公正執法、企圖拒捕逃逸」等多項罪名背負在身,卻獲香港法院如此不痛不癢的輕判一個月監禁。對於香港這樣一個曾經享譽全球和法律嚴謹的法治社會、及開放文明社會,此結果簡直令人費解!
 
  司法系統存漏洞
 
  香港警隊為維護香港社會的和諧穩定,保護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在處理「違法占中」事態時的正當執法卻得不到法律的維護,正義得不到伸張,違法暴徒不能依法嚴懲!試問香港的法制還有何權威、尊嚴可言?香港「法治社會」這塊金字招牌又將如何體現?
 
  人們不禁要問:為何長達一年半的偵詢調查,多達數百頁的佐證材料,還不足以支撐香港法院的嚴肅、公正判決?結論只有一個:那就是香港的司法系統存在嚴重漏洞和問題!香港的法律已經喪失了「立法機構」的權威和尊嚴,香港法律不是尊重立法機構的法律條文鑒定,而是聽任司法體系話事的,說白了就是大法官們說了算的。是的,香港的司法體系就是這麼任性,香港的法官們也就這麼任性。因為香港的最高司法機構「終審法院」就設在香港,而非回歸之前的英國倫敦,也非回歸之后的中國首都。所以香港的司法可以任性,大法官們也可以任性!
 
  他們擁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權,想怎樣判定,全由他們說了算。香港的大律師們也是依附香港的司法體系而存在的。所以,長期以來,香港存在司法與律師的威權和傲慢。他們可以蔑視一切,甚至連「違法占中」,「暴力襲警」這樣的嚴重罪行也可以漠視和輕判。以致形成了「司法體系對行政主導,乃至警隊公正執法」的干預掣肘和明顯對立。
 
  法律尊嚴面臨考驗
 
  「違法占中」期間,「執法者」在前面「抓人」,而「司法者」卻在后面「放人」,大律師們則旁邊搖旗吶喊,擂鼓助威。這是一個多麼有趣的現象,「違法占中」雖已結束了一年半,但整個違法行動中的主腦者和激進的破壞者至今仍逍遙法外。這是怎樣的一種法制生態?這又如何能確保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這還是一個文明法治社會與開放的國際大都會所應具備的特徵嗎?
 
  在法院審判曾某人期間,香港反對派的大律師們在維護法律尊嚴面前,已令人吃驚的「集體噤聲」,甚至還要替罪犯撐面站臺。而對警方正當、嚴肅、公正的執法卻不斷橫加指責!這又是怎樣的職業操守和專業精神?
 
  近日,在當年執法過程中的「七個警員」也被法院起訴提堂,然而他們均否認曾某及有關律師的指控,警方已準備了500多頁的新材料加以佐證。香港法律的尊嚴與權威將如何伸張及體現?特區政府紀律部隊的嚴肅執法行動將如何得到保護?香港法治社會的這塊金字招牌和顏面又將如何維護?人們都將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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