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102

“微鼠宝”打联通旗号非法集资7.7亿元被查

2016-08-05
来源:南方都市报

   山東蓬萊火鍋店老板裴某影說,今年5月15日她在廣州微鼠寶公司網站注冊成為會員,投資6000元購買理財產品,每天登錄網站“簽到”即可得100元錢。

 
  一個星期后,“簽到”登錄網站關閉,她匯款所至的公司老板王某名下的銀行賬戶被警方查封。這時,她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
 
  其實,裴某影是在朋友吳某秀的推薦下購買該理財產品的。她為防止上當受騙,曾觀望了很長時間。吳某秀為了勸說她注冊登記成為會員,還曾借給她3000元。
 
  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查封王某公司貼出的告示稱“廣州伽潤國強集團有限公司、廣州耀獅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已于2016年5月23日被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查處,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廣州市公安局在回復南都記者時稱,公安機關剛剛打掉了這個利用互聯網網站進行非法集資的團伙,先后抓獲涉案人員7人。該團伙自2015年2月至今,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約7.7億元人民幣,僅在今年3月到5月,就瘋狂吸金達5億元。警方及律師通過南都,指點投資者如何防范互聯網金融平臺非法集資的套路。
 
  套路

  朋友推薦加入可獲提成
 
  南都記者在工商注冊信息系統查詢到,王某擔任廣州伽潤國強集團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而該公司企業法人廣州耀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也是王某。同時,廣州耀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伽潤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是廣州“微鼠寶”互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東。而“微鼠寶”,則是注冊會員所投資的理財產品平臺。
 
  南都記者受會員裴某影邀請加入了一個近100名受騙會員的維權群。在微信群中,南都記者看到,有許多人希望聯合起來,抱團討回自己投資的錢。
 
  廣東湛江人郭某在微信群里是活躍分子,他希望能夠合法維權。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郭某說他是在今年春節后才在朋友推薦下接觸到“微鼠寶”,3月18日,他投了第一份6000元錢。注冊成為會員后,他每個工作日按時“簽到”,很快,他如約提現了“簽到”所得的1000元錢。
 
  嘗到甜頭,郭某又拿出一些錢投進去,并且堅持“簽到”,把掙來的錢繼續復投購買份額。截至“微鼠寶”被查封時,他的投資數量達到了10份,即6萬元。南都記者問他投入多少本錢,他說將近4萬元。
 
  郭某告訴南都記者,他還作為推薦人邀請了五六十人加入“微鼠寶”,這些人大都是他的朋友。每直接推薦一個新人加入,他就能獲得450元的獎勵。而且,通過他加入的新人購買的投資份額也都會累計到他的名下,從而獲得一定比例的提成收益。他推薦新加入的人有些是貸款投資。
 
  會員大都是直接先把錢匯到公開的王某名下銀行賬戶上,然后在網上注冊開戶。廣州人陳某清則是在朋友的帶領下,直接到了公司,在公司交錢注冊開戶。
 
  陳某清表示自己本是非常謹慎的人,他對南都記者說,在投資前,他還反復考慮該公司的運作模式是否合法,當天看到公司證件齊全,在網站關閉的前一天,他和朋友來到廣州伽潤公司,花6000元錢,購買了一份理財產品。
 
  “公司運營模式沒完全弄清楚,是身邊最好的朋友推薦才選擇投資的。”陳某清向南都記者表示。與陳某清一起到公司的那位朋友,則投資了兩份。豈料第二天公司網站就被關閉。
 
  說起“微鼠寶”的運營模式,注冊會員吳某秀對南都記者介紹說,“微鼠寶”投資平臺產品6000元一份,會員在工作日登錄網上賬戶“簽到”,每次完成“簽到”后即可獲得100元,收益達到1000元時,即可繳納10%的手續費提取現金,比如簽到12天獲得1200元,扣除10%手續費120元,可提現1080元。
 
  吳某秀還向南都記者稱,會員作為推薦人,如果成功推薦一人加入“微鼠寶”投資平臺,即可獲得450元推廣獎勵。而且,她說,新加入成員在“微鼠寶”平臺的理財份額也會累積到推薦人名下。
 
  在注冊會員向南都記者提供的材料中可以看到,會員作為推薦人吸納新的成員加入后,發展下線購買的理財產品累計超過30份部分,該推薦人可得4%提成獎勵,超100份部分可得8%提成,超1000份部分可得16%提成,超1萬份部分可得28%提成,超8萬份部分可得40%提成,等等。
 
  對于注冊會員的收益組成,吳某秀稱,一部分收益來自產品復投,份數多了,“簽到”收益就越多,同時,可以通過發展新會員獲得提成收益。
 
  吳某秀對南都記者說,“微鼠寶”還有許多實體支撐,公司投資了醫院、養老院、科技公司等多個產業領域。但具體到實業公司的名稱,她卻說不出。

  套路

  打聯通旗號被撇清干系
 
  吳某秀還稱,王某的夢想是成功對接中國聯通“沃云”。這也是他一直向注冊會員灌輸的理念。王某向注冊會員稱,廣州伽潤公司通過與云集天下公司談合作,將成為中國聯通“沃云”的股東。這確實吸引了不少新會員加入廣州伽潤公司投資平臺。
 
  雖然廣州伽潤公司投資平臺網站被關閉,但在一些注冊會員提供給南都記者的網站截屏圖上可以看到,該投資平臺網站已經在顯眼位置標注的“沃云”字樣,并配以圖標。
 
  南都記者采訪到了“沃云”項目合作參與方云集天下(北京)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負責人許鏹,他向南都記者明確表示,“王某以投資云集天下的名義,去面向他的用戶融資的所有具體行為我們并不知情。我司與王某只有一個合作意向,并且我們的沃云+產品至今還沒有正式上線。王某自廣州出問題以來我們的合作就已經終止了。”
 
  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云集天下公司負責人許鏹回顧了雙方認識、談合作的過程。
 
  他講述說,2016年春節后,他通過朋友認識了王某,王某希望以投資名義與云集天下公司合作。直到5月19日左右,雙方達成合作協議,王某投資5000萬元購買云集天下(北京)通信技術有限公司10%的股份。合作形式上,王某幫云集天下公司在廣州發展“沃云”,同時,王某通過對云集天下公司的股份占有,獲得投資人收益。
 
  不過,許鏹稱,雙方只是簽了協議,并沒有打款,王某沒有實質性占有云集天下公司股份。
 
  雙方簽訂合作協議不久,王某在廣州承租辦公場地,裝修了“云集天下廣州總部”辦公場地。當問及是否知曉廣州伽潤公司經營運作模式時,許鏹表示并不了解。
 
  其實,王某的廣州伽潤公司以“微鼠寶”為投資平臺吸引會員加入的模式,早已引起廣州警方注意,而他們又開始打著“沃云”的旗號繼續吸納新會員的消息傳到了“沃云”項目主體公司中國聯通,對此,中國聯通公司負責人還打電話質問云集天下公司的管理人員。
 
  許鏹對南都記者說,接到中國聯通公司的告知后,他很快安排公司管理層人員王鼎甲到廣州處理與王某公司的關系。王鼎甲到了廣州,在警方的協助下,把新裝修的“云集天下廣州總部”、“沃云”等字牌從墻上摘了下來。
 
  同時,云集天下公司發出通告,終止與王某公司的合作,撇清與王某的干系。
 
  王某的公司被警方查封后,王某錄了一段手機視頻對公司注冊會員做出了解釋和承諾,該視頻在會員之間廣泛流傳。在視頻中,王某向會員解釋說,他沒有卷款跑路。他向會員承諾說,“我堅決保證大家的本錢,我后續會給大家一個說法。”
 
  套路

  吸金約7.7億元后人去樓空
 
  南都記者走訪了王某旗下多家公司注冊辦公地址,發現都已人去樓空。
 
  在廣州“微鼠寶”互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221號,大廈安保人員對南都記者說,該公司5月下旬就搬走了。他還說,這家公司早前被公安局查過,搬走幾天后,陸續有人來找過公司要錢,而且普遍是老年人,涉及金額在數千元至幾萬元不等。
 
  在廣州伽潤國強集團有限公司、廣州耀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所在地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559號,南都記者看到玻璃門上貼著份公告,稱公司已搬到海珠區南洲路景業高爾夫會所。南都記者撥打高爾夫會所電話,該會所負責人田經理對南都記者稱,此前搬遷到此的廣州耀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早已被警方查封,已沒有公司人員在此工作。
 
  對于廣州“微鼠寶”互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耀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伽潤國強集團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情況,南都記者致函廣州市公安局。
 
  廣州市公安局回復稱,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颶風2016”專項行動中,在越秀區白云路、天河區林樂路、海珠區南洲路等多個地點開展抓捕和清查行動,打掉了這個利用互聯網網站進行非法集資的團伙,先后抓獲涉案人員7人,查扣了涉案電腦主機、財物賬冊資料等,并稱,該團伙自2015年2月至今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約7.7億元人民幣,僅2016年3月到5月,就瘋狂吸金5億元。
 
  經查,該案主犯王某于2015年2月陸續在廣州成立了多家公司后,租用國外的獨立服務器,創立了兩個網站,通過公司的業務員在線下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宣傳諸如黃金、房地產、健康養生等投資項目,許以畸高利息,客戶在線下將投資款直接轉入王某個人銀行賬戶后,將會得到網站的賬號和操作密碼,網站賬號上會有和投資額相等的虛擬貨幣,客戶可在網站上進行“簽到”、申請贖回資金等操作,但沒有簽訂任何紙質合同。
 
  廣州市公安局稱,據犯罪嫌疑人供述,該團伙所謂的開金礦、房地產項目只是用來吸收資金的幌子,客戶的投資款直接轉入王某的賬戶,除每天應付客戶贖回資金的申請,所有資金都由王某自行支配。
 
  套路

  律師指其本質是龐氏騙局
 
  廣州市公安局在給南都記者的回函中提醒公眾,非法集資公司涉及的行業五花八門,無論宣傳得多么天花亂墜,萬變不離其宗的是向公眾許諾高額固定回報,除了法律規定的合法金融機構,任何向公眾宣傳投資并許以保本高額回報的公司或個人,均涉嫌非法集資,若投資被定性為參與非法集資,所得的收益將作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廣州市公安局還稱,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公安機關將依法立案處理。如本案所示,如果投資者為獲取利益介紹下線參與投資,下線的投資金額超過二十萬元的話,作為介紹人的投資者也將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罪。
 
  對于公司借助互聯網平臺推行“微鼠寶”的投資運營模式,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邢鑫律師對南都記者分析說,“微鼠寶”涉嫌用傳銷模式非法集資。“為獲得投資者的信任,微鼠寶虛構、偽造各種項目、合同或尋求第三方云集天下、中國聯通沃云項目等,涉嫌利用傳銷手段進行洗腦式營銷達到非法集資的目的。”
 
  邢鑫律師對南都記者繼續說,參加該公司會員需要交納至少一份6000元“原始股份”的入門費用,是通過交納入門費獲取資格。同時,會員可以作為推薦人發展下線,每直接發展下線一人,即可獲得450元。從其制度設計上看,拉人頭發展人員是其吸收新資金進入的最主要渠道。而會員發展的下線購買的理財產品可以累計在該會員名下,并可以按一定比例提成獲利,該種獎勵方式屬于直推、返利的方式,采用多層次計酬。所以,“微鼠寶”的運作手法符合傳銷的行為特點,涉嫌的手法本質就是龐氏騙局,是擊鼓傳花的金錢游戲。
 
  對于社會公眾在互聯網金融平臺方面的投資,邢鑫律師給出了一些建議,他對南都記者說,“參與此類投資,應提高警惕,遇到此類投資誘惑,應充分調查平臺背景資質。切忌貪圖高收益,切忌盲從,周圍的人不一定是理智的,一定要更廣范圍地調查詢問。此外,可以到當地公安經濟犯罪偵查部門、工商部門咨詢或舉報。”
 
  “微鼠寶”行騙模式
 
  ●在內地成立多家公司
 
  ●租用國外服務器創立網站
 
  ●宣傳投資項目許以畸高利息
 
  ●鼓勵客戶發展下線
 
  ●客戶投資款直接轉入嫌疑人個人賬戶
 
  ●所有資金操作沒有簽訂任何紙質合同
 
  知多D
 
  發展下線集資超二十萬元也涉犯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公安機關將依法立案處理。如本案所示,如果投資者為獲取利益介紹下線參與投資,下線的投資金額超過二十萬元的話,作為介紹人的投資者也將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罪。
 
  ( 作者:吳銘 陳杰生 連楷)
[责任编辑:程向明]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