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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騙局升級 返利、報銷皆為坑

2016-08-09
来源:央视财经

  你可能注意到了,微信裏賣東西的越來越多,什么面膜、洗發水、化妝品、美容整形,有的號稱買東西返利,有的通過微信做所謂直銷生意,這些火爆的微商背後,藏著哪些貓膩呢?

  自然陽光:號稱直銷,實則根本沒牌照

  自然陽光銷售代表:為什么我們借助微商模式?這是其他公司沒有的。你推薦A,你有10%,A推薦了B,A有10%,你還有10%,這是第二代。B推薦了C,B有10%,C過來給A還有10%,C的第一次加入的業績你還有10%,這叫三代10%。明白了嗎?這是微商。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這是央視財經《消費主張》記者參加一家名叫自然陽光的微商的線下活動時拍攝到的現場畫面。銷售代表正在推銷一套據說是純美國制造的保健品,銷售方式主要是通過微信。

  自然陽光銷售代表:我們最需要學會一件事情,自己會注冊,會幫別人注冊,會教別人買貨,OK,你就可以躺在被窩裏賺錢了,因為我們所有的培訓都是在微信裏完成的。

  聽上去真是非常誘人,北京的梁小姐心動之下,通過微信和銷售人員取得了聯系。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根據自然陽光公司規定,剛進入人員必須購買產品,可以購買4000、8000、16000元三種價位的產品,之後分別享有不同比例的提成。上面說到的10%就是購買16000元產品後的提成權利。按照對方的宣傳,投入16000元後再去拉人頭,至少能享受之後三代的提成,然後還有管理獎、超越獎、開拓獎等種種名目的獎勵,如果能做到一星總裁,甚至能參加整個公司的提成。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發財心切,梁小姐一下投入了16000元。

  梁小姐:付款不是付現或是刷卡,把錢彙到對方的微信,沒有任何憑證。

  交完錢到現在一個月了,梁小姐也沒見到產品。對方解釋說,產品從美國運來,入關需要時間。

  產品沒見到,梁小姐每天見到最多的就是銷售人員在微信群中天天不斷地互動。從人數看,群裏的人每天都迅速增加。按照營銷人員所說,培訓的目的是要拉自己的親朋好友來買產品。

  梁小姐:能力強、比你聰明、比你富有的人,把這些資源先儲存下來,攢一波可以派老師過來專門跟他們溝通。

  自然陽光微商到底做的是什么生意呢?《消費主張》記者以聽課的名義,參加了這家企業的幾次活動。

  公開資料顯示,這是一家來自美國的公司,經營保健品。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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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拿到了自然陽光營銷人員提供的PPT講稿及分配方案,確實如梁小姐反映,購買產品進入後就可享受分級提成。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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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我國《禁止傳銷條例》,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屬於傳銷行為。

  自然陽光是不是在做傳銷呢?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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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現在這些東西拿到國內賣,合不合法呢?

  負責人:我們在中國已經拿到直銷證書了。

  記者:其他呢?比如說工商、質檢、藥監?

  負責人:這不需要啊,因為它是國際(國外藥監部門)承認的,在中國已經不需要這些了。人家已經認證了,中國是沒有那個水平去檢驗的。

  按照自然陽光經銷人員所說,他們不是傳銷,而是直銷,並且已經拿到了直銷牌照,產品直接從美國進來,國內部門根本沒有水平檢驗和監管。

  根據我國《直銷管理條例》,從事直銷必須取得國家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自然陽光真的經過商務部門批准了嗎?

  記者登錄商務部網站,在經過批准的全部77家直銷企業中,根本沒有自然陽光公司的名字。

  沒有得到批准卻聲稱拿到了直銷許可,更令人擔心的是,該公司負責人聲稱,他們從美國進口的保健品不需要得到中國工商、質檢和藥監部門的監管,消費者服用了此類產品之後,如果出現問題又該找誰來追究責任呢?

  一軍商城:不管買多少都能“報銷”

  上海的周女士也有過一段慘痛的微商購物經曆。

  周女士:當初我的同事買了有一段時間了,介紹給我,我也在微信上搜索了一下公眾號,有這個商城。

  周女士說,用戶注冊成為會員之後,在商城裏買東西,商城會把用戶所花的錢再報銷回來,所以這個商城裏的東西經常被會員搶購一空。

  周女士:報銷方式是這樣的,你收到貨品,確認了之後,兩千元以下的7天會返到你的賬戶,二千元以上的是15天,五千元以上好像是一個月。

  起初周女士並不相信,可是在同事再三勸說下,周女士還是加了這個一軍報銷商城的微信公眾號。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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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女士起初也想過,商城是賺取差價、獲取利潤的,一軍報銷商城在會員購物以後再報銷的方式肯定是沒有利潤的,商城的錢又是從哪裏來的呢?

  周女士:我認為這個公司可能也是在理財什么的,因為我們付了十幾倍的價格買商品,它如果有能力理財的話,能夠給我們這批商品,也是很正常的。

  周女士說,這個商城的東西比超市裏的要貴不少。

  周女士:比如一袋大米,市場價四、五十塊,它要賣八百塊錢。

  雖然貴,但是想想最後都能報銷,周女士也就壯著膽子試著買了一些商品,果然,沒過多久,周女士在商城消費的錢報銷回來了。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周女士:全額報銷,有一點是捐款到基金會什么的,等於是全額報銷。

  有了這個甜頭,周女士開始通過微信頻繁地在這個一軍報銷商城購物,最多的一次買了近4萬元的東西。

  可是,持續了一段時間以後,周女士發現商城給自己報銷的周期越來越長了,直到2016年的4月20日,她發現商城的微信公眾號及網站突然都關閉了。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周女士:最後就不能提現了,錢堆在裏面了,三萬多。

  周女士事後了解到,和她一同被騙的還有不少人,金額從一萬多到100多萬不等。一位管先生告訴央視財經《消費主張》記者,他被騙了160多萬元。

  管先生:當時真是沒有懷疑過,一直都沒有懷疑過,大概是160萬左右。最後他那個電腦打不開了,什么也沒有了。

  買文玩,貨不對板該找誰?

  武漢的張先生喜歡文玩,經常通過網絡去淘一些文玩寶貝。2015年的10月份的一天,一名微商的朋友圈發了幾張手串的帖子。

  張先生:感覺他發的金剛菩提品相非常好,價格也比較實惠。

  通過視頻及圖片,張先生看得出來,這個手串絕對是物超所值。

  張先生:價格也不多,一共450塊錢,我就直接微信轉賬給他了。

  拿到貨之後張先生卻傻眼了。

  張先生:他發快遞過來,我打開一看,跟他發的圖片完全不是一回事兒,可能也就幾十塊錢的東西。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張先生立即把產品的照片發給了對方,希望商家能夠給自己換貨。

  張先生:經過多輪溝通,他後來也沒有什么耐心了,就直接跟我說,他手上沒有任何東西,純賣別人的圖片,這貨都是從他上家發的。

  這個微商根本不是真正的手串經營者,也無法給張先生的手串進行退換貨。後來張先生發現自己被對方拉黑,徹底聯系不上了。

  雖然只有幾百元錢,但是張先生不甘心就這么被騙,咨詢工商部門後得知,通過微商購買了商品,要先投訴,得找微商所在地才行,而這個賣手串的微商自己標明的注冊地是在尼泊爾,真實的地點在哪兒?究竟是不是尼泊爾?張先生無從打聽。

  買減肥產品,沒有效果怎么辦?

  寧夏的李女士當上媽媽一年多了,由於生孩子的原因,身體有些發福,總想找一些比較靠譜的減肥產品來試試。

  一天,微信朋友圈裏的一篇關於減肥的文章引起了她的注意,而且後面還有一個微信號。這是一個個人微信號,所發的文章和圖片基本都是關於減肥產品的,介紹的是一種叫做魔鬼瘦身組合的減肥產品。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這個微信號經常會發一些消費者使用前後的對比圖片或是商戶發貨的圖片,以及使用後的反饋圖片等等,看上去總是一副供不應求的場景。

  看到這么多人使用過,效果都還不錯,一心想要快速減肥的李女士再也按捺不住了,通過微信訂購了一套魔鬼瘦身組合的產品,到貨之後自己按著對方的指導每天按時服用。

  可是讓她沒有想到的是,宣傳中別人用一星期就立竿見影,可是自己連服10多天,卻一點效果也沒有。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圖為央視節目截圖

  李女士:吃到半個月的時候我就問她,人家也不耐煩,不怎么說話,有時候說忙,有時候說等等,到後期就把微信給我刪掉了。

  李女士想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這時候她才發現,對方給自己發貨的快遞單上竟然連發貨人信息都沒有,自己也早已被對方拉進了黑名單。

  微商購物,屬不屬於網絡購物?

  微商很熱,也很亂。

  7月22日,甘肅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2016年上半年信息分析報告指出,微信購物投訴迅猛增長,並表示,“微信購物屬於個人私下交易,不同於一般的網購,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建議不要采用微信購物。”此文一出隨即引發熱議,緊接著,甘肅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回應,引發熱議的《甘肅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2016年上半年信息分析報告》“措辭和表述存在不嚴謹、不完整的問題。許多具有營業執照等合法手續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也通過微信開展銷售活動,這類情況肯定屬於新《消法》規范的范疇。”

  消費者在朋友圈裏的微商購物,到底受不受法律保護?消費者在通過微信朋友圈購物,遇到糾紛該如何維權呢?帶著疑問,央視財經《消費主張》記者采訪了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

  國家工商總局12315工作指導處處長 張道陽:交易活動無論在網上網下,都受法律規制,沒有法外之地。隨著微信的流行,通過微信開展的交易活動越來越多。就這些交易活動本身的性質而言,都屬於合法的民事行為,受法律保護。

  微商購物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嗎?

  張道陽告訴記者,所謂“微商”沒有標准的定義,受什么樣的法律保護,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國家工商總局12315工作指導處處長 張道陽:一是經工商部門登記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者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利用微信渠道開展經營活動。這種情況下的交易活動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當然也適用網絡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二是未經工商部門登記,利用微信進行交易的個人。其中,個人之間偶爾交易的,比如轉賣一個二手商品或者閑置物品之類,不屬於經營活動,受《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調整;經常性地或者成規模地利用微信銷售商品的經營者,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規定,履行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的經營者義務。

  圍繞微信購物的投訴劇增張道陽告訴《消費主張》記者,近年來,“微商”逐漸在消費者特別是年輕消費者中流行,但相關監管體制不健全,出現糾紛後消費者維權難。

  據12315數據庫不完全統計,2016年上半年關於微信購物的投訴共1990件,同比增長153.5%。投訴問題主要為:收到的實物與微信圖片不符,消費者通過微信付款後對方不發貨,付款後被刪除好友,再也無法聯系賣家,微信上購買的商品真假難辨,難以退換貨等。

  國家工商總局12315工作指導處處長 張道陽:通過朋友圈購物出現交易糾紛,如果有明確的被投訴的經營者,可以依照《工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工商總局令62號)規定,向經營者所在地工商部門、消協組織進行投訴。如果是個人之間的偶然交易產生糾紛,可以按照一般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維權。現實中比較突出的問題是一些消費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信息,找不到經營者導致消費糾紛難以解決。

  對於通過微信朋友圈購物投訴迅猛增長的問題,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應當盡快予以規范。

  國家工商總局12315工作指導處處長 張道陽:我們認為,要針對利用微信渠道在朋友圈開展商業活動的特點,切實落實經營者、渠道提供者和相關監管部門的責任,通過社會共治方式,推動微商經營活動的透明化、規范化,維護誠信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讓微商帶給廣大消費者更多的選擇和便利,而不是維權難的尷尬。

  提醒

  保留好聊天記錄、對方宣傳的圖片、文字等,一定要索要發票;

  購物之前,先讓對方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您可以根據對方提供的信息,到當地工商部門的官網查詢,之後再決定是否和對方交易;

  如果對方沒有實體店,也沒有工商營業執照,您就要小心了,即便是朋友,一旦出現糾紛,維權難不說,可能連朋友都難做了;

  對於那些號稱購物返利、投資賺大錢、拉人頭給提成的微商,不但不要相信,還要積極向微信平台、工商、公安等部門舉報。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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