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方彬楠 石飛月)最近,有不少消費者反映,總是收到一些以“5”開頭的“騷擾電話”,與“400”電話一樣,“5”打頭的固定電話號碼其實都是用做商業推銷和宣傳的號段。
根據消費者提供的信息,北京商報記者發現,這些號碼打來都是詢問需不需要股票咨詢、保險業務或者房產信息的,對於很多並不需要此類服務的電話用戶來說,相當於是“騷擾電話”,但是又沒有辦法當做騷擾電話進行屏蔽。而北京商報記者自己也經常受到這樣的電話騷擾,雖借助一些安全軟件進行標記甚至加入黑名單,但每天不同的號碼打來,逐一加入黑名單或網站舉報並非長久之計。
根據工信部固話號段的劃分,以“5”開頭的固定電話號段分屬於鐵通、電信等通信企業,中國移動(鐵通)、中國電信自然成了眾矢之的。但並非所有5字頭的號碼都是推銷電話,因為固定電話並不針對推銷和非推銷進行分類。
對此,北京商報記者聯系到中國移動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5”開頭的電話號碼都是用做商業用途,是正規號碼,也並非是用來詐騙的私人號碼,沒辦法一一辨別並屏蔽。
其實,如今“5”開頭的號碼在消費人群中所造成的影響,與曾經的“400”電話差不多。曾經以企業服務號碼形象示人的“400”電話,如今已經淪陷為騷擾和詐騙電話的代名詞,“看到‘400’來電一概不接”還成為公安部門提醒人們防止電信詐騙的措施之一。
早在2014年鐵通北京分公司就曾對“53”號段騷擾電話嚴重的現象做出回應,並制定相關的應急措施:要求所屬各單位對所有接入的中繼線項目進行核查,對用戶的呼叫行為進行嚴格規范;要求用戶對中繼線使用情況、使用范圍、客戶信息進行自查,並以書面形式回複,對違反要求的用戶,將依法按照相關要求終止服務;鐵通北京分公司對經核實為非人工外呼業務的中繼線用戶,一律停止其服務。
在打擊騷擾、詐騙電話的過程中,運營商作為網絡設施的提供者可以發揮重要作用,但是目前的規定使得運營商的地位非常尷尬。《電信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電信用戶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電信內容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電信內容進行檢查”。因此,運營商如果沒有充分證據就關停騷擾電話,騷擾分子可以上訴,運營商並不占理,這也成為打擊騷擾、詐騙電話取證難的主要原因。
“商業用途本是正規途徑,但這樣的電話過多就會造成對消費者的困擾,而在這種現象背後,我們更應該探究的是,消費者的電話信息是如何被眾多商家獲得的。在如今這個互聯網發達的時代,如何保護個人信息也是值得去重視的問題。”資深通信專家劉啟誠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