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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對首批210個公園噪音設限 白天不能超55分貝

2016-10-14
来源:新快報

  原標題:廣州對首批210個公園噪音設限 要求最高的白天不能超55分貝

  新快報訊記者唐星報道 公園里放音箱跳廣場舞,隔壁就是居民樓,噪音擾民一直是廣州公園的一大“頑疾”。昨日, 廣州市環保局發布《廣州市公園聲環境功能區劃(第一批)》,對全市11區210個公園設定具體的環境噪音限值,對不同公園作不同的噪聲管控要求。

  210個公園分10類執行

  廣州市公園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的范圍是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包括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共11區。本次劃分廣州市公園名錄(第一批),共210個公園。

  區劃根據各公園具體情況因地制宜設定噪聲限值,將210個公園劃分成10類,分別執行不同標準的噪音限值。

  只有兩個公園全園為1類區

  其中1類聲環境功能區對噪音限值要求最高,晝間環境噪聲限值55分貝,夜間環境噪聲限值45分貝;2類聲環境功能區,晝間環境噪聲限值60分貝,夜間環境噪聲限值50分貝;

  4a類聲環境功能區,晝間環境噪聲限值70分貝,夜間環境噪聲限值55分貝;4b類聲環境功能區,晝間環境噪聲限值70分貝,夜間環境噪聲限值60分貝。“晝間”是指6:00至22:00之間的時段;“夜間”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

  其中,荔灣區廣州花卉博覽園和南沙區濱海公園全園劃為1類區;越秀公園小北路西側、應元路北側、解放北路東側、內環路和環市中路南側50m范圍的公園內部區域為4a類,公園其余區域為1類;流花湖公園人民北路西側、東風西路北側、流花路東側、流花路南側50m范圍的公園內部區域為4a類,公園其余區域為1類;沙面公園全園為2類;荔枝灣涌全園為2類;黃埔古港公園全園為2類。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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