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 潘錫堂
臺灣的立法機構日前就大法官提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蔡英文提名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的7名大法官,其中5人親綠立場明顯,3人更明確主張「兩國論」,堪稱與「中華民國憲法」背道而馳。令人存疑的是,這些人既不認同「憲法」,為什麼要當「中華民國」的大法官?而其解釋出來的法律,又要如何讓人民信服?
與「中華民國憲法」背馳
基本上,大法官職司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大法官更被尊奉為「憲法守護神」。人民對「司法院」及對大法官的期待,應該是超然的、獨立的、公正的、能夠杜絕弊端與平息爭議。但大法官被提名者中,有政治立場鮮明者、有意識形態狂熱者,這些人完全不符合社會大眾對大法官的期待。
從近日的審查加以觀察,大法官暨「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表示,「中華民國」不包括大陸,這正是「兩國論」,除了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精神,不啻已否定「憲法一中」,甚至違背蔡英文在520上臺演說及雙十講話的立場;另一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更是語出驚人地說,「臺灣是『國家』、『中華民國』是『國號』」、「臺灣需要一部合時合用的新『憲法』」,暴露他要當「中華民國」的大法官,但對「中華民國」卻當成「藉殼一用」的外衣,亦體現其「兩國論」的核心內涵;至於又一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的詢答也不遑多讓,他指出「中華民國」的稱號只是為了「滿足鄉愁」,又說他唱「國歌」的「配額」已用完。
恐淪「司法臺獨」工具
由此可見,前述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如此信口雌黃,若要扮演好大法官的角色來解釋他們所不屑的「憲法」,實在看不出他們可以稱職的理由何在。尤其如果連大法官根本就不認同「這個國家的那部憲法」,卻要違背自己的良知與見解,勉強擔負起釋「憲」的任務,顯已背離大法官的基本信念與職守。再進一步言,若連「總統」提名的大法官都不認同這部「憲法」,法治尊嚴與「憲政」秩序又將如何確保?政黨之間的民主競爭規範又將如何樹立?
前述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言行弔詭是,陷入自我的虛妄之中,在「一中」的「憲法」之上,自創了「臺灣」國,卻忘了他要爭取的是依「中華民國憲法」所產生的大法官名銜。他們願意擔任大法官,一旦這些人不分良莠全數審查過關,則將來這些人解釋的「憲法」與法律,將產生更多的疑慮與爭議,甚至造成族群的撕裂與對立,進而引發社會動蕩與「憲政」危機。
更嚴重的是,蔡英文為何甘冒大不韙提名那些顯然不適任的大法官?究竟是為了討好深綠抑或藉此凸顯自己的政治理念?盡管蔡英文呼吁大陸「正視中華民國的存在」,但她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卻不認同「中華民國」、對「憲政」存有敵意,如果未來硬是通過釋「憲」改變兩岸勉強的連結,兩岸關系又將如何維繫?換言之,這些偏執的大法官會被各界解讀為蔡英文遂行「司法臺獨」的工具,擔心他們會藉釋「憲」來制「憲」毀「憲」,亦即既然當前「臺獨建國」受國際形勢制約,則不無可能通過司法突破法理「臺獨」瓶頸,推動「司法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