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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草莽時代的落幕

2016-11-08
来源:香港商报网

     昨天最熱鬧的法律,除了「香港基本法第104條解釋」外,當屬「網絡安全法」了,其滾燙的溫度,僅次於「104」,網民七嘴八舌,根本停不下來。 

  官贊六大亮點
 
       十二屆全國人大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7章79條,內容那是十分的豐富,將於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有業內官員予以欣喜解讀,讀后感歸結為六大亮點。第一,網絡安全法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的原則。第二,明確了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第三,明確了網絡運營者的安全義務。第四,進一步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第五,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第六,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的規則。
 
  也許官員的高興還漫溢於六大亮點之外。
 
  信息社會,網絡就是一個浩淼的江湖,網絡初起之時,監管缺失,無政府主義的原始新興江湖的險惡,糾纏在一起。幾多網絡踩踏,幾多網絡詐騙,幾多網絡暴力,幾多菜鳥哀鳴。
 
  而今風起於青萍之末,止於草莽之間,網安法的出臺意味著一個草莽時代的結束,網民行走江湖從此有法器護身,官家也統領了曾經的「法外之地」。
 
  有血染的風采?
 
  也許趕不上官員眼光的高大全,眾網民點贊最多的當屬新法中「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條款,官員眼中的第四亮點提升為網民眼中第一亮點。
 
  網絡詐騙的源頭,首先是收集個人信息門檻極低。網上購物、發郵件、買房、求學等行為會不經意「出賣」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電話、住址等個人隱私信息。而網絡詐騙的發生,一般會經歷個人信息被收集、遭泄露、被買賣、最后被不法分子精準詐騙等環節。
 
  山東準大學生徐玉玉因被詐騙傷心欲絕、最終導致心臟驟停,不幸離世。據悉,徐案還推動了民法總則草案的二審稿,首次加入了保護個人信息的內容,有磚家甚至擬將之稱為「徐玉玉條款」。
 
  曾經孫志剛之死,引發中國廢止了收容遺送制度,而現在徐玉玉之死,促進了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立法。落后舊制度的革除,先進新制度的確立,雖然不是戰爭年代,都付出了血的代價,讓人感慨制度的進步來之不易。保護個人信息大量進入法條法典,播撒了一顆顆權利的種子,還有待生根、發芽,長成大樹。人類最想要的是什麼?不是金錢,而是安全感和歸屬感,曾經在網絡江湖里弄丟了,依法找回來,必須的。路人甲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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