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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藥品加成效果應引入公眾評價

2016-11-10
来源:北京青年報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所有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意見》要求,要破除以藥補醫,建立健全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從理論上講,取消藥品加成可以降低藥價的15%,從而有效降低患者的治療總花費,這是人們對取消藥品加成的基本預期。可事實是否如此?以之前進行試點的深圳市為例:2014年7月,深圳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兩年,深圳市醫管中心有關負責人坦言,取消藥品加成,患者尤其是醫保患者應該實實在在得到實惠的,但兩年過去了,藥品本身的價格也在上漲,漲幅也快趕上取消的15%加成,所以市民感覺總體醫療費用沒變化甚至漲了。

  如果取消藥品加成并不意味著總體治療費用的降低,那么公眾對取消藥品加成也就不會有感覺,甚至可能在逆向解讀中,對取消藥品加成的改革方向產生懷疑。如果取消藥品加成旨在減輕患者負擔,為何效果并不顯著?如果只是為了取消以藥養醫,那么這和患者又有什么關系?為了避免患者對醫療改革失望,并切實減輕患者負擔,就應該從患者的具體感受出發,評價取消藥品加成的效果。這就要求弄清楚,取消藥品加成之后,“看病貴”問題為何沒有明顯緩解,這是患者對取消藥品加成缺乏認同的關鍵。

  上述問題可以分解為三個方面。一個是,藥品價格不同于一般商品,藥品銷售的渠道要復雜得多,在藥品銷售背后有一根冗長的利益鏈條——制藥企業、各級銷售代理商、醫院等,至于各級到底有多少級,取決于利益鏈條有多長。與之對應,藥品的價格通常有成本價、底價、出廠價、開票價、實際結算價、批發價、實際零售價、中標價、最高零售限價等。如果藥品在進入醫院之時,就已經價格高企,或者經過了一個不斷加價、漲價的過程,如同一些網店在雙十一所搞的“先提價再降價”,最終的優惠就不會明顯,甚至根本就不存在。此時,即便取消了15%的藥品加成,最終的價格還是難以降下來。

  其次,醫療費用可能“按下葫蘆浮起瓢”。對于患者來說,藥品的花費只是治療總費用的一個來源,另外的來源還包括就診的費用,儀器檢測的費用,手術的費用,住院的費用等。如果僅僅是藥品價格有所降低,而其他的各項費用都在增加,則總體上患者的治療費用并不會降低。在之前一些地方的試點中,伴隨藥品加成取消的,還有其他各項費用的上浮,當上浮的幅度超過取消藥品加成帶來的15%優惠時,患者的總體治療費用其實還在增加。這是患者感受與取消藥品加成期待不符的原因之一。

  再次,過度醫療是醫療費用高的“毒瘤”。就算取消藥品加成的目標順利實現了,就算就診等其他費用也趨于合理了,還有一個過度醫療的問題。如果存在過度醫療而且還比較普遍,患者需要付出的總體醫療費用也不會低。當患者與醫生之間缺少足夠信任,醫生又有創收任務時,醫生就會把患者當成創收的對象,習慣以過度醫療的方式進行自保和贏利。以往,遏制過度醫療主要取決于醫生的醫德,但即便相信多數醫生的醫德,最終要恢復患者的信心,還是需要依靠制度。只有以更嚴格更具體的制度,讓實施過度醫療的醫生付出代價,患者的治療費用才能有效降低。

  對于患者來說,之所以期待取消藥品加成,根本的訴求還是在于減輕看病就醫的成本。所以在評價取消藥品加成效果時,應當關注到公眾的內在期待,并從患者的實際感受出發,全面、客觀地評價取消藥品加成的效果——當初說好的目標實現了嗎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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