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副會長文滿林
明年就是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了,香港回歸祖國實行「一國兩制」保持社會制度及港人生活方式50年不變剛好走過了五分之二路程,還有五分之三即30年日子未走。回歸20年,在落實159條《基本法》方面,普遍認為有158條已經落實和執行了,而且獲得社會各界認同和支持,惟獨第23條至今仍未落實,還未立法。
立法可保國家安全
《基本法》第23條只有105個字,簡單明了,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及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簡單來說,就是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有這種做法,中國自然也不例外。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屬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更不例外。尤其香港這個開放的國際大都會,龍蛇混雜,環境異常復雜,實有必要盡快立法。
遺憾的是,香港回歸近20年,這條維護國家安全的23條依然「空白」。有人說,若23條一早就立法,就沒有10月12日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出現的「宣獨」事件,以及梁、游兩個「港獨」分子前往臺灣「宣獨」,跟「臺獨」分子勾勾搭搭,更不會出現「港獨」分子明目張膽、橫行無忌地到一些學校「宣獨」的行為。
所謂防微杜漸,不無原因。扯遠的來說,李卓人及其把持的職工盟早已跟外國的某個國際勞工組織有千絲萬縷的關系。若根據《基本法》23條內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及禁止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團體組織建立聯繫,李卓人及職工盟就觸犯《基本法》23條。就是因為23條還未立法,李卓人職工盟就「乘虛而入」,特區政府卻莫可奈何。近年來,香港之所以呈現亂象,與外國勢力不斷插手香港事務,大多通過香港某些政治組織及人物進行勾結聯繫不無關系。他們之所以如此明目張膽,就是因為23條未立法。
禁止港獨行為
至於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議員「宣獨」事件進行釋法,雖然有助議會「消獨」,但僅限於議會。在社會及公眾場所進行「宣獨」言論及行動又如何?相信特區政府對此也無可奈何吧。舉例來說,有「港獨」分子在街道展示橫額或街板寫有「獨立」字樣,或組織游行舉起「港獨」旗幟等等,這顯然就是「港獨」行動,特區政府究竟可不可以拘留他們或檢控他們?在目前23條還未立法的情況下,實在值得商榷。弄不好,甚至被「港獨」分子反咬一口。
要有效和徹底消除「港獨」,最好就是盡快落實23條立法,保障國家安全,也保障香港社會穩定。香港回歸以來所發生的亂象都是因為本地一些政治組織跟外國政治組織「內外勾結」所造成的。日后或有發生重大動亂事件沖擊香港特區,破壞社會安穩,大抵也離不開這個因素。
由是之故,絕大多數港人都贊成23條立法,絕不是李柱銘在2002年接受「美國之音」電臺訪問時所說是「所謂愛國人士」才贊成的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