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 潘錫堂
黨產會決議沒收國民黨所持有的中投、欣裕台公司,即這兩家公司旗下的18家公司,共約新台幣156億元資產全都「收歸國有」。用「沒收」財產的手段來消滅國民黨,是根據民進黨自訂的條例,也是民進黨永續執政的快捷途徑。由於所采手段濫權踰法又極權,國民黨已采上街抗爭、法律訴訟之雙管齊下來因應,未來將是漫長的政法對抗的過程。
強搶充公無法無天
試觀蔡英文假藉民意推動其所謂的「轉型正義」,交付民進黨團以立院多數優勢制訂《不當黨產條例》,根據該條例成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而黨產會以行政院下屬機關,橫跨行政、立法、司法之分際,不經過翔實調查,不理會程序正義,不但有罪推定,尚且溯及既往,自行「判決」國民黨黨產來源「不當」,堪稱以政治斗爭的手段,經由奪產抄家、切其金脈,以遂其殲滅國民黨及永保其執政的目的。
再進一步言,從訂頒黨產條例到黨產會成立,政治針對性極強,清算斗爭味極濃,尤其沒收國民黨產,全憑顧立雄一人吆喝,包括:先是針對國民黨新台幣9億元帳戶之凍結,不顧台北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悍然要求帳戶設定之銀行提存法院;緊接着裁處國民黨旗下的中投、欣裕台公司持有的股權「收歸國有」。民進黨集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於一身,同時罔顧監察權的作為,堪稱既視程序正義如無物,更無視法院判決必須尊重,簡直已把台灣推入極權獨裁的時代。
國民黨是一合法的民間團體,未經法院調查,民進黨就自行認定國民黨的財產不法,硬要全部搶走「充公」,要說無法無天,也不為過。對此,國民黨只有自助自救了,除了擴大政治抗爭以及尋求法律訴訟之外,恐別無他途。就法律訴訟而言,國民黨若想反守為攻,恐怕必須主要依賴訴訟與法院的裁決,換言之,國民黨勢必與黨產會進行法律訴訟戰,而未來冗長的法律訴訟,是可以預見的。
國民黨須救亡圖存
立院雖有制訂法律之權,但其通過施行之《不當黨產條例》,其內容均屬於司法院所執掌之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範圍,卻交由行政院執行,其為無效之法律,甚為明顯。目前《不當黨產條例》此一嚴重違法的法律,造成國民黨處於被動捱打的局面,國民黨當然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保護私權。
對蔡當局及民進黨而言,上台以來所通過的《不當黨產條例》、成立「黨產會」,又通過4項處分,即使未來行政法院有不利的判決,也可嚴厲質疑法院判決的正當性,這本是民進黨一貫的看家本領。尤其對黨產會來說,未來的法律訴訟攻防戰,沒把握一定贏,因所謂不當黨產與轉型正義的概念,并不存在於現行的法律體系中,故不排除在漫長的法律戰后,黨產會可能會敗訴。
然而,國民黨若想在黨產此項「政治問題」止血,通過擴大政治抗爭,包括黨內天王、天后與菁英團結一致,呼喚黨員群起上街游行并包圍黨產會抗議「違憲違法」,致力尋求以政治手段來解決,已勢不可免,這不僅是國民黨救亡圖存之機,也是台灣維護民主法治不遭毀壞之關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