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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贫困人口中的“驴得水”

2017-01-04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任恒

  村干部基本主导“贫困户”建档立卡识别认定过程,普通村民的参与度低,以至于大量不符合标准的农户被识别为“贫困户”。

  不久前上映的电影《驴得水》引发人们深思,该片讲述的是民国时期一所偏远学校的教师们将一头驴虚报成老师冒领薪水的故事。笔者也由这一场景联想到当下我国农村扶贫工作中关于因扶贫对象“滥竽充数”导致的扶贫资源“冒领”与“错投”现象。其实这涉及的是扶贫工作当中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问题。

  按逻辑顺序,农村扶贫工作的前提步骤即是对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毕竟惟有扶持对象精准,才能保证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等一系列脱贫工作的有效进行。针对如何识别贫困对象,各个地方通常都有自己的办法。例如贵州省摸索出的“四看”识贫口诀,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无读书郎”;四川省总结的“十步”工作法,即宣传发动、普遍调查、规模控制、农户申请、群众评议、初步公示、听取意见、深度核查、民主评定、公示公告。上述识别贫困的方法主要依循常规思维,走的是依靠指标从农民当中甄别出贫困人口的方法路径。

  不过实际情形却十分复杂,这导致上述识别方法面临着较大困境。一方面,根据2011年确定的贫困线基准,以农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300元为临界点(局部地区有上调)。一般情况下,农民的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四部分构成,问题是除转移性收入外,其他3项收入均属于隐性的私人模糊信息。政府部门(扶贫办)较难获取每一个农民的准确、可靠的收支信息,从而导致政府与贫困人口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所以当前农村扶贫对象大多由基层干部推测估算并由其向上级申报,在此过程中,一些县市在识别贫困村和贫困户时,标准比较随意,公开程度不够。村干部基本主导“贫困户”建档立卡识别认定过程,普通村民的参与度低,以至于大量不符合标准的农户被识别为“贫困户”。

  另一方面,当前全国有脱贫攻坚任务的22个省区往往通过国家扶贫办系统自上而下、逐级分配指标的方法来认定贫困人群,从而最终各个自然村的贫困户名额基本上是有限且基本固定的。有限的贫困人口指标,往往容易成为有利可图的“香馍馍”被乡土精英所俘获。例如据新华网报道,2015年审计署抽查了贫困人口基数大且近年来脱贫任务完成较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发现违规认定的扶贫对象高达3119名,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了商品房或自建了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由此看来,“精准扶贫”至少需要做好以下三点:其一,精准识别政策要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科学的入户调查指标设计、健全的农户信息统计制度等,加大对乡村级干部在申报贫困人口工作的监督力度。其二,各市、县级扶贫办应组建核查组,对管辖范围内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真实度进行核查,一经查出严惩不贷。其三,要定期启动(如两年一次)贫困人口的再次识别的动态更新机制,确保贫困人口识别机制的动态性,以此弥补贫困人口遗漏的缺陷。总之,惟有真正将贫困户识别出来,扶贫工作的后续各项工作的实施才能有的放矢,从而更好地实现习总书记说的“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美好愿景。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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