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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究責未竟 創傷裂痕難復

2017-02-18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占中」所引致的司法餘波,昨日完成了一個重大裁決。七名警務人員被控在「占中」期間毆打曾健超的案件,法官裁定襲擊致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判處七人監禁兩年。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一旦有人違反法律,則必然要接受法律制裁。至於其他「占中」相關案件,司法工作亦宜快馬加鞭,尤其是依法追究發起違法「占中」者的法律責任,不能放任任何人逍遙法外;而除了法律方面,「占中」期間造成的社會撕裂,包括警民關系也受影響,亦須繼續推進善后工作,毋讓創傷后遺進一步惡化。

  「占中」,無疑是香港法治的黑暗時期,法治受到前所未有的嚴重冲擊,結果恰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般,衍生了許多違法事情出來,相信市民仍然歷歷在目及心有餘悸。示威者由完全無視法律及自我演繹法律,到肆意辱罵甚至襲擊真正執法的警務人員,整個社會彷彿變得無法無天,涉嫌違法的示威者與履行職務的執法者之間關系,亦因而陷入高度矛盾之中。「七警案」就是於此氛圍下發生(案中受襲的曾健超早前則已被判襲警及拒捕罪成)。七警所涉的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最高刑罰乃入獄三年,但法官以判監兩年半作為量刑起點,并指當時警員處於極大壓力環境,又考慮到他們為警隊及社會服務多年,故此減刑六個月,反映在裁定有罪的基礎之上,法庭亦肯定了相關求情理由。無論如何,社會上任何人均要信守法律,警員如是,市民亦然,否則又怎能維護香港法治呢?

  所以,在完成「占中」衍生的「七警案」后,對於「占中」的始作俑者及其他涉嫌違法者,實有必要加快相關司法工作。事實上,一眾「占中」主腦非但并未接受審訊,就連檢控程序都尚未展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解釋,當局已向216名「占中」參與者提出檢控,其中6人承受了法律責任,另外30人則正面對刑事程序;然而,這也無疑意味着,其餘絕大多數的涉嫌違法者均未被究責。的確,「占中」牽涉复雜的法律問題,相關司法工作難免比較緩慢,社會各界應予體諒。不過,有鑒「七警案」亦已有了裁處,性質相似的旺角暴亂尽管遲了一年半發生但都有了若干判決,因此,針對「占中」搞手的案件實在不宜耽誤下去,不應容許相關涉嫌違法者長期逍遙法外,更莫說出現漏網之魚了。

  至於善后方面,亦即修補「占中」所致裂痕,則仍存在着空間。事實上,法庭本來就是解決爭議的地方,而非制造爭議的地方。由「七警案」到其他「占中」案件,實應作為排解矛盾的句號,不應因此重新燃起新的矛盾。即使箇中存在可議之處,但各界實應尊重法庭裁決,包括尊重上訴權利及其上訴結果(如有的話)。

  事實上,由改善對執法者和司法者的信任,到改善社會上不同群體的互信等等,對「占中」為禍者追究法律責任只是一切的第一步,而這一步也有加快的需要,否則的話,全面善后「占中」創傷裂痕恐怕無從談起。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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