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青
这事儿除了明星效应、名人效应引发的八卦,也是在提醒每一个游客、经商者、旅居移民者:正所谓入乡随俗,到了什么地界就要了解什么地界的规矩,别稀里糊涂地违法犯罪了还不知情。
有消息称,导演英达涉嫌洗钱在美国被捕。据报道,他分50次存入46万美元,且为了绕过监控每次金额都低于1万美元。对此,英达名下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因当时对美国法规缺乏了解,确实有存款之事,但此事发生在几年前,而且已达成和解,并非如媒体所说面临监禁。
据报道,英达这50次存款发生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从时间上讲已经不是新闻,但因为媒体是首次报道,公众也是首次知晓,所以引发舆论关注成为焦点也就难以避免。名人效应是一个方面,但另一个方面这事儿似乎也让很多人想不太明白:去银行存个钱怎么就惹出这么大麻烦?难道不是我的户头我做主,想存多少存多少、想存几次存几次吗?
正如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所说,根据我国的《刑法》,洗钱罪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所得,通俗地说就是赃款。只要资金是合法所得,那么在中国的法律中就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是在美国,如果利用多笔小额存款逃避税收,就可能涉嫌洗钱罪。
就像一位律师所说的那样:中国人在美国涉嫌洗钱的案件近期呈现上升的趋势,这大概是与近期中国加强外汇管理有关。而以英达的案子为例,其涉案金额为46.4万美元,合人民币大约是300多万元,并不是“天文数字”。所以,这事儿除了明星效应、名人效应引发的八卦,也是在提醒每一个游客、经商者、旅居移民者:正所谓入乡随俗,到了什么地界就要了解什么地界的规矩,别稀里糊涂地违法犯罪了还不知情,不懂法真的很可怕!
另一方面,这事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美国打击洗钱和逃税的制度设计与力度。据报道,美国的各家银行都有权也有义务提报客户的可疑银行活动,否则这名职员将面临刑责。将偷逃税款之类的行为也纳入“洗钱罪”的范畴,依刑法严处,则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但是反观我们,有太多的方式方法偷逃税款,而且往往不会受到真正严厉的惩处。或许正因如此,一些旅居、移民国外的华人还是固守着以前的“理财观念”,比如长期低收入报税,却有大量现金买房炒股;比如接受大量汇款却没有申报收入来源……最终,这类行为在有的国家就会被追查。
令人欣慰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年底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这说明我们在加强对大额现金交易监测方面,正逐步和国际反洗钱形势趋于一致。
当然,虽然英达在美国栽了跟头,却也不能说明美国在反洗钱反逃税方面就做得很完美。据报道,去年5月在伦敦召开的国际反腐峰会上,两个主要的离岸中心马恩岛和开曼群岛就指责美国特拉华州的金融监管标准太低。还有人指出,除非美国让特拉华州这种“境内避税天堂”的透明度提高,否则,洗钱等反腐败金融监管就不可能真正推进。的确,麦当劳、可口可乐、雅虎、谷歌、沃尔玛等大公司全都在特拉华州注册并非偶然。而既然这一现象已经得到国际上的关注,那么就很有可能在未来得到更为公正合理、能够服众的处理。
总之,目前中国正逐渐与世界接轨,一步步提高反洗钱、反逃税的力度,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无论在哪里赚钱、消费、理财,我们的脑子里都要有现代化、国际化的金融概念。无论贪图小便宜还是自作聪明,都可能给自己带来难以预估的大麻烦。所以,我们在看明星的热闹之余,还是得多学学法律常识,懂得尊重各地的法律,同时也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