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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據報發「通牒」 要求梁繼昌28日內回覆

2017-03-30
来源:巴士的报

   行政長官梁振英被指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涉嫌利益衝突,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本月初公開指梁振英被本地甚至外國稅局調查,遭梁振英入稟控告誹謗。據悉梁振英上周一向法院提交申索陳述書,要求梁繼昌28日內答覆。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昨日召開第二次會議通過工作計劃,預料2018年5月將調查報告提交立法會大會。

  梁振英  資料圖片

  梁繼昌聯同泛民主派在本月初去信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時,在立法會會議廳外向傳媒指梁振英正受本地甚至外國稅局調查,結果遭梁振英入稟控告誹謗,質疑有關言論沒有事實根據。梁繼昌其後回應事件時,只稱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據《星島日報》了解,梁振英已上周一向法院提交申索陳述書,要求作為答辯人的梁繼昌在28日內,亦即4月18日前回覆,解釋為何當日指他正被本地及外國稅局調查。消息人士指,梁振英一方相信梁繼昌敗訴機會高。

 梁繼昌 資料圖片

  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昨日召開第二次會議,成功通過委員會的擬議工作計劃,以及有關文件的擬議索引系統。根據工作計畫內容,委員會將在五月前完成籌備工作,並於五月至十月,為期半年進行研訊向證人取證,最終於11月至2018年4月完成調查報告擬稿,5月把最終報告提交立法會大會。

  建制派及泛民主派議員多次就委員會的主要研究範疇爭辯。原先秘書處擬備文件指,委員會可研究梁振英與UGL所簽協議的背景、性質及詳情,包括有關協議的條款曾否被修改,或被誰人修改。不過,民建聯周浩鼎質疑,用文件訂明委員會將調查協議曾否被修改,或等同研究協議是否偽造,已超出委員會的職權。

  梁繼昌反駁,委員會手上的梁振英與UGL簽署的協議文件來源不明,有需要了解有關文件是來自坊間,還是乃梁振英與UGL正式簽署的版本。民主黨林卓廷亦指,現時坊間流傳的合約上有梁振英的手寫修改,委員會有責任調查有關修改有否得到UGL,以及其他持份者的同意。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強調,擬定研究方向的文件並無約束力,委員會將來仍可就協議文本的真確性展開研究,委員過分謹慎,「會令件事寸步難行。」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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