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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定15年新管制協議 降兩電回報 電費料下調5%

2017-04-26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加祺報道:經過1年多談判,特區政府與2間電力公司昨日簽定新《管制計劃協議》,當中包括下調兩電准許回報率,由現時的9.99%下調至8%。當局預計,若其他因素不變,新協議生效後可令電費下調5%。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今次為期15年協議較上一份10年期長,是要配合2030年的減碳目標,為兩電提供更穩定投資環境。他又指,新協議同時會控制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結餘,引入更頻密調整燃料價條款收費,令實際燃料成本能適時在電費中反映,避免電力公司的燃料價格調整帳,累積大額盈餘。

  配合減碳 供更穩定投資環境

  政府與中華電力及香港電燈簽定新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9年起生效,為期15年,至2033年12月31日完結。黃錦星在記者會表示,在新協議下目標電費可減5%,但要視乎資產及能源價格等變化,而中電及港燈的客戶將可分別於2018年10月1日及2019年1月1日起即時受惠於回報率下調,從而有助紓緩市民的電費開支。

  他又指,新協議由現行的10年增至15年,是將為電力公司提供較清晰的環境,以便電力公司作出適當的投資,又考慮到現時所有燃煤機組,將在未來10多年陸續退役,電力公司需要作出長遠投資,以燃氣機組或非化石原料,取代現有的燃煤機組,應付電力所需,亦要顧及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和減碳目標。

  調整燃料價收費 免積大額盈餘

  黃錦星表示,新協議會加強能源效益及節能的獎勵計劃,藉以加強鼓勵電力公司在供應可靠程度、運作效率、用戶服務、推廣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以及推動可再生源發展各方面提升表現。若電力公司節省能源達4%,將獲0.06%獎勵、節省達5%,則可獲0.1%的獎勵。

  他續指,新協議同時會控制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結餘, 引入更頻密調整燃料價條款收費,令實際燃料成本能適時在電費中反映,避免電力公司的燃料價格調整帳,累積大額盈餘。

  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表示,新管制計劃協議合理及平衡各持份者,亦已考慮政府的減碳目標所涉及調整燃料組合,燃煤機組逐步被燃氣機組取代,及電力公司需要面對的相應投資風險。在新回報率下,中電的利潤將減少21億港元,客戶在新協議下將會受惠,並承諾長遠會為香港客戶為依歸。她又預計,協議內多個項目細節將於未來1年敲定,明年第4季後逐步落實。

  電費短期可減 長遠仍有壓力

  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稱,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到期前20個月,便與政府達成新協議,可消除過去數年出現的不明朗因素,亦令港燈盡早落實一些發展項目,包括興建新燃氣發電機組及其他輔助基建設施,以適時達致政府訂下的目標。他強調,一個長遠的規管架構及穩定回報,將有助增強投資者信心,確保香港繼續享有所需的電力基建。他重申,港燈工作重點是增加天然氣發電,以配合政府的減碳目標。

  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蘇偉文稱,相信新協議生效後,電費短時間內有下調空間;但2020年後的環保要求提高,令發電成本增加,將會增加電費加價壓力。世界綠色組織行政總裁余遠騁說,准許利潤回報率減至8%,相當於整體利潤減少近30億元,認為電費首兩年可減約半成,但隨後因為電力公司有新天然氣機組落成,新的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也會增加資產淨值,且天然氣價格未來可能會跟隨油價回升,電費將面臨很大壓力。

  民建聯環境事務發言人陳克勤說,雖然推出「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及「可再生能源證書」,鼓勵兩電在推動可再生能源的工作,但觀乎兩電在風力發電研究經年也沒有成果,反映政府在相關工作仍然不足。他建議當局應開放電網,引入競爭,促進電費有更大的下調空間。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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