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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律師行協會促檢視法院保安

2017-05-1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潘仲男報道:灣仔區域法院的家事法庭內日前(8日)發生傷人血案,一名離婚漢涉嫌以刀刺傷前妻。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昨日向司法機構發信,促請檢視各級法院的保安,并建議借鑒外國例子,設立有金屬探測的安全檢查,以保障法官、司法人員、律師及訴訟各方的安全,讓公義在無畏無懼的情況下得到彰顯。

  譴責家事法庭內傷人血案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會長盧懿杏表示,日前發生的暴力事引起該會及會員關注法院保安問題。目前本港各級法院有保安員駐守,但無采取類似外國法院的安檢措拖。家事法庭一般只要求訴訟人士不可攜帶水或雨傘入內,此舉明顯不足保障在法院內所有人士的安全。

  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指,協會強烈譴責有關暴力行為,并認為必須嚴阻以暴力代替法處理及解決糾紛。她續稱,過去也曾在家事法庭內發生淋潑腐蝕性液體事件,認為在檢視各級法院時,要特別注意家事法庭,因家事法庭處理撫養權及贍養費等,當事人容易情緒激動。相對處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涉事人多由懲教署人員押送,風險相對較低。

  現時法院已加強了保安安排,公眾及與訟人士進入法院,將被要求打開袋讓保安人員檢查他們的隨身物品。陳曼琪表示,協會參考了英國、美國、加拿大及日本等地的法院保安措施,認為可以參考和借鑒,例如設立安檢區,使用像機場離境的金屬探測門、手持式金屬探測器或X光掃描機,對進入法院或指定法庭人士攜帶的物品進行安檢;在法院外訂明不準帶入法院範圍的物品清單;加強法庭的保安員訓練等。

  將向終院大法官表達關注

  法院對準時出席相對嚴格,被問到增設安檢會否影響運作。陳曼琪認為如何具體運作可在審視時再研究,如法官、律師及司法人員,佩戴用於識別身份的證件可省卻安檢程序。協會於昨日向終審法院大法官去信表達對事件的關注。協會副會長兼司庫黃國恩表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法庭的權威不容許被侵犯。促請司法機構加強法院的保安。

  灣仔區域法院內於本月8日發生傷人血案,離婚夫婦因贍養費問題糾紛對簿公堂,男方涉嫌在家事法庭外走廊亮出利刀,連續刺向前妻腰部4次,被控意圖謀殺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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