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非法占領旺角於2014年爆發,示威者涉嫌違反禁制令,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罪。法庭昨日續就9名不認罪被告在高院開審。控方杜淦鹖資深大律師昨開案陳詞指,違反禁制令如同影響司法行政,當年傳媒已廣泛報道禁制令內容。當禁制令在10月20日頒布,報章已翻譯成中文,提供大量細節及禁令範圍地圖,更以清場事件做頭版。清場消息廣泛及不斷流傳,清楚通知公眾離開禁令範圍,相信清場前他們已知悉禁制令,卻無視警告,阻礙清場。
如不同意也應以法律途經反對
杜大狀指:「就算被告不同意禁制令都須要遵守,他們應從法律途經提出反對,他們的行為挑戰法治,法庭現時應傳達明確信息,令公眾明白遵守法庭命令的重要。」
控方重溫當年判詞內容,高院法官潘兆初在平衡示威權及道路使用權后決定頒發臨時禁制令,其后高院法官區慶祥延長臨時禁制令及拒絕頒下上訴許可及拒絕暫緩執行禁制令。本地及海外案例則帶出違反法庭命令等於冲擊司法制度,「被告干犯愈嚴重的藐視法庭行為,須接受愈嚴苛的懲罰」。
控方又指,執達吏於2014年11月26日早上8時40分首次向示威者發出警告,并於9時50分再警告,但在10時場面混亂,警告如示威者拒絕離開便要求警方介入。刑事偵緝警員隨后以中英雙語宣告清場,警方最終於亞皆老街附近拘捕六人,在山東街附近再拘捕三人。不認罪的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
求情內容不清楚官着辯方澄清
另外,主審陳慶偉法官利用午飯時間翻看案發錄影帶,發現與前日認罪者的求情內容有出入,着辯方資深大狀駱應淦重新考慮求情內容及澄清,「既然距抅選擇認罪,答辯就要清楚明確(unequivocal)」,辯方須在下周一續審時向法庭交代。
陳官指,翻看了廚師朱緯圇的錄影帶,發現與同意事實、求情內容及誓章所述有出入。求情指朱在帳篷借宿一宵,醒來就被20名警察包圍,按在地上拘捕,但片段完全看不到上述情節。雖然陳官未審視全部的錄影帶,但其他如香港眾志黃之鋒、岑敖暉及司徒子朗的個案也可能類同。駱回應稱會再索取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