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熱血公民」主席兼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去年涉嫌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將建制派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倒插,被控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兩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訊,被告鄭松泰否認控罪。控方昨傳召兩名證人出庭作證,包括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及劉國勳,並以訟讀形式將一名立法會保安人員的證供呈堂。鄭念慈裁判官裁定控方表證成立,鄭松泰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待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蔣麗芸作供指鄭兩度胡為
控罪指出,33歲被告鄭松泰於去年10月18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
蔣麗芸議員昨作供時指,在案發當天,她從劉國勳議員手中收到國旗及區旗各一支後,便將之平放於桌上,期間宣布休會,她與一眾議員到休息室後不久,便從電視畫面中發現鄭將國旗及區旗倒插。她隨即返回聯同立法會管事整理好被倒插的旗幟,並警告鄭「唔應該咁樣侮辱國旗」,但鄭的態度愛理不理。其後,她再次進入休息室,期間一議員指「唉佢(鄭)又過喎!」蔣聽罷,再度衝入議事廳責備鄭「你搞咩啊!你將國旗倒轉!再咁我告你。」當時鄭定睛看着她,未有說話。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出庭作供時指,從議員休息室內的電視畫面中,目睹鄭松泰議員多次走到議員席前,將放置於杯座內的國旗及區旗倒插,其間主席梁君彥曾多次喝令鄭停止搗亂及返回原座,蔣麗芸議員更曾兩度上前斥責,並將倒插的旗幟整理好,但鄭未有理會。
劉國勳接受辯方盤問時回應質疑稱,其提供的該12對國旗及區旗是民建聯回歸活動後的剩餘物資,承認旗幟為「複製品」,但相似程度高,足以令人相信為國旗及區旗。
劉國勳又說,在10月12日,即案發前的上一個立法會會議中,有人在候任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宣傳「港獨」及發表「支那」辱華言論,破壞《基本法》及不尊重國家,因此他於案發當日特意從家中將12對國旗及區旗帶到立法會,以展示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及尊重國家等理念。